弑帝,間殺世基,而世南抱持号訴請代,不能得,自是哀毀骨立。
從至聊城,為窦建德所獲,署黃門侍郎。
秦王滅建德,引為府參軍,轉記室,遷太子中舍人。
王踐祚,拜員外散騎侍郎、弘文館學士。
時世南已衰老,屢乞骸鼻,不聽,遷太子右庶子,固辭改秘書監,封永興縣子。
世南貌儒謹,外若不勝衣,而中抗烈,論議持正。
太宗嘗曰:“朕與世南商略古今,有一言失,未嘗不怅恨,其懇誠乃如此!”
貞觀八年,進封縣公。
會隴右山崩,大蛇屢見,山東及江、淮大水,帝憂之,以問世南,對曰:“春秋時,梁山崩,晉侯召伯宗問焉。
伯宗曰:‘國主山川,故山崩川竭,君為之不一舉,降服,乘缦,徹樂,出次,祝币以禮焉。
’梁山,晉所主也,晉侯從之,故得無害。
漢文帝元年,齊、楚地二十九山同日崩,水大出,诏郡國無來貢,施惠天下,遠近洽穆,亦不為災。
後漢靈帝時,青蛇見禦坐。
晉惠帝時,大蛇長三百步,見齊地,經市入廟。
蛇宜在草野,而入市,此所以為怪耳。
今蛇見山澤,适其所居。
又山東一婬一雨,江、淮大水,恐有冤獄枉系,宜省錄累囚,庶幾或當天意。
”帝然之,于是遣使赈饑民,申挺獄訟,多所原赦。
後星孛虛、危,曆氐,餘百日,帝訪群臣。
世南曰:“昔齊景公時,彗見,公問晏嬰,嬰曰:‘公穿池沼畏不深,起台榭畏不高,行刑罰畏不重,是以天見彗為戒耳。
’景公懼而修德,後十六日而滅。
臣願陛下勿以功高而自矜,勿以太平久而自驕,慎終于初,彗雖見,猶未足憂。
”帝曰:“誠然,吾良無景公之過,但年十八舉義兵,二十四平天下,未三十即大位,自謂三王以來,撥亂之主莫吾若,故負而矜之,輕天下士。
上天見變,其為是乎?秦始皇劃除六國,隋炀帝有四海之富,卒以驕敗,吾何得不戒邪?”
高祖崩,诏山陵一準漢長陵故事,厚送終禮,于是程役峻暴,人力告弊。
世南谏曰:
古帝王所以薄葬者,非不欲崇大光顯以榮其親,然高墳厚隴,寶具珍物,适所以累之也。
聖人深思遠慮,安于菲薄,為長久計。
昔漢成帝造延、昌二陵,劉向上書曰:“孝文居霸陵,凄怆悲懷,顧謂群臣曰:‘嗟乎!以北山石為椁,用纟甯絮斮陳漆其間,豈可動哉?’張釋之曰:‘使其中有可欲,雖锢南山猶有隙;使無可欲,雖無石椁,又何戚焉?’夫死者無終極,而國家有廢興。
孝文寤焉,遂以薄葬。
”
又漢法,人君在位,三分天下貢賦之一以入山陵。
武帝曆年長久,比葬,方中不複容物。
霍光暗于大體,奢侈過度,其後赤眉入長安,破茂陵取物,猶不能盡。
無故聚斂,為盜之用,甚無謂也。
魏文帝為壽陵,作終制曰:“堯葬壽陵,因山為體,無封樹、寝殿、園邑,棺郭足以藏骨,衣衾足以朽肉。
吾營此不食之地,欲使易代之後不知其處。
無藏金銀銅鐵,一以瓦器。
喪亂以來,漢氏諸陵無不發者,至乃燒取玉匣金縷,骸鼻并盡,乃不重痛哉!若違诏妄有變改,吾為戮一屍一地下,死而重死,不忠不孝,使魂而有知,将不福汝。
以為永制,藏之宗廟。
”魏文此制,可謂達于事矣。
陛下之德,堯、舜所不逮,而俯與秦、漢君同為奢泰,此臣所以尤戚也。
今為丘隴如此,其中雖不藏珍寶,後世豈及信乎?臣愚以為霸陵因山不起墳,自然高顯。
今所蔔地勢即平,宜依周制為三仞之墳,明器一不得用金銀銅鐵,事訖刻石陵左,以明示大小斑下之式,一藏宗廟,為子孫萬世法,豈不美乎!
書奏,未報。
又上疏曰:“漢家即位之初,便營陵墓,近者十餘歲,遠者五十年。
今以數月之程,課數十年之事,其于人力不亦勞矣。
漢家大郡,戶至五十萬,今人衆不逮往時,而功役一之,此臣所以緻疑也。
”時議者頗言宜奉遺诏,于是稍稍裁抑。
帝嘗作宮體詩,使赓和。
世南曰:“聖作誠工,然體非雅正。
上之所好,下必有甚者,臣恐此詩一傳,天下風一靡一。
不敢奉诏。
”帝曰:“朕試卿耳!”賜帛五十匹。
帝數出畋獵,世南以為言,皆蒙嘉納。
嘗命寫《列女傳》于屏風,于時無本,世南暗疏之,無一字謬。
帝每稱其五絕:一曰德行,二曰忠直,三曰博學,四曰文詞,五曰書翰。
世南始學書于浮屠智永,究其法,為世秘一愛一。
十二年,緻仕,授銀青光祿大夫,弘文館學士如故,祿賜防閤視京官職事者。
卒,年八十一,诏陪葬昭陵,贈禮部尚書,谥曰文懿。
帝手诏魏王泰曰:“世南于我猶一體,拾遺補阙,無日忘之,蓋當代名臣,人倫準的。
今其雲亡,石渠、東觀中無複人矣!”後帝為詩一篇,述古興亡,既而歎曰:“鐘子期死,伯牙不複鼓琴。
朕此詩将何所示邪?”敕起居郎褚遂良即其靈坐焚之。
後數歲,夢進谠言若平生,翌日,下制厚恤其家。
子昶,終工部侍郎。
李百藥,字重規,定州安平人。
隋内史令德林子也。
幼多病,祖母趙以“百藥”名之。
七歲能屬文,父友陸乂等共讀徐陵文,有“刈琅邪之稻”之語,歎不得其事。
百藥進曰:“《春秋》‘鄅子藉稻’,杜預謂在琅邪。
”客大驚,号奇童。
引廕補三衛長。
乃一性一疏侻,喜劇飲。
開皇初,授太子通事舍人,兼學士。
被讒,辄謝病去。
十九年,召見仁壽宮,襲父爵安平公。
仆射楊素、吏部尚書牛弘一愛一其才,署禮部員外郎。
奉诏定五禮、律令、一陰陽一書。
初,以疾去舍人也,炀帝在揚州,召不赴,銜之。
及即位,奪爵,為桂州司馬。
官廢,還鄉裡。
大業九年,戍會稽,管崇亂,城守有功,帝顧其名謂虞世基曰:“是子故在,宜斥醜處。
”乃授建安郡丞。
至烏程,江都難作,沈法興、李子通、杜伏威更相滅,百藥轉側寇亂中,數被僞署,危得不死。
會高祖遣使招伏威,百藥勸朝京師,既至曆一陽一,中悔,欲殺之,飲以石灰酒,因大利,瀕死,既而宿病皆愈。
伏威诒書輔公祏使殺之,為王雄誕保護得免。
公祏反,授吏部侍郎。
或謂帝:“百藥與同反。
”帝大怒。
及平,得伏威所與公祏書,乃解,猶貶泾州司戶。
太宗至泾州,召與語,悅之。
貞觀元年,拜中書舍人,封安平縣男。
明年,除禮部侍郎。
時議裂土與子弟功臣,百藥上《封建論》,理據詳切,帝納其言而止。
四年,授太子右庶子。
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