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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四十三 張韋韓宋辛二李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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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谷遂成,粟腐帛爛。

    萬裡貢賦,百蠻歸款。

    享國久長,多曆年所。

    陛下何憚而不法之? 中宗,陛下之兄,居先帝之業,忽先帝之化,不聽賢臣之言,而悅子女之意。

    虛食祿者數千人,妄食士者百餘戶;造寺蠹财數百億,度人免租、庸數十萬。

    是故國家所出日加,所入日減,倉乏半歲之儲,庫無一時之帛。

    所惡者逐,逐必忠良;所一愛一者賞,賞皆讒慝。

    朋佞喋喋,交相傾動。

    奪百姓之食以養殘兇,剝萬人之衣以塗土木。

    人怨神怒,親忿衆離,水旱疾疫,六年之間,三禍為變。

    享國不永,受終於兇婦,取譏萬代,诒笑四夷,陛下所見也。

    若法太宗治國,太山之安可緻也;法中宗治國,累一卵一之危亦可緻也。

     頃一婬一雨不解,谷荒于壟,麥爛于場,入秋亢旱,霜損蟲暴,草木枯黃,下人咨嗟,未知所濟。

    而營寺造觀,日繼于時,道路流言,計用缗錢百餘萬。

    陛下知倉有幾歲儲?庫有幾歲帛?百姓何所活?三邊何所輸?民散兵亂,職此由也。

    而以百萬構無用之觀,受天下之怨。

    陛下忍棄太宗之治本,不忍棄中宗之亂階;忍棄太宗久長之謀,不忍棄中宗短促之計。

    何以繼祖宗、觀萬國耶?陛下在韋氏時,切齒群兇;今貴為天子,不改其事,恐複有切齒於陛下者。

     往見明敕,一用貞觀故事。

    且貞觀有營寺觀,加浮屠、黃老,益無用之官,行不急之務者乎?往者和帝之憐悖逆也,宗晉卿勸為第宅,趙履溫勸為園亭,工徒未息,義兵交馳,亭不得遊,宅不得息,信邪僻之說,成骨肉之刑,陛下所見也。

    今茲二觀,得無晉卿之徒一陰一勸為之,冀娛骨肉?不可不察也。

    惟陛下停二觀以須豐年,以所費之财給貧窮、填府庫,則公主福無窮矣。

     疏奏,帝不能用,然嘉切直。

     稍遷右台殿中侍禦史。

    雍令劉少微恃權貪贓,替否按之,岑羲屢以為請,替否曰:“我為憲司,懼勢以縱罪,謂王法何?”少微坐死。

    遷累颍王府長史。

    卒,年八十。

     李渤,字浚之,魏橫野将軍、申國公發之裔。

    父鈞,殿中侍禦史,以不能養母廢于世。

    渤恥之,不肯仕,刻志於學,與仲兄涉偕隐廬山。

    嘗以列禦寇拒粟,其妻怒,是無婦也;樂羊子舍金,妻讓之,是無夫也。

    乃摭古聯德高蹈者,以楚接輿、老萊子、黔婁先生、於陵子、王孺仲、梁鴻六人,圖象贊其行,因以自儆。

    久之,更徙少室。

     元和初,戶部侍郎李巽、谏議大夫韋況交章薦之,诏以右拾遺召。

    於是河南少尹杜兼遣吏持诏、币即山敦促,渤上書謝:“昔屠羊說有言:‘位三旌,祿萬鐘,知貴於屠羊,然不可使吾君妄施。

    ’彼賤賈也,猶能忘己一愛一君。

    臣雖欲盜榮以濟所欲,得無愧屠羊乎?”不拜。

    洛一陽一令韓愈遺書曰: 有诏河南敦喻拾遺公,朝廷士引頸東望,若景星、鳳鳥始見,争先睹之為快。

    方今天子仁聖,大小之事皆出宰相,樂善言如不得聞,自即大位,凡所出而施者無不得宜。

    勤儉之一聲,寬大之政,幽閨婦女、草野小子飽聞而厭道之。

    愈不通於古,請問先生,茲非太平世欤?加又有非人力而至者,年谷屢熟,符贶委至。

    幹紀之一奸一不戰而拘累,強梁之兇銷铄縮栗,迎風而委伏。

    其有一事未就正,視若不成一人。

    四海所環,無一夫甲而兵者。

    若此時也,遺公不疾起與天下士樂而享之,斯無時矣。

    昔孔子知不可為而為之不已,迹接於諸侯之國。

    今可為之時,自藏深山,牢關而固拒,即與仁義者異守矣。

    想遺公冠帶就車,惠然肯來,舒所畜積,以補綴盛德之阙,利加于時,名垂将來。

    踴躍懷企,頃刻以冀。

    又切聞朝廷議,必起遺公,使者往若不許,即河南必繼以行。

    拾遺徵若不至,更加高秩。

    如是辭少就多,傷於廉而害於義,遺公必不為也。

    善人進其類,皆有望於公。

    公不為起,是使天子不盡得良臣,君子不盡得顯位,人庶不盡被惠利,其害不為細。

    必審察而谛思之,務使合於孔子之道乃善。

     渤心善其言,始出家東都,每朝廷有阙政,辄附章列上。

     元和九年讨淮西,上平賊三術:一曰感,二曰守,三曰戰。

    感不成,不失為守;守不成,不失為戰。

    又上《禦戎新錄》,乃以著作郎召,渤遂起。

    歲餘,遷右補阙,以直忤旨,下遷丹王府谘議參軍,分司東都。

    十三年,上言: 至德以來,天下思緻治平,訖今不稱者,人倦而不知變。

    天以變通之運遺陛下,陛下順而革之,則悠久。

    宜乘平蔡之勢,以德羁服恒、兗無不濟,則恩威暢矣。

    昔舜、禹以匹夫宅四海,其烈如彼;今以五聖營太平,其難如此。

    臣恐宰相群臣蘊晦術略,啟沃有所未盡,使陛下翹然思文、武、禹、湯而不獲也。

    宜正六官,叙九疇,修王制、月令,崇孝悌,敦九族,廣谏路,黜選舉,複俊造,定四民,省抑佛、老,明刑行令,治兵禦戎。

    願下宰相公卿大夫議,博引海内名儒,大開學館,與群臣參講,據經稽古、應時便俗者,使切磋周複,作制度,合宣父繼周之言。

    謹上五事:一禮樂,二食貨,三刑政,四議都,五辨雠。

     渤雖處外,然志存朝廷,表疏凡四十五獻。

    擢為庫部員外郎。

    會皇甫镈輔政,務剝下佐用度,而渤奉诏吊郗士美喪,在道上言:“渭南長源鄉戶四百,今才四十;阌鄉戶三千,而今千。

    它州縣大抵類此。

    推其敝,始於攤逃人之賦。

    假令十室五逃,則均責未逃者,若抵石于井,非極泉不止,誠繇聚斂之臣割下媚上。

    願下诏一賜禁止,計不三年,人必歸于農。

    夫農,國之本,本立而太平可議矣。

    ”又言:“道路茀不治,驿馬多死。

    ”憲宗得奏咨駭,即诏出飛龍馬數百給畿驿。

    渤既以峭直觸要臣意,乃謝病遍。

     穆宗立,召拜考功員外郎。

    歲終,當校考。

    渤自宰相而下升黜之,上奏曰:“宰相俯、文昌、值,陛下即位,倚以責功,安危治亂系也。

    方陛下敬大臣,未有昵比左右自驕之心,而天下事一以付之,俯等不推至公,陳先王道德,又不振拔舊典,複百司之本。

    政之興廢在賞罰。

    俯等未聞慰一首公,使天下吏有所勸;黜一不職,使一屍一祿有所懼。

    士之邪正混然無章。

    陛下比幸骊山,宰相、學士皆股肱心腹,宜皆知之,不先事以谏,陷君於過。

    俯與學士杜元穎等請考中下。

    禦史大夫李绛、左散騎常侍張惟素、右散騎常侍李益谏幸骊山,鄭覃等谏畋遊,得事君之禮,請考上下。

    崔元略當考上下,前考于翚不實,翚以賄死,請降中中。

    大理卿許季同,任翚者,應考中下;然頃陷劉辟,棄家以歸,宜補厥過,考中中。

    少府監裴通職修舉,考應中上;以封母,舍嫡而追所生,請考中下。

    奏入,不報。

    會渤請急,馮宿領考功,以“考課令取歲中善惡為上下,郎中校京官四品以下黜陟之,由三品上為清望官,歲進名聽内考,非有司所得專。

    渤舉舊事為褒貶,違朝廷制,請如故事”。

    渤議遂廢。

     會魏博節度使田弘正表渤為副,元穎劾奏:“渤賣直售名,資狂躁,幹進不已,外交方鎮求尉薦,不宜在朝。

    ”出為虔州刺史。

    渤奏還信州移稅錢二百萬,免賦米二萬石,廢冗役千六百人。

    觀察使上狀。

    不閱歲,遷江州刺史。

     度支使張平叔斂天下逋租,渤上言:“度支所收貞元二年流戶賦錢四百四十萬,臣州治田二千頃,今旱死者千九百頃。

    若徇度支所斂,臣懼天下謂陛下當大旱責民三十年逋賦。

    臣刺史,上不能奉诏,下不忍民窮,無所逃死,請放歸田裡。

    ”有诏蠲責。

    渤又治湖水,築堤七百步,使人不病涉。

     入為職方郎中,進谏議大夫。

    時敬宗晏朝紫宸,入閣,帝久不出,群臣立屏外,至頓仆。

    渤見宰相曰:“昨論晏朝事,今益晚,是谏官不能移人主意,渤請出閣待罪。

    ”會喚仗,乃止。

    退上疏曰:“今日入閣,陛下不時見群臣,群臣皆布路跛倚。

    夫跛倚形諸外,則憂思結諸内。

    憂倦既積,災釁必生,小則為旱為孽,大則為兵為亂。

    《禮》:‘三谏不聽,則逃之。

    ’陛下新即位,臣至三谏,恐危及社稷。

    ”又言:“左右常侍職規諷,循默不事,若設官不責實,不如罷之。

    ”俄充理匦使,建言:“事大者以聞,次白宰相,下以移有司。

    有司不當,許再納匦。

    妄訴者加所坐一等,以絕冒越。

    ”诏可。

     時政移近幸,紀律蕩然,渤勁正不顧患,通章封無阕日。

    天子雖幼昏,亦感寤,擢給事中,賜金紫服。

     五坊卒夜鬥,傷縣人,鄠令崔發怒,敕吏捕捽,其一,中人也,釋之。

    帝大怒,收發送禦史獄。

    會大赦、改元,發以囚坐雞竽下,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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