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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八十九 列傳第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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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瓊(子繼勳繼宣)範廷召葛霸(子懷敏) 高瓊,家世燕人。

    祖霸,父乾。

    五代時,李景據江南,潛結契丹,歲遣單使往複。

    霸将契丹之命,以乾從行使景。

    方至江左,諜間北使與中夏構隙,以纾疆場之難,遂殺霸,居乾濠州,聲言為汴人所殺。

    乾在濠州生三子,以江左蹙弱,尋挈族歸中朝,給田亳州之蒙城,因土著焉。

     瓊少勇鸷無賴,為盜,事敗,将磔于市,暑雨創潰,伺守者稍怠,即掣釘而遁。

    事王審琦,太宗尹京邑,知其材勇,召置帳下。

    太宗嘗侍宴禁中,甚醉,及退,太祖送至苑門。

    時瓊與戴興、王超、李斌、桑贊從,瓊左手執靮,右手執镫,太宗乃能乘馬。

    太祖顧瓊等壯之,因賜以控鶴官衣帶及器帛,且勖令盡心焉。

     太宗即位,擢禦龍直指揮使。

    從征太原,命押弓弩兩班,合圍攻城。

    及讨幽薊,屬車駕倍道還,留瓊與軍中鼓吹殿後,六班扈從不及,惟瓊首率所部見行在,太宗大悅,慰勞之。

    太平興國四年,遷天武都指揮使、領西州刺史。

    明年,改為神衛右廂都指揮使、領本州團練使。

    車駕巡師大名,命瓊與日騎右廂都指揮使朱守節分為京城内巡檢。

    坐事,出為許州馬步軍都指揮使。

     會有龍騎亡命卒數十人,因知州臧丙出郊,謀劫其導從以叛。

    瓊聞即白丙,趣還城,因自率從卒數十人,挾弓矢單騎追捕,至榆林村,及之。

    賊入村後舍,登牆以拒。

    賊首青腳狼者注弩将射瓊,瓊引弓一發斃之,遂悉擒送于州。

    丙上其事。

    會将北伐,召歸。

    授馬步軍都軍頭、領薊州刺史、樓船戰棹都指揮使,步船千艘赴雄州。

    又城易州。

    師還,為天武右廂都指揮使、領本州團練使。

     端拱初,遷左廂,改領富州團練使。

    是秋,出為單州防禦使,改貝州部署。

    其出守也,與範廷召、王超、孔守正并命焉。

    數月,廷召等皆複補兵職,瓊頗悒悒。

    時王承衍鎮貝丘,公主每入禁中,頗知上于瓊厚,承衍每寬慰之。

    二年,召還。

    故事,廉察以上入朝,始有茶藥之賜,至是特賜瓊焉。

    三月,遷朔、易帥臣,制授瓊侍衛步軍都指揮使、領歸義軍節度,廷召輩始加觀察使,不得與瓊比。

    出為并州馬步軍都部署,時潘美亦在太原,舊制,節度使領軍職者居上,瓊以美舊臣,表請居其下,從之。

    戍兵有以廪食陳腐嘩言者,瓊知之,一日,出巡諸營,士卒方聚食,因取其飯自啖之,謂衆曰:"今邊鄙無警,爾等坐飽甘豐,宜知幸也。

    "衆言遂息。

    改鎮州都部署。

    至道中,就改保大軍節度,典軍如故。

     真宗即位,加彰信軍節度,充太宗山陵部署,複為并代都部署。

    鹹平中,契丹犯塞,其母車帳至狼山大夏。

    上親巡河朔,遣楊允恭馳往,召瓊率所部出土門,與石保吉會鎮、定。

    既而傅潛以逗留得罪,即召瓊代之。

    兵罷,複還本任。

    轉運使言其政績,诏褒之。

     鹹平三年,代還,以手創不任持笏,诏執梃入谒,授殿前都指揮使。

    先是,範廷召、桑贊所将邊兵臨敵退衄,言者請罪之。

    以問瓊,瓊對曰:"兵違将令,于法當誅。

    然陛下去歲已釋其罪,今複行之,又方屯諸路,非時代易,臣恐衆心疑懼。

    "乃止。

     景德中,車駕北巡。

    時前軍已與敵接戰,上欲親臨營壘,或勸南還,瓊曰:"敵師已老,陛下宜親往,以督其成。

    "上悅,即日進幸澶淵。

    明年,以罷兵,料簡兵卒諸班直十年者出補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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