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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四十五 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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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四十五五王 桓彥範,字士則,潤州丹一陽一人。

    以門廕調右翊衛,遷司衛主簿。

    狄仁傑曰:“君之才,當自光大,毋恤于初。

    ”厚為禮。

    尋擢監察禦史,遷累中丞。

     長安中,為司刑少卿。

    張昌宗引妖人迎占,言計不軌。

    宋璟請窮治其一奸一,武後以昌宗嘗自歸,不許。

    彥範谏曰:“昌宗謬橫恩,苞禍心,亻意測天命,皇神降怒,自擿其咎。

    推原厥情,蓋防事暴之日得引首以免,未敗則候時為逆。

    此兇詭之臣,營惑聖心。

    既自歸露,而尚與妖人祈福禳解,則果于必成,初無悔意。

    今而宥之,誠恐昌宗自謂應運,天下浩然從之。

    父在,子稱尊為逆子;君在,臣圖位為逆臣。

    逆而不誅,社稷懼亡。

    請付三司考治。

    ”不納。

    時内史李峤等屢奏:“往為酷吏破家者,請皆宥雪。

    ”依違未從。

    彥範複上言:“自文明後得罪,惟揚、豫、博三州不免,它可悉赦。

    ”疏十上,卒見聽。

    嘗曰:“大理,人命所縣,不可便辭詭合以自免。

    ” 張柬之将誅易之等,引與定策。

    于是,以彥範、敬晖為左、右羽林将軍,屬以禁兵。

    時中宗每北門起居,因得谒陳秘計。

    神龍元年正月,彥範、晖率羽林兵與将軍李湛、李多祚、楊元琰、薛思行等千騎五百人讨賊。

    令湛、多祚就東宮迎中宗至玄武門,彥範等斬關入,士皆鼓噪,時武後處迎仙宮之集仙殿,斬易之等庑下。

    後聞變而起,見中宗曰:“乃汝耶?豎子誅,可還宮。

    ”彥範進曰:“太子今不可以歸!往天皇棄群臣,以一愛一子托陛下。

    今久居東宮,群臣思天皇之德,不血刃,清内難,此天意人事歸李氏。

    臣等謹奉天意,惟陛下傳位,萬世不絕,天下之幸。

    ”後乃卧,不複言。

    明日,中宗複位,以彥範為侍中,封谯郡公,賜實封五百戶。

     上書戒帝曰: 《詩》以《關雎》為始,言後妃者人倫之本,治亂之端也。

    故舜之興以皇、英,而周之興以任、姒。

    桀奔南巢,禍階末嬉;魯桓滅國,惑始齊姜。

    伏見陛下臨朝視政,皇後必施帷殿上,預聞政事。

    臣愚謂古王者謀及婦人,皆破國亡身,傾辀繼路。

    且以一陰一乘一陽一,違天也;以婦淩夫,違人也。

    違天不祥,違人不義。

    故《書》曰:“一牝一雞之晨,惟家之索。

    ”《易》曰:“無攸遂,在中饋。

    ”言婦人不得預外政也。

    伏願上以社稷為重,令皇後無居正殿,幹外朝,深居宮掖,修一陰一教以輔佐天子。

     又道路籍籍,皆雲胡僧慧範托浮屠法,詭惑後妃,出入禁奧,渎撓朝政。

    陛下嘗輕騎微服,數幸其居,上下污慢,君臣虧替。

    臣謂興化緻治以康乂國家者,繇進善而棄惡。

    孔子曰:“執左道以亂政者殺,假鬼神以危人者殺。

    ”今慧範亂政危人者也,不急誅,且有變。

    除惡務本,願早裁之。

     帝孱昏,狃左右,不能有所省納。

     俄墨敕以方士鄭普思為秘書監,葉靜能為國子祭酒。

    彥範執不可,帝曰:“要已用之,不可止。

    ”彥範曰:“陛下始複位,制诏:‘軍國皆用貞觀故事。

    ’貞觀時,以魏徵、虞世南、顔師古為監,以孔穎達為祭酒,如普思等方伎猥下,安足繼蹤前烈。

    臣恐物議謂陛下官不擇才,以天秩加私一愛一。

    ”不從。

     時武三思以遷太後銜恚,慮不利諸武,而韋後雅為帝一寵一畏,且三思與蒸亂,由是朋讒奇中。

    未幾,罷彥範等政事。

    五月,加特進,封扶一陽一郡王,賜姓韋,同後屬籍,錫金銀、錦繡,皆以鐵券恕十死,令朝朔望。

    尋出為洺州刺史,改濠州。

    王同皎謀誅三思,事洩,三思誣彥範等同逆,一陰一令許州司功參軍鄭愔上變。

    乃貶彥範泷州司馬,敬晖崖州司馬,袁恕己窦州司馬,崔玄白州司馬,張柬之新州司馬,悉奪勳封。

    三思又疏韋後隐穢,榜于道,請廢之。

    帝震怒,三思猥曰:“此殆彥範輩為。

    ”命禦史大夫李承嘉鞫狀,物色其人。

    承嘉即奏:“彥範、晖、柬之、恕己、玄暴讪搖變,内托廢後,而實危君。

    人臣無将,當伏誅。

    ”诏有司議罪。

    大理丞李朝隐執奏:“彥範等未訊即誅,恐為雠家誣衊,請遣禦史按實。

    ”卿裴談請即誅斬,家籍沒。

    帝業嘗許以不死,遂流瀼州,禁锢終身,子弟年十六以上谪徙嶺外。

    擢承嘉金紫光祿大夫、襄武郡公,後又賜彩五百段、錦被一。

    進談刑部尚書,而貶朝隐。

    三思又諷節愍太子請夷彥範等三族,帝不從。

    三思慮五人者且複用,乃納崔湜計,遣周利貞矯制殺之。

    利貞至貴州,逢彥範,即縛曳竹槎上,肉盡,杖殺之,年五十四。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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