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1章 合作(三) (第1/2頁)

鄧宏宇為難了。“這要開工廠,需要找哪個部門啊?人家也不能批吧?”

現在沒有個人的經營的工廠,最起碼他倆沒聽說過。

稍具規模的民營企業現在沒有。

“只能悄悄的幹。

現在也沒有人管。

你看大街上賣東西的人多了多少啊?”胡聰說。

現在個體經營的執照還沒有人辦過,要說個人工廠合法化,南方沿海城市真有外資的廠家。

“我們想別的辦法,偷摸的生產肯定不行。

平時那是民不舉官不究。一旦是有人舉報了會是什麼後果?

而且這還會牽扯到偷稅漏稅。

那是犯法的!”李向南的話給兩個人嚇了一跳。

他們是有背景,平時做事也有些肆意,但是可不想犯法。

鄧宏宇看著南姐:“那咱們怎麼辦?”

“可以掛靠吧!”李向南說的這個詞他們是聽懂了,但是具體是什麼意思啊?

“我們在名義上或組織上附屬於某個大單位,而本身我們的生意是獨立的。

我們經營獨立、人員管理獨立,財務獨立。

尤其是財產,屬於我們個人所有,與廠家無關。

比如,我們掛靠成某個單位的第三產業。

或者是街道辦的工廠。

或者是某個大廠的分廠。”

鄧宏宇忍不住的吸氣,嘴裡忍不住發出嘖嘖嘖的聲音。

“這事差不多能行!但是人家肯定不能白讓咱們掛靠。

要付點錢,不知道多少錢合適?”

“這麼大個事,給個一星半點的,人家不能同意吧?”胡聰不確定的說。

“給錢,那是不得已,沒有別的辦法的時候採取的辦法。

我們可以先試試別的辦法。”李向南心裡有想法了。

胡聰:“別的辦法?

恐怕也是讓咱們給辦事吧?

我覺得這樣還不如給錢呢!”

胡聰沒想著利用家裡的關係給人辦事,而且想用錢了事。

也是有點頭腦的!

“要是掛靠的話,你們想掛靠在什麼單位,或者是哪個單位能讓咱們掛靠?”李向南問。

“紡織總廠吧!

有我小嬸在,他們不敢胡來!”鄧宏宇說。

“街道也可以吧!”胡聰試探著說。

“應該是都行的。

人家同不同意就看咱們給予人傢什麼了。

街道上,現在最大的難題是知青返城的多了,沒有工作可安排。

工廠也是,崗位是固定的。工廠子女卻回來不少。

如果給他們工作名額呢?

咱們用人優先使用他們介紹來的人。

對他們來說,不用出力,不用出錢。難道不是好處嗎?”李向南說到這裡喝了一口水。

鄧宏宇和胡聰,包括看熱鬧的陳彩芳,有一個算一個都露出了佩服之色。

街道辦(工廠)不同意才怪了。

現在一個崗位都爭破腦袋。

“行,太行了!”鄧宏宇高興的一揮拳頭。

他根本不考慮工廠不答應的事。

因為他家有這個人脈,有這個底氣。

“我覺得還是在街道辦掛靠比較好。”胡聰說。

“哪裡都行!”鄧宏宇根本不在意。

“不,不一樣。

如果咱們做好了,掙錢了,說不定就有人眼紅。

如果是工廠,他們要是想陰咱們,他們有錢,有工人,有廠房。

咱們倒不怕他們,但沒道理,平白的讓他們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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