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按名第罪。
以是部下人自觀,器甲充物。
自朔方至雲中袤數千裡,據要險築城堡,斥地甚遠。
自張仁亶後四十馀年,忠嗣繼其功。
俄為河西、隴右節度使,權朔方、河東節度,佩四将印,勁兵重地,控制萬裡,近世未有也。
又授一子五品官。
後數出戰青海、積石,虜辄奔破。
又讨吐谷渾于墨離,平其國。
乃固讓朔方、河東二節度,許之。
帝方事石堡城,诏問攻取計,忠嗣奏言:“吐蕃舉國守之,若頓兵堅城下,費士數萬,然後可圖,恐所得不雠所失,請厲兵馬,待釁取之。
”帝意不快。
而李林甫尤忌其功,日鈎摭過咎。
會董延光建言請下石堡,诏忠嗣分兵應接,忠嗣不得已為出軍,而士無賞格,延光不悅。
河西兵馬使李光弼入說曰:“大夫一愛一惜士卒,有拒延光心,雖名受诏,實奪其謀。
然大夫已付萬衆,而不立重賞,何以賈士勇?且大夫惜數萬段賜,以啟讒口,有如不捷,歸罪大夫,大夫先受禍矣。
”忠嗣曰:“吾固審得一城不足制敵,失之未害于國。
吾忍以數萬人命易一官哉!明日見責,不失一金吾、羽林将軍,歸宿衛;不者,黔中上佐耳。
”光弼謝曰:“大夫乃行古人事,光弼又何言!”趨而出。
延光過期不克,果訴忠嗣沮兵。
又安祿山城雄武,扼飛狐塞,謀亂,請忠嗣助役,因欲留其兵;忠嗣先期至,不見祿山而還。
數上言祿山且亂,林甫益惡之,一陰一使人誣告“忠嗣嘗養宮中,雲吾欲奉太子”。
帝怒,召入付三司訊驗,罪應死。
哥舒翰方有一寵一,白上,請以官爵贖忠嗣罪,帝意解,貶漢一陽一太守。
久之,徙漢東郡,卒,年四十五。
後翰引兵攻石堡,拔之,死亡略盡,如忠嗣言,故當世号為名将。
初,在朔方,至互市,辄高償馬直,諸蕃争來市,故蕃馬浸少,唐軍一精一。
及鎮河、隴,又請徙朔方、河東九千騎以實軍。
迄天寶末,益滋息。
寶應元年,追贈兵部尚書。
贊曰:以忠嗣之才,戰必破,攻必克,策石堡之得不當所亡,高馬直以空虜資,論祿山亂有萌,可謂深謀矣。
然不能自免于讒,卒死放地。
自古忠賢,工謀于國則拙于身,多矣,可勝吒哉!
牛仙客,泾州鹑觚人。
初為縣小史,令傅文靜器之,會為隴右營田使,引與計事,積功遷洮州司馬。
河西節度使王君召為判官。
君死,仙客獨得免。
蕭嵩代節度,複委以軍政。
仙客清勤不懈,接士大夫以信。
及嵩還執政,因薦之。
稍遷太仆少卿,判涼州别駕,知節度留後事,俄為節度使。
開元二十四年,代信安王祎為朔方行軍大總管。
始在河西,啬事省用,倉庫積钜萬,器械犀銳。
崔希逸代之,即以聞。
帝令刑部員外郎張利馳傳覆視,如狀。
帝悅,将用為尚書,宰相張九齡持不可,乃封隴西郡公,實封戶二百。
李林甫探知帝旨,稱其材。
會九齡罷,故以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知門下事,遙領河東節度副大使。
為相謹身無它,與時沉浮,唯唯恭願。
前後錫與,緘庋不敢用。
百司谘決,無所處可,辄曰:“如令式。
”帝既用仙客,知時議不歸,乘間以問高力士,力士曰:“仙客本胥史,非宰相器。
”帝忿然曰:“朕且用康厓!”蓋恚言也。
有為厓言者,厓以為實,喜甚。
久之,封豳國公,加左相。
卒,贈尚書右丞相,谥曰貞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