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狄仁傑為刺史,民争言有異政。
翰就館,以筆紙置于案,謂僚屬曰:“入其境,其政可知,願薦使君美於朝,毋久留。
”即命駕去。
一性一寬簡,讀《老子》至“和其光,同其塵”,慨然曰:“大雅君子,以保其身。
”乃辭憲官,改麟台郎雲。
魏玄同,字和初,定州鼓城人。
祖士廓,仕齊為輕車将軍。
玄同進十擢第,調長安令。
累官司列大夫。
坐與上官儀善,流嶺外。
既廢,不自護藉,乃馳逐為生事。
上元初,會赦還,工部尚書劉審禮表其材,拜岐州長史。
再遷吏部侍郎。
永淳元年,诏與中書、門下同承受進止平章事。
封钜鹿男。
上疏言選舉法弊曰:
方今人不加富、盜賊未衰、禮誼浸薄者,下吏不稱職,庶官非其才,取人之道有所未盡也。
武德、貞觀,庶事草創,人物固乏。
天祚大聖,享國永年,異人間出。
諸色人流,歲以千計,官有常員,人無定限,選集猥至,十不收一,取舍淆紊。
夏、商以前,制度多阙。
至周,煥然可觀。
諸侯之臣不皆命天子,王朝庶官不專一職。
穆王以伯冏為太仆正,命曰:“慎簡乃僚。
”此乃自擇下吏之言也。
太仆正,特中大夫耳,尚以僚屬委之,則三公、九卿亦當然也。
故太宰、内史并掌爵祿廢置,司徒、司馬别掌興賢诏事。
是分任群司而統以數職,王命其大者,而自擇其小者。
漢制,諸侯自置吏四百石以下,其傅、相大臣則漢為置之;州郡掾史、督郵、從事,悉任之牧守。
自魏、晉以後,始歸吏部,而迄于今。
以刀筆量才,簿書察行,法與世弊,其來久矣。
尺丈之量,锺庾之器,非所及則不能度,非所受則無以容,況天下之大、士類之衆,可委數人手乎!又一屍一厥任者,間非其選,至為人擇官,為身擇利,下筆系親疏,措情觀勢要,悠悠風塵,此焉奔競,使百行折之一面,九能斷之數言,不亦難乎。
且臣聞莅官者,不可以無學。
傳曰:“學以從政,不聞以政入學。
”今貴戚子弟一皆早仕,弘文、崇賢、千牛、辇腳之類,程較既淺,技能亦薄,而門閥有素,資望自高。
夫所謂胄子者,必裁諸學,少則受業,長而入官,然後移家事國,謂之德進。
夫少仕則不務學,輕試則無才。
又勳官、三衛、流外之屬,不待州縣之舉,直取書判,非先德後言之誼。
臣聞國之用人,如人用财,貧者止糟糠,富者馀粱肉。
故當衰弊乏賢,則磨策朽鈍以馭之;太平多士,則遴柬髦俊而使之。
今選者猥多,宜以簡練為急。
竊見制書,三品至九品并得薦十,此誠仄席旁求意也。
但褒貶不明,故上不憂黜責,下不盡搜揚,莫慎所舉,而苟以應命。
且惟賢知賢,聖人笃論。
臯陶既舉,不仁者遠。
身苟濫進,庸及知人?不擇舉者之緊,而責所舉之濫,不可得已。
以陛下聖明,國家德業,而不建經久之策,但顧望魏、晉遺風,臣竊惑之。
願少遵周、漢之規,以分吏部選,即所用詳,所失鮮矣。
不納。
進拜文昌左丞、鸾台侍郎、同鳳閣鸾台三品。
遷地官尚書,檢校納言。
玄同與裴炎締交,能保終始,故号“耐久朋”。
先是,狄仁傑督太原運,失米萬斛,将坐誅,玄同救免。
而河一陽一令周興未知也,數於朝堂聽命。
玄同曰:“明府可去矣,毋久留。
”興以為沮己,銜之,至是誣玄同言“太後老矣,當複皇嗣”。
後不察,賜死于家,年七十三。
初,監察禦史房濟監刑,謂曰:“丈人盍上變?冀召見,得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