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兩淮、荊襄諸州值荒歉奏請不及者,聽先發廪以聞。
庚午,封伯栩為安定郡王。
壬申,白氣亘天。
庚辰,修六合縣城。
十二月癸巳,诏總核内外财賦,以陳自強及兼國用使,費士寅、張岩同知國用事。
己亥,诏改明年為開禧元年。
壬寅,禁州縣挾私籍沒民産。
甲辰,再蠲臨安府民身丁錢三年。
乙卯,金遣烏林答毅來賀明年正旦。
開禧元年春正月癸酉,初置澉浦水軍。
壬午,雨霾。
二月癸巳,奪徐安國三官。
癸卯,诏國用司立考核财賦之法。
丙午,蠲臨安府逋負酒稅。
三月庚申,太白晝見。
辛未,申嚴民間生子棄殺之禁,仍令有司月給錢米收養。
辛巳,以淮西安撫司所招軍為強勇軍。
癸未,費土寅罷。
夏四月戊子朔,以錢象祖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吏部尚書劉德秀簽書樞密院事。
辛卯,以江陵副都統李奕為鎮江都統,皇甫斌為江陵副都統兼知襄陽府。
戊戌,修《憲聖慈烈皇後聖德事迹》。
辛醜,日中有黑子。
甲寅,武學生華嶽上書,谏朝廷不宜用兵,恐啟邊釁。
以忤韓侂胄,送建甯府編管。
乙卯,大風。
五月己巳,賜禮部進士毛自知以下四百三十有三人及第、出身。
複淳熙薦舉改官法。
乙亥,诏以衛國公為皇子,進封榮王。
甲申,鎮江都統戚拱遣忠義人朱裕結弓手李全焚漣水縣。
是月,金國以邊民侵掠及增邊戍來責渝盟。
六月戊子,罷廣東稅場八十一墟。
辛卯,诏内外諸軍密為行軍之計。
戊戌,命諸路安撫司教閱禁軍。
己亥,遣李壁賀金主生辰。
庚子,進程松資政殿大學士,為四川制置使。
辛醜,淮東安撫鄭挺坐擅納北人牛真及劫漣水軍事敗,奪二官罷。
壬寅,天鳴有聲。
複同安、漢陽、蕲春三監。
己巳,熒惑犯太微右執法。
陳自強等上《新修淳熙以後吏部七司法》。
壬子,陳自強侍禦史鄧友龍等請用本朝故事,以韓侂胄平章軍國事。
減大理、三衙、臨安府囚罪一等,釋杖以下。
秋七月庚申,诏韓侂胄平章軍國事,立班丞相上,三日一朝,赴都堂治事。
命興元都統司增招戰兵。
丙寅,以蘇師旦為安遠軍節度使,領閣門事。
丁卯,诏侍從、兩省、台谏、在外待制、學士已上及内外文武官,各舉将帥邊守一二人。
戊辰,贈趙汝愚少保。
己卯,韓侂胄等上《高宗禦集》。
壬午,诏諸路提刑、提舉司措置保甲。
癸未,以韓侂胄兼國用使。
以旱,诏大理、三衙、臨安府、兩浙州縣及諸路決系囚。
八月丙戌朔,蠲兩浙阙雨州縣贓賞錢。
丁亥,命湖北安撫司增招神勁軍。
癸巳,雨。
乙巳,以殿前副都指揮使郭倪為鎮江都統兼知揚州。
是月,贈宇文虛中少保。
追封劉光世為鄜王。
閏月戊寅,韓侂胄等上《欽宗玉牒》、《憲聖慈烈皇後聖德事迹》。
九月丁亥,劉德秀罷。
庚子,诏官吏犯贓追還所受如舊法。
丁未,遣陳景俊使金賀正旦。
庚戌,大風。
冬十月甲子,江州守臣陳鑄以歲旱圖獻瑞禾,诏奪一官。
丙寅,升嘉定府為嘉慶軍。
庚午,金遣纥石烈子仁來賀瑞慶節。
複置和州馬監。
十一月乙酉,置殿前司神武軍五千人屯揚州。
乙未,申嚴告讦之禁。
十二月癸醜朔,修孝宗、光宗《禦集》。
庚午,诏兩淮京西監司、帥守講行寬恤之政。
增刺馬軍司弩手。
癸酉,诏永除兩浙身丁錢絹。
戊寅,金遣趙之傑來賀明年正旦,入見,禮甚倨。
韓侂胄請帝還内,诏使人更以正旦朝見。
著作郎朱質上書請斬金使,不報。
是歲,真裡富國獻瑞象。
江浙、福建、二廣諸州旱,兩淮、京西、湖北諸州水,振之。
二年春正月癸未朔,蠲兩浙路身丁?綿。
癸巳,再給軍士雪寒錢。
發米振給貧民。
以金使悖慢,館伴使、副以下奪官有差。
乙未,增太學内舍生為百二十人。
辛醜,更名國用司曰國用參計所。
己酉,雷雨雹。
辛亥,诏坑戶毀錢為銅者不赦,仍籍其家,著為令。
是月,雅州蠻高吟師寇邊,遣官軍讨之。
二月癸醜,壽慈宮火。
甲寅,太皇太後移居大内,車駕月四朝。
乙卯,以火災,避正殿,徹樂。
丁巳,以久雨,诏大理、三衙、臨安府及諸路決系囚。
己卯,複禦正殿。
三月癸巳,以程松為四川宣撫使,吳曦為宣撫副使。
甲午,頒《開禧重修七司法》。
丁酉,诏諸路監司歲十一月按部理囚,如五月之制。
己亥,從太皇太後幸聚景園。
乙巳,錢象祖罷,以張岩兼知樞密院事。
丙午,以錢象祖懷奸避事,奪二官、信州居住,己酉,知處州徐邦憲入見,請立太子,因以肆赦弭兵,侍禦史徐柟劾罷之。
夏四月己未,雅州蠻作亂,焚碉門砦,官軍失利。
庚申,四川宣撫司複調禦前大軍往讨之。
甲子,以薛叔似為兵部尚書、湖北京西宣撫使,鄧友龍為禦史中丞、兩淮宣撫使。
下納粟補官之令。
戊辰,以吳曦兼陝西、河東路招撫使。
己巳,調三衙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