第二千二百六十三章 有律條就執行 (第1/5頁)

大乾立國之後,終於第一次出現法。

這法是刻在石板上。

共有十條。

“殺人者死,傷人及盜者抵罪。”

“繳納靈藥……”

“欺師滅祖者死……”

“不孝父母者死……”

“欺君者死。”

“該法萬世不易。”

基本上都是死。

當這十條法公佈在整個大乾國後,頓時神秘之樹勐然來了個爆發。

足足比原來暴漲十倍。

原來已經是數十億丈。

其實已經伸入虛空混沌中。

靠轉化吸收混沌之氣來提升力量。

現在更是百億丈。

不過洪荒中,時間和空間,都是難以計數的。

所以聞人升並不在意這個。

力量在就行。

聖人即便只有普通人大小,照樣一拳滅天地。

聞人升看到他們立法了,心中一笑。

這些人還不知道他們比較隨意立下的【法】,到底意味著什麼。

要知道這可是自己的大道。

有法必依。

這一天。

大乾某處城主府內。

這是一個大城。

人口百萬。

這就是洪荒普通規模。

因為靈氣眾多,所以不愁糧食,沒有糧食供應壓力,城市想要多大就有多大。

只是因為太擁擠了,人們會自發疏散。

百萬人的神秘之樹的影子,聯合起來,可以對抗玄仙。

天仙,真仙,玄仙。

這就很了不得。

跨越兩個大境界。

如果是億人,就能對抗金仙。

百億人,對抗太乙金仙。

再向上的大羅,就很罕見了。

城主,正在對著一個又胖又醜的年輕男子,殷切囑咐道:

“兒啊,我看到國主之前發了一個石板之律條。”

“還通行了各州。”

“兒子,你以後可不要再胡亂殺人吃人了。”

“國主說了,殺人者死。”

“說什麼啊,狗屁律條,我才不在乎。”那胖兒子,口中咬著一個【人參果】。

吃人文化,可是在大夏源遠流長。

別說洪荒,即便沒有饑荒,宋朝的水滸,葷餡的包子,那就是人肉做的。

大名鼎鼎。

而這洪荒時代,人就是靈藥本身,人就是【人參果】。

其實唐僧不吃它是對的,其實人參果就代指嬰兒。

吃人者,不光是妖魔,也包含人本身。

這個城主兒子,之前就仗著父親的勢力,天天吃人。

而且還吃出了花樣。

老的不小,瘦的不要,年輕的不要,女人不要,非得要出生了三月三的男性嬰兒,就像吃乳豬一樣……

“我根本就不用顧及太多,老爹你可是城守,我怕什麼?”他邊說著,又將油手伸向下一個籃子。

城主嘆口氣,卻也沒有指責什麼。

只是這胖兒子話音剛落,突然間地上竄出兩根藤蔓。

將他生生勒住,舉在半空中!

直接將這個城守之子活活吊起來。

而且不停地升高,一直升高到整座城市都看到的地步!

“殺人者死。”

那藤蔓上出來一個聲音,這聲音赫然是聰明人,也就是那個國主的。

“放開我!”

“你知道我是誰,我爹是誰嗎?”那胖兒子抓著藤蔓,卻是一點法術用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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