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志第三十六 百官一

首頁
符目,知宿直,為丞之貳。

    以都事受事發辰、察稽失、監印、給紙筆;以主事、令史、書令史署覆文案,出符目;以亭長啟閉、傳禁約;以掌固守當倉庫及陳設。

    諸司皆如之。

    隋尚書省諸司郎及承務郎各一人,而廢左右司。

    武德三年,改諸司郎為郎中,承務郎為員外郎。

    貞觀元年,複置左右司郎中。

    龍朔元年,改左右丞曰左右肅機,郎中曰左右承務,諸司郎中曰大夫。

    永昌元年,複置員外郎。

    神龍元年省,明年複置。

    初有驲驿百人,掌乘傳送符,後廢。

     都事各六人,從七品上;主事各六人,從八品下。

    吏部考功、禮部主書皆如之。

    諸司主事,從九品上。

    有令史各十八人,書令史各三十六人,亭長各六人,掌固各十四人。

     ○吏部 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員外郎二人,從六品上。

    掌文選、勳封、考課之政。

    以三铨之法官天下之材,以身、言、書、判、德行、才用、勞效較其優劣而定其留放,為之注拟。

    五品以上,以名上而聽制授;六品以下,量資而任之。

    其屬有四:一曰吏部,二曰司封,三曰司勳,四曰考功。

     吏部郎中,掌文官階品、朝集、祿賜,給其告身、假使,一人掌選補流外官。

    員外郎二人,從六品上,一人判南曹。

    皆為尚書、侍郎之貳。

    凡文官九品,有正、有從,自正四品以下,有上、下,為三十等。

    凡文散階二十九:從一品曰開府儀同三司,正二品曰特進,從二品曰光祿大夫,正三品曰金紫光祿大夫,從三品曰銀青光祿大夫,正四品上曰正議大夫,正四品下曰通議大夫,從四品上曰太中大夫,從四品下曰中大夫,正五品上曰中散大夫,正五品下曰朝議大夫,從五品上曰朝請大夫,從五品下曰朝散大夫,正六品上曰朝議郎,正六品下曰承議郎,從六品上曰奉議郎,從六品下曰通直郎,正七品上曰朝請郎,正七品下曰宣德郎,從七品上曰朝散郎,從七品下曰宣義郎,正八品上曰給事郎,正八品下曰徵事郎,從八品上曰承奉郎,從八品下曰承務郎,正九品上曰儒林郎,正九品下曰登仕郎,從九品上曰文林郎,從九品下曰将仕郎。

    自四品,皆番上于吏部;不上者,歲輸資錢,三品以上六百,六品以下一千,水、旱、蟲、霜減半資。

    有文藝樂京上者,每州七人;六十不樂簡選者,罷輸。

    勳官亦如之。

    以征鎮功得護軍以上者,納資減三之一。

    凡流外九品,取其書、計、時務,其校試、铨注,與流内略同,謂之小選。

     吏部主事四人,司封主事二人,司勳主事四人,考功主事三人。

    武德五年改選部曰吏部,七年省侍郎。

    貞觀二年複置。

    龍朔元年改吏部曰司列,主爵曰司封,考功曰司績。

    武後光宅元年改吏部曰天官。

    垂拱元年改主爵曰司封。

    天寶十一載改吏部曰文部,至德二載複舊。

    有吏部令史三十人,書令史六十人;制書令史十四人;甲庫令史十一人,亭長八人,掌固十二人;司封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司勳令史三十三人,書令史六十七人,掌固四人;考功令史十五人,書令史三十人,掌固四人。

     司封郎中一人,從五品上;員外郎一人,從六品上;諸郎中、員外郎品皆如之。

    掌封命、朝會、賜予之級。

    凡爵九等:一曰王,食邑萬戶,正一品;二曰嗣王、郡王,食邑五千戶,從一品;三曰國公,食邑三千戶,從一品;四曰開國郡公,食邑二千戶,正二品;五曰開國縣公,食邑千五百戶,從二品;六曰開國縣侯,食邑千戶,從三品;七曰開國縣伯,食邑七百戶,正四品上;八曰開國縣子,食邑五百戶,正五品上;九曰開國縣男,食邑三百戶,從五品上。

    皇兄弟、皇子,皆封國為親王;皇太子子,為郡王;親王之子,承嫡者為嗣王,諸子為郡公,以恩進者封郡王;襲郡王、嗣王者,封國公。

    皇姑為大長公主,正一品;姊妹為長公主,女為公主,皆視一品;皇太子女為郡主,從一品;親王女為縣主,從二品。

    凡王、公十五以上,預朝集,宗親女婦、諸王長女月二參。

    内命婦,一品母為正四品郡君,二品母為從四品郡君,三品、四品母為正五品縣君。

    凡諸王、公主、外戚之家,蔔、祝、占、相不入門。

    王妃、公主、郡縣主嫠居有子者,不再嫁。

    凡外命婦有六;王、嗣王、郡王之母、妻為妃,文武官一品、國公之母、妻為國夫人,三品以上母、妻為郡夫人,四品母、妻為郡君,五品母、妻為縣君,勳官四品有封者母、妻為鄉君。

    凡外命婦朝參,視夫、子之品。

    諸蕃三品以上母、妻授封以制。

    流外技術官,不封母、妻。

    親王,孺人二人,視正五品,媵十人,視從六品;二品,媵八人,視正七品;國公及三品,媵六人,視從七品;四品,媵四人,視正八品;五品,媵三人,視從八品。

    凡置媵,上其數,補以告身。

    散官三品以上,皆置媵。

    凡封戶,三丁以上為率,歲租三之一入于朝庭。

    食實封者,得真戶,分食諸州。

    皇後、諸王、公主食邑,皆有課戶。

    名山、大川、畿内之地,皆不以封。

     司勳郎中一人,員外郎二人,掌官吏勳級。

    凡十有二轉為上柱國,視正二品;十有一轉為柱國,視從二品;十轉為上護軍,視正三品;九轉為護軍,視從三品;八轉為上輕車都尉,視正四品;七轉為輕車都尉,視從四品;六轉為上騎都尉,視正五品;五轉為騎都尉,視從五品;四轉為骁騎尉,視正六品;三轉為飛騎尉,視從六品;二轉為雲騎尉,視正七品;一轉為武騎尉,視從七品。

    凡以功授者,覆實然後奏拟,戰功則計殺獲之數。

    堅城苦戰,功第一者,三轉。

    出少擊多,曰上陣;兵數相當,曰中陣;出多擊少,曰下陣;矢石未交,陷堅突衆,敵因而敗者,曰跳蕩。

    殺獲十之四,曰上獲;十之二,曰中獲;十之一,曰下獲。

    凡酬功之等:見任、前資、常選,曰上資;文武散官、衛官、勳官五品以上,曰次資;五品以上子孫,上柱國、柱國子,勳官六品以下,曰下資;白丁、衛士,曰無資。

    跳蕩人,上資加二階,次資、下資、無資以次降。

    凡上陣:上獲五轉,中獲四轉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