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僱兇謀殺 (第1/2頁)

這天,趙美蘭在去公司的路上,有花盆從四樓的陽臺墜落,差一點,不是趙美蘭身心靈活,躲閃及時,她一定會當場腦袋開花。

不過,就算是躲了一下,那花盆還是砸中了她的肩膀。

去就醫之前,趙美蘭先報了警,又給李儒生的小蜜打了一通電話。

這樣的手段,除了李儒生,不會有其他人。

難過嗎?傷心嗎?

並不。

事到如今,看的,就是誰比誰更狠心,

下午,李儒生再次被逮捕,這次的罪名是強姦罪。

原本,趙美蘭還想著放他一馬的……

李儒生進去的當天下午,就透過“朋友”幫忙,傳話給趙美蘭,答應離婚,並且淨身出戶。

同一時間,趙美蘭讓他的小蜜撤銷指控,將她秘密送出青川市。

李儒生回家,跟趙美蘭剛辦完手續,在回家的路上被第三次逮捕,這一次的罪名是“故意謀殺”。

趙美蘭出事當天,報警的時候,說自己看到了兇手的長相。

但其實,那個人,是出現在夢裡,常常幫李儒生做一些上不得檯面的事。

直到2005年,才事發被捉拿歸案。

警方經過排查,迅速將兇手抓捕歸案。

卡在嚴打這個坎兒上,故意殺人,雖然殺人未遂,從重處罰的話,很有可能就是死刑。

為了活命,男人一分鐘也不帶耽擱的,就將李儒生拱了出來。

這個前半生潦倒如狗,後半生,才過了幾年好日子的男人,就這麼親手把自己送進了監獄。

涉嫌買兇殺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另一邊,李俊那邊的判處結果也下來了。

一群人分別以故意傷害、猥褻兒童等罪名,數罪併罰,判處三年至五年的有期徒刑。

其中李俊和裴揚,因年齡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但因其犯罪手段殘忍,情節惡劣,由政府收容教養三年。

趙美蘭在一天時間裡,收到了兩份家人的判決書。

大約是自她覺醒後,就一直殫精竭慮,沒有休息好。

在拿到家人的兩份判決書時,還是眼前一花,暈了過去。

小腳老太太原本撲過來打她,結果人沒打到,反而閃了腰。

趙美蘭對丈夫的背叛,原本沒有想過要怎麼樣的。

男女那點事兒嘛,沒感情了就離唄,又不是誰離開誰就活不下去。

對於李儒生,就算有上輩子的恨,但她並未想過要他的命。

她要的,麼過就是離婚,拿到自己該拿的錢,走人。

僅此而已。

但,誰知道那個狼心狗肺的東西,居然為了那麼點錢,敢買兇殺人。

在花盆砸下來的那一瞬間,趙美蘭是想過讓他去死的。

但想到兒子,她又不得不出面,遞了陳情書幫他求情,請求輕判。

要不然,在這個時間點,就他僱兇殺人,以及牽扯出來的那些事情,夠他被槍斃個半分鐘的了。

而由於判決書引起的騷亂,還在進行中。

城市另一邊的裴揚家。

裴揚的媽媽瘋了一樣,跑去舒宇寧家鬧。

這天舒茂然正好出門去了單位,正式辦理離職手續去了。

而李小葉則去了菜市場,買菜,準備熬湯給女兒養養身體。

聽見外面的敲門聲,她還以為是李小葉忘鑰匙了呢。

一開門,卻是裴揚的父母。

裴揚的媽媽瘋了一樣,蓬亂著頭髮,衝進來就去抓舒宇寧的頭髮。

“你個小婊子,從小不學好的臭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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