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不守,則地賊地也,倉廪府庫皆其積也,百姓皆其戰士也於國家何有?請重賞募死士,尚可濟。
”侃乃召吏民入廷中曰:“令誠若主也,然滿歲則去,非如吏民生此土也,墳墓存焉,宜相與死守,忍失一身北面奉賊乎?”衆泣,許諾。
乃徇曰:“以瓦石擊賊者,賞千錢;以刀矢殺賊者,萬錢。
”得數百人。
侃率以乘城,婦身自釁以享衆。
報賊曰:“項城父老義不下賊,得吾城不足為威,宜亟去;徒失利,無益也。
”賊大笑。
侃中流矢,還家,婦責曰:“君不在,人誰肯固?死於外,猶愈於狀也。
”侃遽登城。
會賊将中矢死,遂引去,縣卒完。
诏遷侃太平令。
先是萬歲通天初,契丹寇平州,鄒保英為刺史,城且陷,妻奚率家僮女丁乘城,不下賊,诏封誠節夫人。
默啜攻飛狐,縣令古玄應妻高能固守,虜引去,诏封徇忠縣君。
史思明之叛,衛州女子侯、滑州女子唐、青州女子王,相與歃血赴行營讨賊,滑濮節度使許叔冀表其忠,皆補果毅。
雖敢決不忘於國,然不如楊烈婦慨慷知君臣大義雲。
賈直言妻董。
直言坐事,貶嶺南,以妻少,乃訣曰:“生死不可期,吾去,可亟嫁,無須也。
”董不答,引繩束發,封以帛,使直言署,曰:“非君手不解。
”直言貶二十年乃還,署帛宛然。
及湯沐,發堕無馀。
李孝女者,名妙法,瀛州博野人。
安祿山亂,被劫徙它州。
聞父亡,欲間道奔喪,一子不忍去,割一一乳一留以行。
既至,父已葬,号踴請開父墓以視,宗族不許。
複持刀刺心,乃為開。
見棺,舌去塵,發治拭之。
結廬墓左,手植松柏,有異鳥至。
後,母病,或不食飲,女終日未嘗視匕箸,及亡,刺血書於母臂而葬,廬墓終身。
李湍妻某氏。
湍籍吳元濟軍,元和中,自拔歸鳥重胤,妻為賊縛而脔食之,将死,猶号湍曰:“善事鳥仆射!”觀者歎泣。
重胤請以其事屬史官,诏可。
董昌齡母楊,世居蔡。
昌齡更事吳少一陽一,至元濟時,為吳房令。
母常密戒曰:“逆順成敗,兒可圖之。
”昌齡未決,徒郾城,楊複曰:“逆賊欺天,神所不福。
當逆降,無以我累。
兒為忠臣,吾死不慊。
”會王師一逼一郾城,昌齡乃降。
憲宗喜,即拜郾城令兼監察禦史,昌齡謝曰:“母一之訓也,臣何能!”帝嗟歎。
元濟囚楊,欲殺者屢矣。
蔡平而母在,陳許節度李遜表之,封北平郡太君。
王孝女,徐州人,字和子。
元和中,父兄皆防秋屯泾州,葉蕃寇邊,并戰死。
和子年十七,單身被發徒跣蓑裳抵泾屯,日丐貸,護二喪還,葬於鄉,植松柏,翦發壞容,廬墓所。
節度使王智興白狀,诏旌其門。
段居貞妻謝,字小娥,洪州豫章人。
居貞本曆一陽一俠少年,重氣決,娶歲馀,與謝父同賈江湖上,并為盜所殺。
小娥赴江流,傷腦折足,人救以免。
轉側丐食至上元,夢父及夫告所殺主名,離析其文為十二言,持問内外姻,莫能曉。
隴西李公佐隐占得其意,曰:“殺若父者必申蘭,若天必申春,試以是求之。
”小娥泣謝。
諸申,乃名盜亡命者也。
小娥詭服為男子,與傭保雜。
物色歲馀,得蘭於江州,春於獨樹浦。
蘭與春,從兄弟也。
小娥托傭蘭家,日以護信自效,蘭倚之,雖包苴無不委。
小娥見所盜段、謝服用故在,益知所夢不疑。
出入二箕,伺其便。
它日蘭盡集群偷酾酒,蘭與春醉,卧廬。
小娥閉戶,拔佩刀斬蘭首,因大呼捕賊。
鄉人牆救,禽春,得贓千萬,其一黨一數十。
小娥悉疏其人上之官,皆抵死,乃始自言狀。
刺史張錫嘉其烈,白觀察使,使不為請。
還豫章,人争聘之,不許。
祝發事浮屠道,垢衣粝飯終身。
楊含妻蕭,父曆,為撫州長史,以官卒,母亦亡。
蕭年十六,與謂皆韶淑,毀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