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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五十四 裴崔盧李王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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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檢校禦史中丞。

    請發太倉粟及減苑囿鳥獸所給以赈貧乏,人賴其利。

    監察禦史宋宣遠與盧懷慎姻家,恃以弄法;姚崇子彜留司東都,通賓客,招賄賂。

    沔将按劾,崇、懷慎方執政,共薦沔有史才,轉著作郎,去其權,蓋憚之也。

    久之,為太子左庶子。

    母亡,受吊廬前,賓客未嘗至柩室。

    語人曰:“平生非至親不升堂入谒,豈以存亡變禮邪?”中書令張說數稱之。

    服除,遷中書侍郎。

     玄宗以仙州數喪刺史,欲廢之,沔請治舞一陽一,舞一陽一,故樊哙國也,更為樊州,帝不納,州卒廢。

    沔既喜論得失,或曰:“今中書宰相承制,雖侍郎貳之,取充位而已。

    ”沔曰:“百官分職,上下相維,以成至治,豈可俯首懷祿邪?”凡诏敕曹事,多所異同,說不悅,出為魏州刺史。

    雨潦敗稼,沔弛禁便人。

    召還。

    分掌吏部十铨,以左散騎常侍為集賢修撰,曆秘書監、太子賓客。

     是時,太常議加宗廟笾豆,又欲增喪服,于是卿韋縚請坐增笾豆至十二;外祖服大功,舅小寶,堂姨若舅、舅母袒免。

    沔曰:“祭祀上矣,古者飲食必先嚴獻。

    未有火化,故有一毛一血之薦,未有曲蘖,故有玄酒之奠。

    後王作為酒醴、犧牲以緻馨香,故有三牲、八簋、五齊、九獻。

    神道主敬,可備而不敢廢也,雖曰備物,而節制存焉。

    钘俎、笾豆、簠簋尊罍之實,皆周時馔,其用通宴飨賓客,而周公與一毛一血、玄酒同薦于先祖。

    晉盧谌家祭禮,所薦皆晉時常食,不純用古。

    此聖賢變文而通其情也。

    然當時飲食不可阙于祭,明矣。

    國家清廟時享,禮馔具設,周制也,古物存焉。

    園寝上食,時膳備列,漢法也,它珍極焉。

    職貢來祭,緻遠物也。

    有新必薦,順時令也。

    苑囿躬稼所收,搜狩親中,莫不薦而後食,盡誠敬民。

    若此至矣,無以加矣。

    諸珍羞鮮物,第敕有司悉使著于令,因宜而薦,不必加笾豆以為嗛也。

    大羹,古食也,盛于古器。

    和羹,常馔也,盛于時器。

    一毛一血盛于盤,玄酒盛于尊。

    未有薦時馔而用古器者,繇古質而今文,便事也。

    故加笾豆未足盡天下美物,而措諸朝,徒近侈耳。

    魯丹桓宮之楹,刻其桷,《春秋》非之。

    班固稱:‘墨家出于清廟,是以貴儉。

    ’然清廟不奢,舊矣。

    太常所請,臣所未安。

    ” 又太常言:“爵小不及合,執持至難。

    ”沔曰:“禮有以小為貴者,獻以爵是也。

    然今不及制,則非禮,自有司之陋也。

    随失制宜,不待議而革雲。

    ”又言:“禮本于家正,家正而天下定。

    家不可以貳,故父以尊崇,母以厭降。

    是以内服齊斬,外服缌,尊名所加,不過一等,今古不易之道也。

    昔辛有适伊川,見被發而祭,知其将戎,禮先亡也。

    比制《唐禮》,推廣舅恩,故弘道以來,國命再移于外姓,本禮驗亡,可不戒哉!”時職方郎中韋述、戶部郎中楊伯成、禮部員外郎楊仲昌、監門兵曹參軍劉秩等議與沔合,又诏中書門下參裁,于是宗廟笾豆坐各六,姨若舅小寶,舅母缌麻,堂姨袒免,餘仍舊制。

     每朝廷有疑議,皆咨逮取衷。

    卒,年六十七,贈禮部尚書,谥曰孝。

    沔儉約自持,祿禀随散宗族,不治居宅,嘗作《陋室銘》以見志。

    子祐甫至宰相,别傳。

     盧從願,字子龔。

    六世祖昶,仕後魏為度支尚書,自範一陽一徙臨漳,故從願為臨漳人。

    擢明經,為夏尉。

    又舉制科高第,拜右拾遺,遷監察禦史,為山南黜陟巡撫使,還奏稱旨,累進中書舍人。

     睿宗立,拜吏部侍郎。

    吏選自中宗後綱紀耗蕩,從願一精一力于官,僞牒詭功,擿檢無所遺,铨總六年,以平允聞。

    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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