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擇。
滂欲得簿最,宏不與。
及署院官,更持可否不能定,處處官乏不補。
滂奏言:“臣職不修,無逃死,如國家大計何?”由是有诏分掌。
宏見宰相辭曰:“宏主漕,歲得江、淮米五十萬斛,前年至七十萬。
今職移于人,敢請罪。
”滂在側儳曰:“公所言非也。
朝廷不奪公職,乃公喪官缗,縱一奸一吏,自取咎爾。
凡為度支使,不一歲家辄钜億,僮馬産第侈王公,非盜縣官财何以然?上既知之,故令滂分掌。
今公無乃歸怨上乎?”宏不答,于是移病遍第。
宰相白其狀,诏許如劉晏、韓滉故事,以東都、河南、淮南、江南、山南東道兩稅,滂主之,東渭橋以東巡院隸焉;關内、河東、劍南、山南西道宏主之。
滂至揚州,乃窮劾粲,悉發其贓至钜萬,徙死嶺表。
宏清潔勤力,晨入官署夕而出,吏不堪其勞,而己益恭。
參得罪,宏為有力。
卒,年七十三,贈尚書右仆射,谥曰敬。
後二年,滂亦罷為衛尉卿。
王紹,本名純,避憲宗諱改焉。
自太原徙京兆之萬年。
父端,第進士,有名天寶間,與柳芳、陸據、殷寅友善。
據嘗言:“端之莊,芳之辯,寅之介,可以名世。
”終工部員外郎。
紹少為顔真卿所器,字之曰德素,奏為武康尉。
再佐蕭複府。
包佶領租庸、鹽鐵使,署判官。
時李希烈阻兵江淮,輸物留梗,乃徙饷道自颍入汴。
紹及關,德宗已西狩,乃督輕貨趣間道走洋州。
紹先見行在,帝勞之曰:“吾軍乏春服,朕且衣裘,奈何?”紹流涕曰:“佶遣臣貢奉,無慮五十萬,當即至。
”帝曰:“道回遠,經費方急,何可望邪?”後五日繼至,由是纾難。
遷倉部員外郎。
是時,兵旱無年,诏戶部收阙官俸、稅茶及無名錢,以修荒政。
紹由員外郎判務,遷戶部、兵部郎中,皆專領。
進戶部侍郎,判度支,頃之遷尚書。
德宗臨禦久,益不假借宰相,自窦參、陸贽斥罷,中書取充位,惟紹謹密,眷待殊厚。
主計凡八年,每政事多所關訪,紹亦未嘗一言漏于人。
順宗立,王叔文奪其權,拜兵部尚書,出為東都留守。
元和初,檢校尚書右仆射,為武甯軍節度使,複以濠、泗二州隸其軍。
自張愔後,兵驕難治,紹搜輯軍政,推誠示人,裨将安進達、唐重靖謀亂,紹以計取之,出家赀賞士,舉軍安賴。
複拜兵部尚書,判戶部。
卒,年七十二,贈右仆射,谥曰敬。
李巽,字令叔,趙州贊皇人。
以明經補華州參軍事,舉拔萃,授鄠尉。
進累左司郎中、常州刺史,召拜給事中,出為湖南觀察使。
貞元五年,徙江西。
巽銳于為治,持下以法,察無遺私,吏不敢少绐。
順宗立,擢兵部侍郎。
杜佑表為鹽鐵、轉運副使,俄代佑。
使任自劉晏後,職廢不振,賦入朘耗。
巽涖職一年,較所入如晏最多之年,明年過之,又明年,增百八十萬缗。
再遷吏部尚書。
天資長于吏事,至治家,亦句檢案牍簿書如公府。
史有過,秋毫無所縱,股栗脅息,常如與巽對。
程異坐王叔文廢,巽特薦引之。
異之計較一精一于巽,故巽能善職,蓋有助雲。
元和四年疾革,郎官省候,巽言不及病,但與商校程課功利。
是夕卒,年六十三,贈尚書右仆射。
巽為人忌刻校怨,在江西,有所憎恨辄殺之。
始,窦參為相,出巽常州,促其行。
及參貶郴州,巽時觀察湖南,宣武節度使劉士甯緻絹數千匹于參,巽即劾參交通籓鎮,以怒德宗,遂殺參雲。
贊曰:生人之本,食與貨而已。
知所以取,人不怨;知所以予,人不乏。
道禦之而王,權用之而霸,古今一也。
劉晏因平準法,斡山海,排商賈,制萬物低昂,常一操一天下赢赀,以佐軍興。
雖拿兵數十年,斂不及民而用度足。
唐中偾而振,晏有勞焉,可謂知取予矣。
其經晏辟署者,皆用材顯,循其法,亦能富國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