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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酷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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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使衛士亂斫之,雲仙自陳事先帝,命截其舌,皆即死,人人脅息。

     久之,俊臣納賈人金,為禦史紀履忠所劾,下獄當死。

    後忠其上變,得不誅,免為民。

    長壽中,還授殿中丞,坐贓貶同州參軍事,暴縱自如,奪同僚妻,又辱其母。

    俄召為合宮尉,擢洛一陽一令,進司仆少卿,賜司農奴婢十人。

    以官戶無面首,聞西蕃酋阿史那斛瑟羅有婢善歌舞,令其一黨一告以謀反,而求其婢,諸蕃長數十人,割耳剺面訟冤,僅得解。

    綦連耀等有異謀,吉顼以白俊臣,殺數十族。

    既欲擅發一奸一功,即中顼以法,顼大懼,求見後自直,乃免。

    俊臣誣司刑史樊戬,以謀反誅,其子訴阙下,有司無敢治,因自刳腹。

    秋官侍郎劉如璿為流涕,俊臣奏與同惡,如璿自訴年老而涕,吏論以絞,後為宥死,流漢州。

     萬歲通天中,上巳,與其一黨一集龍門,題搢紳名于石,抵而仆者先告,抵李昭德不能中。

    或以告昭德,昭德謀繩其惡,未發。

    衛遂忠雖無行,頗有辭辯,素與俊臣善。

    始王慶诜女适段簡而美,俊臣矯诏強娶之。

    它日,會妻族,酒酣,遂忠詣之,阍者不肯通,遂忠直入謾罵,俊臣恥妻見辱,已命驅而縛于廷,既乃釋之,自此有隙,妻亦慚,自一殺。

    簡有妾美,俊臣遣人示風旨,簡懼,以妾歸之。

    俊臣知群臣不敢斥己,乃有異圖,常自比石勒,欲告皇嗣及廬陵王與南北衙謀反,因得騁志。

    遂忠發其謀。

    初,俊臣屢掎摭諸武、太平公主、張昌宗等過咎,後不發。

    至是諸武怨,共證其罪。

    有诏斬于西市,年四十七,人皆相慶,曰:“今得背著一床一瞑矣!”争抉目、擿肝、醢其肉,須臾盡,以馬踐其骨,無孑馀,家屬籍沒。

     方俊臣用事,托天官得選者二百馀員,及敗,有司自首,後責之,對曰:“臣亂陛下法,身受戮;忤俊臣,覆臣家。

    ”後赦其罪。

     時有來子珣、周興者,皆萬年人。

    永昌初,子珣上書,擢左台監察禦史,無學術,語言蚩惡,後倚以按獄,多徇後旨,故賜姓武,字家臣。

    既誣雅州刺史劉行實弟兄謀反,已誅,掘夷先墓,得遷遊擊将軍。

    常衣錦半臂自異,俄流死一愛一州。

     興,少習法律,自尚書史積遷秋官侍郎,屢決制獄,文深峭,妄殺數千人。

    武後奪政,拜尚書左丞,上疏請去唐宗正屬籍。

    是時左史江融有美名,興指融與徐敬業同謀,斬于市。

    臨刑,請得召見,興不許,融叱曰:“吾死無狀,不赦汝。

    ”遂斬之,一屍一奮而行,刑者蹴之,三仆三作。

    天授中,人告子珣、興與丘神勣謀反,诏來俊臣鞫狀。

    初,興未知被告,方對俊臣食,俊臣曰:“囚多不服,奈何?”興曰:“易耳,内之大甕,熾炭周之,何事不承。

    ”俊臣曰:“善。

    ”命取甕且熾火,徐謂興曰:“有诏按君,請嘗之。

    ”興駭汗,叩頭服罪。

    诏誅神勣而宥興嶺表,在道為雠人所殺。

     神勣者,行恭子,為左金吾衛将軍。

    高宗崩,後使害章懷太子于巴州,歸罪神勣,下遷疊州刺史,俄複故官,佐俊臣等為慘獄,遂見倚一愛一。

    博州刺史琅邪王沖起兵,拜神勣清平道大總管讨之。

    州人殺王,素服出迎,神勣盡殺之,凡千馀族,即拜大将軍。

     侯思止,雍州醴泉人。

    貧,懶不治業,為渤海高元禮奴,詭很無良。

    恒州刺史裴貞笞吏,吏積怨,教思止告舒王元名與貞謀反,付周興鞫訊,皆夷宗,拜思止遊擊将軍。

    元禮懼,引與同坐,密教曰:“上不次用人,如問君不識字,宜對‘獬豸不學而能觸邪,陛下用人安事識字?’”無何,後果問,思止以對,後大悅。

    天授中,遷左台侍禦史,元禮又教:“上以君無宅,必賜所沒逆人第,宜辭曰:‘臣疾逆臣,不願居其地。

    ’”既而果假之,以其教對,後益喜,恩賞良渥。

     思止本人奴,言語俚下,嘗按魏元忠,讓曰:“亟承白司馬,不爾受孟青。

    ”洛一陽一有白司馬坂,将軍有孟青棒,即殺琅邪王沖者。

    元忠不承,思止曳之。

    元忠徐起曰:“我如乘驢而墜,足絓镫,為所曳者。

    ”思止怒,複曳之曰:“拒制使邪?”欲抵殊死。

    元忠罵曰:“侯思止,欲得我頭,當鋸截之,無抑我承反。

    汝位禦史,當曉禮義,而曰‘白司馬’、‘孟青’,是何物語?非我,孰教爾邪?”思止驚汗,起謝曰;“幸蒙公教。

    ”乃引登一床一。

    元忠徐就坐,色不變,獄稍挺。

    思止音吐鄙而訛,人效以為笑,侍禦史霍獻可數嘲靳之,思止怒以聞,後責獻可:“我已用之,何所诮?”獻可具奏鄙語,後亦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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