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論撰勞,加散騎常侍,爵為子。
皇太子令穎達撰《孝經章句》,因文以盡箴諷。
帝知數争太子失,賜黃金一斤、絹百匹。
久之,拜祭酒,侍講東宮。
帝幸太學觀釋菜,命穎達講經,畢,上《釋奠頌》,有诏褒美。
後太子稍不法,穎達争不已,一乳一夫人曰:“太子既長,不宜數面折之。
”對曰:“蒙國厚恩,雖死不恨。
”剀切愈至。
後緻仕,卒,陪葬昭陵,贈太常卿,谥曰憲。
初,穎達與顔師古、司馬才章、王恭、王琰受诏撰《五經》義訓凡百餘篇,号《義贊》,诏改為《正義》雲。
雖包貫異家為詳博,然其中不能無謬冗,博士馬嘉運駁正其失,至相譏诋。
有诏更令裁定,功未就。
永徽二年,诏中書門下與國子三館博士、弘文館學士考正之,于是尚書左仆射于志甯、右仆射張行成、侍中高季輔就加增損,書始布下。
穎達子志,終司業。
志子惠元,力學寡言,又為司業,擢累太子谕德。
三世司業,時人美之。
王恭者,滑州白馬人。
少笃學,教授鄉闾,弟子數百人。
貞觀初,召拜太學博士,講《三禮》,别為《義證》,甚一精一博。
蓋文懿、文達皆當時大儒,每講遍舉先儒義,而必暢恭所說。
馬嘉運,魏州繁水人。
少為沙門,還治儒學,長論議。
貞觀初,累除越王東閣祭酒。
退隐白鹿山,諸方來授業至千人。
十一年,召拜太學博士、弘文館學士。
以孔穎達《正義》繁釀,故掎摭其疵,當世諸儒服其一精一。
高宗為太子,引為崇賢館學士,數與洗馬秦侍講宮中,終國子博士。
歐一陽一詢,字信本,潭州臨湘人。
父纥,陳廣州刺史,以謀反誅。
詢當從坐,匿而免。
江總以故人子,私養之。
貌寝侻,敏悟絕人。
總教以書記,每讀辄數行同盡,遂博貫經史。
仕隋,為太常博士。
高祖微時,數與遊,既即位,累擢給事中。
詢初仿王羲之書,後險勁過之,因自名其體。
尺牍所傳,人以為法。
高麗嘗遣使求之,帝歎曰:“彼觀其書,固謂形貌魁梧邪?”嘗行見索靖所書碑,觀之,去數步複返,及疲,乃布坐,至宿其傍,三日乃得去。
其所嗜類此。
貞觀初,曆太子率更令、弘文館學士,封渤海男。
卒,年八十五。
子通,儀鳳中累遷中書舍人。
居母喪,诏奪哀。
每入朝,徒跣及門。
夜直,藉藁以寝。
非公事不語,還家辄号恸。
年饑,未克葬,居廬四年,不釋服。
冬月,家人以氈絮潛置席下,通覺,即徹去。
遷累殿中監,封渤海子。
天授初,轉司禮卿,判納言事。
輔政月餘,會鳳閣舍人張嘉福請以武承嗣為太子,通與岑長倩等固執,忤諸武意。
及長倩下獄,坐大逆死,來俊臣并引通同謀,通雖被慘毒無異詞,俊臣代占,誅之。
神龍初,追複官爵。
通蚤孤,母徐教以父書,懼其堕,嘗遺錢使市父遺迹,通乃刻意臨仿以求售,數年,書亞于詢,父子齊名,号“大小歐一陽一體”。
褚遂良亦以書自名,嘗問虞世南曰:“吾書何如智永?”答曰:“吾聞彼一字直五萬,君豈得此?”曰:“孰與詢?”曰:“吾聞詢不擇紙筆,皆得如志,君豈得此?”遂良曰:“然則何如?”世南曰:“君若手和筆調,固可貴尚。
”遂良大喜。
通晚自矜重,以狸一毛一為筆,覆以兔毫,管皆象犀,非是未嘗書。
硃子奢,蘇州吳人,從鄉人顧彪授《左氏春秋》,善文辭。
隋大業中,為直秘書學士。
天下亂,辭疾還鄉裡。
後從杜伏威入朝,授國子助教。
太宗貞觀初,高麗、百濟同伐新羅,連年兵不解。
新羅告急,帝假子奢員外散騎侍郎,持節谕旨,平三國之憾。
子奢有儀觀,夷人尊畏之。
二國上書謝罪,贈遺甚厚。
初,子奢行,帝戒曰:“海夷重學,卿為講大誼,然勿入其币,還當以中書舍人處卿。
”子奢唯唯。
至其國,為發《春秋》題,納其美一女。
帝責違旨,而猶一愛一其才,以散官直國子學,累轉谏議大夫、弘文館學士。
始,武德時,太廟享止四室,高祖崩,将祔主于廟,帝诏有司詳議。
子奢建言:“漢丞相韋玄成奏立五廟,劉歆議當七,鄭玄本玄成,王肅宗歆,于是曆代廟議不能一。
且天子七廟,諸侯五,降殺以兩,禮之正也。
若天子與子、男同,則間無容等,非德厚遊廣、德薄遊狹之義。
臣請依古為七廟。
若親盡,則以王業所基為太祖,虛太祖室以俟無疆,疊遷乃處之。
”于是尚書共奏:“自《春秋》以來,言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士二。
推親一親,顯尊尊,為不可易之法,請建親廟六。
”诏可。
乃祔弘農府君、高祖神主為六室。
及帝崩,禮部尚書許敬宗議:“弘農府君廟應毀。
按玄成說,毀廟主當瘗,且四海常所宗享矣,舉而瘗之,非神理所惬。
晉範宣議别廟以奉毀廟之主,或言當藏天府。
天府,瑞異所舍也。
《禮》去祧有壇有墠,臣皆所未安。
唐家宗廟,共殿異室,以右為首。
若奉遷主納右夾室,而得尊處,祈之禱之未絕也。
”有诏如敬宗議。
然言七廟者,本之子奢。
帝嘗诏:“起居紀錄臧否,朕欲見之以知得失,若何?”子奢曰:“陛下所舉無過事,雖見無嫌,然以此開後世史官之禍,可懼也。
史官全身畏死,則悠悠千載,尚有聞乎?”
池一陽一令崔文康坐事,栎一陽一尉魏禮臣劾治,獄成,禦史言其枉。
禮臣訴禦史阿一黨一,乞下有司雜訊,不如所言請死。
鞫報禮臣不實,诏如請。
子奢曰:“在律,上書不實有定罪,今抵以死,死者不可複生,雖欲自新弗可得。
且天下惟知上書獲罪,欲自言者,皆懼而不敢申矣。
”诏可。
子奢為人樂易,能劇談,以經誼緣飾。
每侍宴,帝令論難群臣,恩禮甚笃。
卒于官。
張士衡,瀛州樂壽人。
父文慶,北齊國子助教。
士衡九歲居母喪,哀慕過禮。
博士劉軌思見之,為泣下,奇其一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