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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九 志第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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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十二(吉禮十二) ○後廟景靈宮神禦殿功臣配侑群臣家廟 後廟之制。

    建隆三年,追冊會稽郡夫人賀氏曰孝惠皇後,止就陵所置祠殿奉安神主,薦常馔,不設牙盤祭器。

    乾德元年,孝明皇後王氏崩,始議置廟及二後先後之次。

    太常博士和岘請共殿别室,以孝明正位内朝,請居上室;孝惠緣改葬,不造虞主,與孝明同祔,宜居次室。

    禮院又言:"後廟祀事,一準太廟,亦當立戟。

    "及太祖祔廟,有司言:"合奉一後配食。

    按唐睿宗追谥肅明、昭成二後,至睿宗崩,獨昭成以帝母之重升配,肅明止享于儀坤廟。

    近周世宗正惠、宣懿二後并先崩,正惠無位号,宣懿居正位,遂以配食。

    今請以孝明皇後配,忌日行香廢務,其孝惠皇後享于别廟。

    "從之。

     太平興國元年,追冊越國夫人符氏為懿德皇後,尹氏為淑德皇後,并祔後廟。

     至道三年,孝章皇後宋氏祔享,有司言:"孝章正位中壺,宜居上室,懿德追崇後号,宜居其次。

    "诏孝章殿室居懿德下。

    六月,禮官議:"按太平興國中追冊定谥,皆以懿德居上。

    淳化初,宗正少卿趙安易言,别廟祭享,懿德在淑德之上,未測升降之由。

    其時敕旨依舊懿德在上。

    按《江都集禮》,晉景帝即位,夏侯夫人應合追尊。

    散騎常侍任茂、傅玄等議雲:'夏侯夫人初歸景帝,未有王基之道,不及景帝統百揆而亡,後妃之化未著遠迩,追尊無經義可據。

    '今之所議,正與此同。

    且淑德配合之初,潛躍之符未兆;懿德輔佐之始,藩邸之位已隆,然未嘗正位中宮,母臨天下。

    豈可生無尊極之位,沒升配享之崇?于人情不安,于典籍無據。

    唐順宗祔廟後十一年,始以莊憲皇後升配,憲宗祔廟後二十五年,始以懿安皇後升配。

    今請虛位,允協舊儀。

    "再诏尚書省集議及禮官同詳定。

    上議曰:"淑德皇後生無位号,沒始追崇,況在初潛,早已薨謝,懿德皇後享封大國,作配先朝,雖不及臨禦之期,且夙彰賢懿之美,若以升祔,當歸懿德。

    又詳周世宗正惠、宣懿配食故事,當時議以正惠追尊位号,請以宣懿為配。

    是時以太後在位,疑宣懿祔廟之後,立忌非便。

    議者引晉哀帝時何太後在上,尊所生周氏為太妃,封其子為琅邪王。

    及太妃薨,帝奔喪琅邪第,七月而葬。

    此則奔喪行服,尚不厭降,即忌日廢務,于理無嫌。

    今禮官引唐順、憲二宗廟,享虛位之文,夫即追冊二後,即虛室亦為非便,請奉懿德神主升配。

    又按議者以周世宗神主祔廟,必若宣懿同祔,即正惠神主請加'太'字。

    今升祔懿德,請即加淑德'太'字,仍舊别廟。

    "诏:"以懿德配享,至于'太'者尊極之稱,加于母後,施之宗廟禮所未安。

    "乃不加"太"字,仍别廟配享。

    十二月,追尊賢妃李氏為元德皇太後。

    有司言:"按《周禮·春官》大司樂之職,'奏《夷則》,歌《仲呂》,以享先妣',謂姜嫄也。

    是帝喾之妃,後稷之母,特立廟曰閟宮。

    晉簡文宣後以不配食,築室于外,歲時享祭。

    唐先天元年,始祔昭成、肅明二後于儀坤廟。

    又玄宗元獻楊後立廟于太廟之西。

    稽于前文,鹹有明據。

    望令宗正寺于後廟内修奉廟室,為殿三間,設神門、齋房、神廚,以備薦享。

    " 鹹平元年,判太常禮院李宗讷等言:"元德皇太後别建廟室,淑德皇後亦在别廟,同是帝母而無'太'字。

    按唐穆宗三後,除宣懿升祔,正獻、恭僖二後并立别廟,各有'太'字。

    又開元初,太常議昭成皇太後,請不除'太'字,雲'入廟稱後,義系于夫,在朝稱太後,義系于子。

    如谥冊入陵,神主入廟,則當去太字'。

    按神主入廟之說,蓋為祔享太廟,以厭降故,不加'太'字,則本朝文懿諸後是也。

    如别建廟室,不可但稱皇後,則唐正獻、恭僖二太後是也。

    淑德皇後亦請加'太'字,既加之後,望遷就元德新廟,居第一室,以元德次之,仍遷莊懷又次之。

    "诏下中書集議。

    兵部尚書張齊賢等奏:"宗廟神靈,務乎安靜。

    況懿德作合之始,逮事舅姑,躬執婦道,祔享之禮,宜從後先,伏請仍舊。

    又漢因秦制,帝母稱皇太後。

    檢詳去歲議狀,請加淑德'太'字,而诏不加之者,緣當時元德皇太後未行追冊。

    今冊命已畢,望依禮官所言。

    "三年四月乙卯,祔葬元德皇太後于永熙陵。

    有司言:"元德神主祔廟,準禮當行祔谒,載稽前典,有未合者。

    伏以追薦尊稱,奉加'太'字,崇建别廟,以備蒸嘗。

    況當禘祫之時,不預合食之列,廟享之制與諸後不同。

    俟神主還京,即祔廟室,薦獻安神,更不行祔谒之禮,每歲五享、禘祫如太廟儀。

    " 景德四年,奉莊穆皇後郭氏神主谒太廟,祔享于昭憲皇後。

    享畢,祔别廟,殿室在莊懷之上。

    帝祀汾陰,谒廟畢,親詣元德皇太後廟躬謝,自門降辇步入,酌獻如太廟,設登歌,兩省、禦史、宗室防禦使以上班廟内,餘班廟外,遣官分告孝惠諸後廟。

    诏:"太廟、元德皇後廟享用犢,諸後廟親享用犢,攝事用羊、豕。

    " 五年,龍圖閣直學士陳彭年言:"禘祫日,孝惠、淑德二後神主自别廟赴太廟,祔簡穆皇後神主之下、太祖神主之上,此蓋用《曲台禮》别廟皇後禘祫祔享太廟之說。

    竊慮明靈合享,神禮未安,望诏禮官再加詳定。

    "有司言:"按《曲台禮》載禘祫之儀,則如皇後先祔别廟,遇禘祫祔享于太廟,如是昭後,即坐于祖姑之下,南向;如是穆後,即坐于祖姑之下,北向。

    又按博士殷盈孫議雲:'别廟皇後禘袷于太廟,祔于祖姑之下者,此乃皇後先沒,已造神主。

    如昭成、肅明之沒也,睿宗在位;元獻之沒也,玄宗在位;昭德之沒也,德宗在位。

    四後于太廟未有本室,故創别廟,當為太廟合食之主,故禘袷乃奉以入享,此明其後太廟有本室,即當遷祔。

    帝方在位,故皇後暫立别廟,禮本合食,故禘祫乃升太廟,以未有位,故祔祖姑之下。

    據《開寶通禮》與《曲台禮》同。

    今有司不達禮意,遇禘祫歲,尚以孝惠、孝章、淑德三後神主祔享祖姑之下,乃在太祖、太宗之上。

    按《禮》稱'婦祔祖姑',謂既卒哭之明日,此正禮也;稱'祖姑有三人,則祔于親者',注,玄謂'舅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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