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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六 禮樂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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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令入,群官、客使各還次。

     仲冬之月,講武于都外。

     前期十有一日,所司奏請講武。

    兵部承诏,遂命将帥簡軍士,除地為場,方一千二百步,四出為和門。

    又為步、騎六軍營域,左右廂各為三軍,北上。

    中間相去三百步,立五表,表間五十步,為二軍進止之節。

    别墠地于北廂,南向。

    前三日,尚舍奉禦設大次于墠。

    前一日,講武将帥及士卒集于墠所,建旗為和門,如方色。

    都墠之中及四角皆建五采牙旗、旗鼓甲仗。

    大将以下,各有統帥。

    大将被甲乘馬,教習士衆。

    少者在前,長者在後。

    其還,則反之。

    長者持弓矢,短者持戈矛,力者持旌,勇者持钲、鼓、刀、楯為前行,持槊者次之,弓箭者為後。

    使其習見旌旗、金鼓之節。

    旗卧則跪,旗舉則起。

     講武之日,未明十刻而嚴,五刻而甲,步軍為直陣以俟,大将立旗鼓之下。

    六軍各鼓十二、钲一、大角四。

    未明七刻,鼓一嚴,侍中奏“開宮殿門及城門”。

    五刻,再嚴,侍中版奏“請中嚴”。

    文武官應從者俱先置,文武官皆公服,所司為小駕。

    二刻,三嚴,諸衛各督其隊與鈒戟以次入,陳于殿庭。

    皇帝乘革辂至單所,兵部尚書介胄乘馬奉引,入自北門,至兩步軍之北,南向。

    黃門侍郎請降辂。

    乃入大次。

    兵部尚書停于東廂,西向。

    領軍減小駕,騎士立于都墠之四周,侍臣左右立于大次之前,北上。

    九品以上皆公服,東、西在侍臣之外十步所,重行北上。

    諸州使人及蕃客先集于北門外,東方、南方立于道東,西方、北方立于道西,北上。

    駕将至,奉禮曰:“再拜”。

    在位者皆再拜。

    皇帝入次,谒者引諸州使人,鴻胪引蕃客,東方、南方立于大次東北,西方、北方立于西北,觀者立于都墠騎士仗外四周,然後講武。

     吹大角三通,中軍将各以鞞令鼓,二軍俱擊鼓。

    三鼓,有司偃旗,步士皆跪。

    諸帥果毅以上,各集于其中軍。

    左廂中軍大将立于旗鼓之東,西面,諸軍将立于其南;右廂中軍大将立于旗鼓之西,東面,諸軍将立于其南。

    北面,以聽大将誓。

    左右三軍各長史二人,振鐸分循,諸果毅各以誓詞告其所部。

    遂聲鼓,有司舉旗,士衆皆起行,及表,擊钲,乃止。

    又擊三鼓,有司偃旗,士衆皆跪。

    又擊鼓,有司舉旗,士衆皆起,驟及表,乃止。

    東軍一鼓,舉青旗為直陣;西軍亦鼓,舉白旗為方陣以應。

    次西軍鼓,舉赤旗為銳陣;東軍亦鼓,舉黑旗為曲陣以應。

    次東軍鼓,舉黃旗為圓陣;西軍亦鼓,舉青旗為直陣以應。

    次西軍鼓,舉白旗為方陣;東軍亦鼓,舉赤旗為銳陣以應。

    次東軍鼓,舉黑旗為曲陣;西軍亦鼓,舉黃旗為圓陣以應。

     凡陣,先舉者為客,後舉者為主。

    每變陣,二軍各選刀、楯五十人挑戰,第一、第二挑戰疊為勇怯之狀,第三挑戰為敵均之勢,第四、第五挑戰為勝敗之形。

    每将變陣,先鼓而直陣,然後變從餘陣之法。

    既已,兩軍俱為直陣。

    又擊三鼓,有司偃旗,士衆皆跪。

    又聲鼓舉旗,士衆皆起,騎馳、徒走,左右軍俱至中表,相拟擊而還。

    每退至一行表,跪起如前,遂複其初。

    侍中跪奏“請觀騎軍”,承制曰:“可。

    ”二軍騎軍皆如步軍之法,每陣各八騎挑戰,五陣畢,大擊鼓而前,盤馬相拟擊而罷。

    遂振旅。

    侍中跪奏稱:“侍中臣某言,禮畢。

    ”乃還。

     皇帝狩田之禮,亦以仲冬。

     前期,兵部集衆庶脩田法,虞部表所田之野,建旗于其後。

    前一日,諸針帥士集于旗下。

    質明,弊旗,後至者罰。

    兵部申田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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