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賞,則惟德是輔,惟人之懷,天祿永終矣。
睿宗善之,拜監察禦史。
開元中,轉殿中侍禦史,監嶺南選。
時市舶使、右威衛中郎将周慶立造奇器以進,澤上書曰:“‘不見可欲,使心不亂’,是知見可欲而心必亂矣。
慶立雕制詭物,造作奇器,用浮巧為珍玩,以谲怪為異寶,乃治國之巨蠹,明王所宜嚴罰者也。
昔露台無費,明君不忍;象箸非大,忠臣憤歎。
慶立求媚聖意,搖蕩上心。
陛下信而使之乎,是宣一婬一于天下;慶立矯而為之乎,是禁典之所無赦。
陛下新即位,固宜昭宣菲薄,廣示節儉,豈可以怪好示四方哉!”書奏,玄宗稱善。
曆遷太子右庶子。
為鄭州刺史,未行,卒,贈兵部侍郎。
澤從祖範、奭。
範,貞觀中為侍禦史,時吳王恪好田獵,範彈治之。
太宗曰:“權萬紀不能輔道恪,罪當死。
”範進曰:“房玄齡事陛下,猶不能谏止畋獵,豈宜獨罪萬紀?”帝怒,拂衣起。
頃之,召謂曰:“何廷折我?”範謝曰:“主聖則臣直,陛下仁明,臣敢不盡愚?”帝乃解。
高宗時,曆尚書右丞、揚州大都督府長史。
奭字子邵。
以父隋時使高麗卒焉,故往迎喪,号踴盡哀,為夷人所慕。
貞觀中,累遷中書舍人。
外孫為皇後,遷中書侍郎,進中書令。
皇後挾媚道覺,罷為吏部尚書。
後廢,貶一愛一州刺史。
許敬宗等構奭通宮掖,謀行鸩毒,與褚遂良朋一黨一,罪大逆。
遣使殺之,沒其家,期以上親并流嶺表,奭房隸桂州為奴婢。
神龍初,乃複官爵,子孫親屬緣坐者悉免。
開元初,澤兄渙為中書舍人,上言:“臣從伯祖奭,去顯慶三年與褚遂良等五門同被譴戮,雖被原雪,而子孫殆盡,唯曾孫無忝客籍龔州。
陛下先天後诏書,嘗任宰相家并錄其後。
況臣之伯祖無辜被誅,今藁窆未還,後嗣僑處,願許伯祖歸葬,孤孫北遷。
”于是诏無忝護奭柩歸鄉裡,官給喪事。
無忝後曆潭州都督。
馮元常,相州安一陽一人,其先蓋長樂信都著姓。
曾祖子琮,北齊右仆射。
叔祖慈明,有文辭,仕隋為内史舍人。
奉诏讨李密,為密将所縛,身數創,密厚禮之,情謂曰:“東都危蹙,我欲率四方賢豪建功業,幸公同之。
”慈明曰:“公家事先帝,名在王室,乃挾玄感舉兵,亡命至今,複圖反噬,何耶?”密囚之。
俄為翟護所殺。
武德初,贈吏部尚書,谥壯武。
元常舉明經及第,調浚儀尉。
高宗時,擢累監察禦史、劍南道巡察使,興利除害,蜀人順賴。
曆尚書左丞。
嘗密谏帝中宮權重,宜少抑,帝雖置其計,而内然之,由是為武後所惡。
元常在職脩舉,識鑒澄遠,帝委遇特厚。
及不豫,诏平章百司奏事。
武後擅朝,嵩一陽一令樊文進瑞石,後暴石朝堂示百官。
元常奏石妄僞,不可以示群臣。
後怒,出為隴州刺史。
會天下嶽牧集乾陵,後不欲元常得會,故道徙眉州刺史。
劍南有光火盜,夜掠人,晝伏山谷。
元常喻以恩信,約悔過自新,賊相率脫甲面縛。
賊平,轉廣州都督,诏便驿走官。
安南酋領李嗣仙殺都護劉延祐,劫州縣,诏元常讨之。
率士卒航海,馳檄先示禍福,賊一黨一多降,元常縱兵斬首惡而還。
雖有功,猶以拂旨見怨,不錄功。
凡三徙,終不得至京師,卒為酷吏周興所陷,追赴都,下獄死。
元常閨門雍睦,有禮法,雖小寶喪不禦私室。
神龍中,旌其家,大署曰“忠臣之門”。
天下高其節,凡名族皆願通婚。
從弟元淑,及後時,曆清漳、浚儀、始平三縣令,右善去惡,人稱為神明。
與奴仆日一食,馬日一秣,所至不挈妻子,斥奉餘以給貧窮。
或譏其近名,元淑曰:“吾一性一也,不為苦。
”中宗降玺書勞勉,付狀史官。
元淑約潔過于元常,然剛直不及也。
終祠部郎中。
蔣欽緒,萊州膠水人。
頗工文辭,擢進士第,累遷太常博士。
中宗始親郊,國子祭酒祝欽明建言,皇後應亞獻,欲以媚韋氏。
天子疑之,诏禮官議。
衆曲意阿徇,欽緒獨抗言不可,諸儒壯其節。
曆吏部員外郎。
始,韓琬為高郵主簿,使京師,自負其才,有不遇之言題客舍。
它日,欽緒見之,笑曰:“是子歎後時耶?”久之,琬舉賢良方正,欽緒擢其文異等,因謂曰:“朋友之過免未?”琬曰:“今日乃見君子之心。
”其務薦引士類此。
欽緒一精一治道,馭吏整嚴,雖铢秒罪不貸。
出為華州長史。
蕭至忠自晉州被召,過欽緒,欽緒本姻家,因戒曰:“以君才不患不見用,患非分而求耳。
”至忠竟及禍。
開元十三年,以禦史中丞錄河南囚,宣尉百姓,振窮乏。
徙吏部侍郎,曆汴、魏二州刺史,卒。
一性一孤潔自守,唯與賈曾、郭利貞相友雲。
子沇,亦專潔博學,少有名。
以孝廉授洛一陽一尉,遷監察禦史,與兄演、溶、弟清俱為才吏,有名天寶間。
始,河南尹韓朝宗、裴迥嘗委訊覆檢句,而處事平,剖斷一精一允,群寮莫能望也。
乾元中,曆陸渾、盩厔、鹹一陽一、高陵四縣令,美政流行,長老紀焉。
郭子儀軍出其縣,敕麾下曰:“蔣沇,賢令,供億當有素,得蔬飯足矣,毋撓其清也!”遷長安令,以刑部郎中兼侍禦史,領渭橋運出納使。
元載持政,守道士類不遷,沇以故滞郎位,不得調。
常衮代相,聞士議恨沇屈,故擢禦史中丞、東都副留守。
再遷大理卿,持法明審,号稱職。
德宗出奉天,沇奔行在,為賊所拘,欲誘署僞職,沇絕食不應命,竄伏裡中,不複見。
京師平,乃出,擢右散騎常侍。
卒年七十四,贈工部尚書。
清,舉明經中第,調鞏丞。
東京留守李憕賢之,表為判官。
與憕同死安祿山亂,贈禮部侍郎。
敬宗時,錄其孫鄅為伊阙令。
初,清蒙難,以秩卑不及谥。
太和初,吏部郎中王高言之朝,追谥曰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