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選,複号平允。
其獎用如山一陰一尉孫逖、桃林尉張鏡微、湖城尉張晉明、進士王泠然,皆一時茂秀。
久之,為黃門侍郎。
會山東旱饑,議以中朝臣為刺史,制诏:“臯陶稱:‘在知人,在安民。
’皆念存邦本,朝乾夕惕,無忘一日。
今長吏或未稱,蒼生謂何?深思循良,以革頹敝,宜重刺史之選,自朝廷始。
”乃以丘與中書付郎崔沔等并為山東刺史。
而丘守懷州,尤清嚴,為下畏慕。
入知吏部選,改尚書左丞,以父喪解。
服除,為右散騎常侍,仍知制诰。
裴光庭卒,蕭嵩與丘善,将引與當國,丘固辭,盛推韓休行能。
及休秉政,薦為禦史大夫。
丘讷于言,所白奏帝多不喜,改太子賓客,襲父封。
以疾徙禮部尚書,緻仕。
丘更履華劇,而所守清約,未嘗通饋遺,室宅童騎敝陋,既老,藥餌不自給。
帝歎之,以謂有古人節,下制給全祿以旌絜吏。
天寶二年卒,贈荊州大都督,谥曰文。
嚴挺之,名浚,以字行,華州華一陰一人。
少好學,姿質軒秀。
舉進士,并擢制科,調義興尉,号材吏。
姚崇為州刺史,異之。
崇執政,引為右拾遺。
睿宗好音律,每聽忘倦。
先天二年正月望夜,胡人婆陀請然百千燈,因弛門禁,又追賜元年酺,帝禦延喜、安福門縱觀,晝夜不息,閱月未止。
挺之上疏谏,以為:“酺者因人所利,合醵為歡也,不使一靡一敝。
今暴衣冠,羅伎樂,雜鄭、衛之音,縱倡優之玩,不深戒慎,使有司跛倚,下人罷劇,府縣裡閻課賦苛嚴,呼嗟道路,貿壞家産,營百戲,擾方春之業,欲同其樂而反遺之患。
”乃陳“五不可”,誠意忠到,帝納焉。
侍禦史任正名恃風憲,至廷中責詈衣冠,挺之讓其不敬,反為所劾,貶萬州員外參軍事。
開元中,為考功員外郎,累進給事中,典貢舉,時号平允。
會杜暹、李元纮為相,不相中。
暹善挺之,而元纮善宋遙,用為中書舍人。
遙校吏部判,取舍與挺之異,言于元纮,元纮屢诘谯,挺之厲言曰:“公位相國,而一愛一憎反任小人乎?”元纮曰:“小人為誰?”曰:“宋遙也。
”由是出為登州刺史,改太原少尹。
初,殿中監王一毛一仲持節抵太原朔方籍兵馬,後累年,仍移太原取兵仗,挺之不肯應,且以一毛一仲一寵一幸,久恐有變,密啟于帝。
俄改濮、汴二州刺史,所治皆嚴威,吏至重足脅息。
會一毛一仲敗死,帝以挺之言忠,召為刑部侍郎,遷太府卿。
宰相張九齡雅知之,用為尚書左丞,知吏部選。
李林甫與九齡同輔政,以九齡方得君,谄事之,内實不善也。
戶部侍郎蕭炅,林甫所引,不知書,嘗與挺之言,稱蒸嘗伏臘,乃為“伏獵”。
挺之白九齡:“省中而有伏獵侍郎乎!”乃出炅岐州刺史,林甫恨之。
九齡欲引以輔政,使往谒林甫,挺之負正,陋其為人,凡三年,非公事不造也,林甫益怨。
會挺之有所诿于蔚州刺史王元琰,林甫使人暴其語禁中,下除洛州刺史,徙绛州。
天寶初,帝顧林甫曰:“嚴挺之安在?此其材可用。
”林甫退召其弟損之與道舊,諄諄款曲,且許美官,因曰:“天子視绛州厚,要當以事自解歸,得見上,且大用。
”因绐挺之使稱疾,願就醫京師。
林甫已得奏,即言挺之春秋高,有疾,幸閑官得自養。
帝恨吒久之,乃以為員外詹事,诏歸東都。
挺之郁郁成疾,乃自為文志墓,遺令薄葬,斂以時服。
挺之重交遊,許與生死不易,嫁故人孤女數十人,當時重之。
然溺志于佛,與浮屠惠義善,義卒,衰服送其喪,已乃自葬于其塔左,君子以為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