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史過曰:‘是一陰陽一之事,非吉兇所生。
’物固有自然,非一系人事。
雖然,陛下無災而戒,不害為福也。
”俄遷太傅。
嘗與右仆射張行成、中書令高季輔俱賜田,志甯奏:“臣家自周、魏來,世居關中,赀業不墜。
今行成、季輔始營産土,願以臣有餘賜不足者。
”帝嘉之,分其田以與二人。
顯慶四年,以老乞骸鼻,诏解仆射,更拜太子太師,仍同中書門下三品。
王皇後之廢,長孫無忌、褚遂良固争不見從,志甯不敢言。
武後以其不右己,銜之,後因殺無忌,坐免官,出為荥州刺史,改華州,聽緻仕。
卒,年七十八,贈幽州都督,谥曰定。
後追複左光祿大夫、太子太師。
志甯一愛一賓客,樂引後進,然多嫌畏,不能有所薦達也,為士議所少。
凡格式、律令、禮典,皆與論譔,賞賜以巨萬。
初,志甯與司空李勣修定《本草》并圖,合五十四篇。
帝曰:“《本草》尚矣,今複修之,何所異邪?”對曰:“昔陶弘景以《神農經》合雜家《别錄》注銘之,江南偏方,不周曉藥石,往往纰缪,四百餘物,今考正之,又增後世所用百餘物,此以為異。
”帝曰:“《本草》、《别錄》何為而二?”對曰:“班固唯記《黃帝内外經》,不載《本草》,至齊《七錄》乃稱之。
世謂神農氏嘗藥以拯含氣,而黃帝以前文字不傳,以識相付,至桐、雷乃載篇冊,然所載郡縣,多在漢時,疑張仲景、華佗竄記其語。
《别錄》者,魏、晉以來吳普、李當之所記,其言華葉形色,佐使相須,附經為說,故弘景合而錄之。
”帝曰:“善。
”其書遂大行。
曾孫休烈。
休烈機鑒融敏,善文章,與會稽賀朝萬齊融、延陵包融齊名。
開元初,第進士,又擢制科,曆秘書省正字。
吐蕃金城公主請文籍四種,玄宗诏秘書寫賜。
休烈上疏曰:“戎狄,國之寇;經籍,國之典也。
戎之生心,不可以無備。
昔東平王求《
東平,漢之懿戚,尚不示征戰之書,今西戎,國之寇仇,安可贻以經典?且吐蕃之一性一慓悍果決,善學不回。
若達于《書》,則知戰;深于《詩》,則知武夫有師幹之試;深于《禮》,則知《月令》有廢興之兵;深于《春秋》,則知用師詭之計;深于文,則知往來書檄之制:此何異假寇兵資盜糧也!臣聞魯秉周禮,齊不加兵;吳獲乘車,楚屢奔命。
喪法危邦,可取鑒也。
公主下嫁異國,當用夷禮,而反求良書,恐非本意,殆有一奸一人勸導其中。
若陛下慮失其情,示不得已,請去《春秋》。
夫《春秋》,當周德既衰,諸侯盛強,征伐競興,情僞于是乎生,變詐于是乎起,有以臣召君、取威定霸之事。
誠與之,國之患也。
狄固貪婪,貴貨易土,正可錫以錦彩,厚以金玉,無足所求以資其智。
”疏入,诏中書門下議。
侍中裴光庭曰:“吐蕃不識禮經,孤背國恩,今求哀啟颡,許其降附,漸以《詩》、《書》,陶一聲教,斯可緻也。
休烈但見情僞變詐于是乎生,不知忠信節義亦于是乎在。
”帝曰:“善。
”遂與之。
累遷起居郎、直集賢殿學士、比部郎中。
楊國忠為宰相,斥不附己者,出為中部郡太守。
肅宗立,休烈奔行在,擢給事中,遷太常少卿,知禮儀事,兼修國史。
帝嘗謂曰:“良史者,君舉必書。
朕有過失,顧卿何如?”對曰:“禹、湯罪己,其興也勃焉。
有德之君不忘規過。
”于時經大盜後,史籍燔缺,休烈奏:“《國史》、《開元實錄》、《起居注》及餘書三千八百餘篇藏興慶宮,兵興焚炀皆盡,請下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