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品加乘馬;既引,遣使贈于郭門之外,皆有束帛,一品加璧。
五品以上葬,給營墓夫。
有司儀六人,府二人,史四人,掌設十八人,齋郎三十人,掌固四人,幕士六十人。
○司農寺
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上。
掌倉儲委積之事。
總上林、太倉、鈎盾、霡官四署及諸倉、司竹、諸湯、宮苑、鹽池、諸屯等監。
凡京都百司官吏祿禀、朝會、蔡祀所須,皆供焉。
藉田,則進耒耜。
丞六人,從六品上。
總判寺事。
凡租及藁稭至京都者,閱而納焉。
官戶奴婢有技能者配諸司,婦人入掖庭,以類相偶,行宮監牧及賜王公、公主皆取之。
凡孳生雞彘,以戶奴婢課養。
俘口則配輕使,始至給禀食。
主簿二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
龍朔二年,改司農寺曰司稼寺。
有府三十八人,史七十六人,計史三人,亭長九人,掌固七人。
△上林署
令二人,從七品下;丞四人,從八品下。
掌苑囿園池。
植果蔬,以供朝會、祭祀及尚食諸司常料。
季冬,藏冰千段,先立春三日納之冰井,以黑牡、秬黍祭司寒,仲春啟冰亦如之。
監事十人。
有府七人,史十四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五人。
△太倉署
令三人,從七品下;丞五人,從八品下;監事八人。
掌廪藏之事。
有府十人,史二十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八人。
△鈎盾署
令二人,正八品上;丞四人,正九品上;監事十人,掌供薪炭、鵝鴨、蒲蔺、陂池薮澤之物,以給祭祀、朝會、飨燕賓客。
有府七人,史十四人,典事十九人,掌固五人。
△{道禾}官署
令二人,正八品下;丞四人,正九品上;監事十人。
掌{道禾}擇米麥。
凡九谷,皆随一精一粗差其耗損而供焉。
有府八人,史十六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五人。
初有禦細倉督、麹面倉督,貞觀中省。
△太原、永豐、龍門等倉
每倉監一人,正七品下;丞二人,從八品上。
掌倉廪儲積。
凡出納帳籍,歲終上寺。
有錄事一人,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六人;龍門等倉,減府一人,史、典事、掌固各減二人。
△司竹
監一人,從六品下;副監一人,正七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上。
掌植竹、葦,供宮中百司簾篚之屬,歲以筍供尚食。
有錄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三十人,掌固四人,葦園匠一百人。
△慶善、石門、溫泉湯等監
每監監一人,從六品下;丞一人,正七品下。
掌湯池、宮禁、防堰及偫粟刍、脩調度,以備供奉。
王公以下湯館,視貴賤為差。
凡近湯所潤瓜蔬,先時而熟者,以薦陵廟。
有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掌固四人。
△京都諸宮苑總監
監各一人,從五品下;副監各一人,從六品下;丞各二人,從七品下;主簿各二人,從九品上。
掌苑内宮館、園池、禽魚、果木。
凡官屬人畜出入,皆有籍。
有錄事各二人,府各八人,史各十六人,亭長各四人,掌固各六人,獸醫各五人。
△京都諸園苑監、苑四面監
監各一人,從六品下;副監各一人,從七品下;丞各二人,正八品下。
掌完葺苑面、宮館、園池與種莳、蕃養六畜之事。
顯慶二年,改青城宮監曰東都苑北面監,明德宮監曰東都苑南面監,洛一陽一宮農圃監曰東都苑東面監,倉貨監曰東都苑西面監。
有錄事各一人,府各三人,史各六人,典事各六人,掌固各六人。
△九成宮總監
監一人,從五品下;副監一人,從六品下;丞一人,從七品下;主簿一人,從九品上。
掌脩完宮苑,供進煉餌之事。
有錄事一人,府三人,自監以下,品同宮苑。
武德初,改隋仁壽宮監曰九成宮監。
△諸鹽池監
監一人,正七品下,掌鹽功簿帳。
有錄事一人,史二人。
△諸屯
監一人,從七品下;丞一人,從八品下。
掌營種屯田,句會功課及畜産簿帳,以水旱蝝蝗定課。
屯主勸率營農,督斂地課。
有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四人。
每屯主一人,屯副一人,主簿一人,錄事一人,府三人,史五人。
○太府寺
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上。
掌财貨、廪藏、貿易,總京都四市、左右藏、常平七署。
凡四方貢賦、百官俸秩,謹其出納。
賦物任土所出,定一精一粗之差,祭祀币帛皆供焉。
龍朔二年,改太府寺曰外府寺。
武後光宅元年,改曰司府寺。
中宗即位,複曰太府寺。
有府二十五人,史五十人,計史四人,亭長七人,掌固七人。
丞四人,從六品上。
掌判寺事。
凡元日、冬至以方物陳于庭者,受而進之。
會賜及别敕六品以下賜者,給于朝堂。
以一人主左、右藏署帳,凡在署為簿,在寺為帳,三月一報金部。
主簿二人,從七品上。
掌印,省鈔目,句檢稽失,平權衡度量,歲以八月印署,然後用之。
錄事二人。
△兩京諸市署
令一人,從六品上;丞二人,正八品上。
掌财貨交易、度量器物,辨其真僞輕重。
市肆皆建标築土為候,禁榷固及參市自殖者。
凡市,日中擊鼓三百以會衆,日入前七刻,擊钲三百而散。
有果毅巡。
平貨物為三等之直,十日為簿。
車駕行幸,則立市于頓側互市,有衛士五十人,以察非常。
有錄事一人,府三人,史七人,典事三人,掌固一人。
△左藏署
令三人,從七品下;丞五人,從八品下;監事八人。
掌錢帛、雜彩。
天下賦調,卿及禦史監閱。
有府九人,史十八人,典事十二人,掌固八人。
△右藏署
令二人,正八品上;丞三人,正九品上;監事四人。
掌金玉、珠寶、銅鐵、骨角、齒一毛一、彩畫。
有府五人,史十二人,典事七人,掌固十人。
△常平署
令一人,從七品上;丞二人,從八品下;監事五人。
掌平籴、倉儲、出納。
有府四人,史八人,典事五人,掌固六人。
顯慶三年,置署。
武後時,東都亦置署。
○國子監
祭酒一人,從三品;司業二人,從四品下。
掌儒學訓導之政,總國子、太學、廣文、四門、律、書、算凡七學。
天子視學,皇太子齒胄,則講義。
釋奠,執經論議,奏京文武七品以上觀禮。
凡授經,以《周易》、《尚書》、《周禮》、《儀禮》、《禮記》、《一毛一詩》、《春秋左氏傳》、《公羊傳》、《谷梁傳》各為一經,兼習《孝經》、《論語》、《老子》,歲終,考學官訓導多少為殿最。
丞一人,從六品下,掌判監事。
每歲,七學生業成,與司業、祭酒莅試,登第者上于禮部。
主簿一人,從七品下。
掌印,句督監事。
七學生不率教者,舉而免之。
錄事一人,從九品下。
武德初,以國子監曰國子學,隸太常寺,貞觀二年複曰監。
龍朔二年,改國子監曰司成館,祭酒曰大司成,司業曰少司成。
鹹亨元年複曰監。
垂拱元年,改國子監曰成均監。
有府七人,史十三人,亭長六人,掌固八人。
△國子學
博士五人,正五品上。
掌教三品以上及國公子孫、從二品以上曾孫為生者。
五分其經以為業:《周禮》、《儀禮》、《禮記》、《一毛一詩》、《春秋左氏傳》各六十人,暇則習隸書、《國語》、《說文》、《字林》、《三倉》、《爾雅》。
每歲通兩經。
求仕者,上于監;秀才、進士亦如之。
學生以長幼為序,習正業之外,教吉、兇二禮,公私有事則相儀。
龍朔二年,改博士曰宣業。
有大成十人,學生八十人,典學四人,廟幹二人,掌固四人,東都學生十五人。
助教五人,從六品上。
掌佐博士分經教授。
直講四人,掌佐博士、助教以經術講授。
五經博士各二人,正五品上。
掌以其經之學教國子。
《周易》、《尚書》、《一毛一詩》、《左氏春秋》、《禮記》為五經,《論語》、《孝經》、《爾雅》不立學官,附中經而已。
△太學
博士六人,正六品上;助教六人,從七品上。
掌教五品以上及郡縣公子孫、從三品曾孫為生者,五分其經以為業,每經百人。
有學生七十人,典學四人,掌固六人,東都學生十五人。
△廣文館
博士四人,助教二人。
掌領國子學生業進士者。
有學生六十人,東都十人。
天寶九載,置廣文館,有知進士助教,後罷知進士之名。
△四門館
博士六人,正七品上;助教六人,從八品上;直講四人。
掌教七品以上、侯伯子男子為生及庶人子為俊士生者。
有學生三百人,典學四人,掌固六人;東都學生五十人。
△律學
博士三人,從八品下;助教一人,從九品下。
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為生者。
律令為颛業,兼習格式法例。
隋,律學隸大理寺,博士八人。
武德初,隸國子監,尋廢;貞觀六年複置,顯慶三年又廢,以博士以下隸大理寺;龍朔二年複置。
有學生二十人,典學二人。
元和初,東都置學生五人。
△書學
博士二人,從九品下;助教一人。
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為生者。
石經、《說文》、《字林》為颛業,兼習餘書。
武德初,廢書學,貞觀二年複置,顯慶三年又廢,以博士以下隸秘書省,龍朔二年複。
有學生十人,典學二人,東都學生三人。
△算學
博士二人,從九品下;助教一人。
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為生者。
二分其經以為業:《九章》、《海島》、《孫子》、《五曹》、《張丘建》、《夏侯一陽一》、《周髀》、《五經算》、《綴術》、《緝古》為颛業,兼習《記遺》、《三等數》。
凡六學束脩之禮、督課、試舉,皆如國子學;助教以下所掌亦如之。
唐廢算學,顯慶元年複置,三年又廢,以博士以下隸太史局。
龍朔二年複。
有學生十人,典學一人,東都學生二人。
○少府
監一人,從三品;少監二人,從四品下。
掌百工技巧之政。
總中尚、左尚、右尚、織染、掌冶五署及諸冶、鑄錢、互市等監。
供天子器禦、後妃服飾及郊廟圭玉、百官儀物。
凡武庫袍襦,皆識其輕重乃藏之,冬至、元日以給衛士。
諸州市牛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