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七日退二十一度。
自入春分後,一日損日度各一。
春分四日,平。
畢芒種,六十三日退十七度。
自入夏至後,每六日損日度各一。
大暑初日,平。
畢氣末,五十八日退十二度。
立秋初日,平。
畢氣末,五十七日退十一度。
自入白露後,二日益日度各一。
白露十二日,平。
畢秋分,六十三日退十七度。
自入寒露後,三日益日度各一。
寒露九日,平。
畢氣末,六十六日退二十度。
自入霜降後,二日損日度各一。
霜降六日,平。
畢氣末,六十三日退十七度。
自入立冬後,三日益日度各一。
立冬十二日,平。
畢氣末,六十七日退二十一度。
自入小雪後,二日損日度各一。
小雪八日,平。
畢氣末,六十三日退十七度。
自入大雪後,三日益度一。
後留:冬至初日,十三日。
大寒初日,平。
畢氣末,二十五日。
自入立春後,二日半損一日。
驚蟄初日,十三日。
自後三日益日一。
清明初日,三十三日。
自後每日損日一。
清明十日,平。
畢處暑,十三日。
自入白露後,二日損日一。
秋分十一日,無留。
自入秋分十一日後,日益日一。
霜降初日,十九日。
立冬畢大雪,十三日。
後遲:差行。
六十日行二十五度。
先遲,日益疾三分,前疾加度者,此遲依數減之為定。
若不加度者,此遲入秋分至立冬減三度,入立冬到冬至減五度,後留定日十三日者,以所朒數加此遲日率。
後疾:冬至初日,二百一十日行百三十二度。
自後每日損日度各一。
大寒八日,百七十二日行九十四度。
自入大寒八日後,二日損日度各一。
雨水,平。
畢氣末,百六十一日行八十三度。
自入驚蟄後,三日益日度各一。
谷雨三日,百七十七日行九十九度。
自三日後,每日益日度各一。
芒種十四日,平。
畢夏至十日,二百三十三日行百五十五度。
自十日後,每日益日度各一。
小暑五日,二百五十三日行百七十五度。
自後每日益日度各一。
大暑初日,平。
畢處暑,二百六十三日行百八十五度。
自入白露後,二日損日度各一。
秋分一日,二百五十五日行百七十七度。
自一日後,每三日損日度各一。
大雪初日,二百五日行百二十七度。
自後三日益日度各一。
△鎮星
前順:差行。
八十三日,行七度四百七十四分。
先疾,三日益遲二分。
前留:三十七日。
前退:差行。
五十一日,退三度。
先遲,二日益疾一分。
後退:差行。
五十一日,退三度。
先疾,二日益遲一分。
後留:三十六日。
後順:差行。
八十三日,行七度四百七十四分。
先遲,三日益疾二分。
△太白
夕見:入冬至,畢立夏,立秋畢大雪,百七十二日行二百六度。
自入小滿後,十日益度一,為定初。
入白露,畢春分,差行;先疾,日益遲二分。
自餘平行。
夏至畢小暑,百七十二日行二百九度。
自入大暑後,五日損一度,畢氣末。
夕平行:冬至及大暑、大雪各畢氣末,十三日行十三度。
自入冬至後,十日損一,畢立春。
入立秋,六日益一,畢秋分。
雨水畢芒種,七日行七度。
自入夏至後,五日益一,畢小暑。
寒露初日,二十三日行二十三度。
自後六日損一,畢小雪。
夕遲:差行。
四十二日行三十度。
先疾,日益遲十三分。
前加度過二百六度者,準數損此度。
夕留:七日。
夕退:十日,退五度。
日盡而夕伏。
晨退:十日,退五度。
晨留:七日。
晨遲:差行。
冬至畢立夏,大雪畢氣末,四十二日行三十度;先遲,日益疾十三分。
自小滿後,率十日損一度,畢芒種。
夏至畢寒露,四十二日行二十七度;差依前。
自入霜降後,每氣益一度,畢小雪。
晨平行:冬至畢氣末,立夏畢氣末,十三日行十三度。
自小寒後,六日益日度各一,畢雨水。
入小滿後,七日損日度各一,畢立秋。
驚蟄初日,二十三日行二十三度。
自後六日損日度各一,畢谷雨。
處暑畢寒露,無此平行。
自入霜降後,五日益日度各一,畢大雪。
晨疾:百七十二日,行二百六度。
前遲行損度不滿三十者,此疾依數益之。
處暑畢寒露,差行;先遲,日益疾二分。
自餘平行。
日盡而晨伏。
△辰星
夕見疾:十二日,行二十一度十分。
大暑畢處暑,十二日,行十七度十六分。
夕平:七日,行七度。
自入大暑後,二日損度各一。
入立秋,無此平行。
夕遲:六日,行二度七分。
前疾行十七度者,無此遲行。
夕伏留:五日。
日盡而夕伏。
晨見留:五日。
晨遲:六日,行二度七分。
自入大寒,畢雨水,無此遲行。
晨平行:七日,行七度。
入大寒後,二日損日度各一。
入立春,無此平行。
晨疾;十二日,行二十一度十分。
前無遲行者,十二日,行十七度十六分。
日盡而晨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