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命仿是修定儀注。
三年,《五禮新儀》成,凡二百二十卷,增置禮直官,許士庶就問新儀,而诏開封尹王革編類通行者,刊本給天下,使悉知禮意,其不奉行者論罪。
宣和初,有言其煩擾者,遂罷之。
初,議禮局之置也,诏求天下古器,更制尊、爵、鼎、彜之屬。
其後,又置禮制局于編類禦筆所。
于是郊廟禋祀之器,多更其舊。
既有诏讨論冠服,遂廢靴用履,其他無所改議,而禮制局亦罷。
大抵累朝典禮,講議最詳。
祀禮修于元豐,而成于元祐,至崇甯複有所增損。
其存于有司者,惟《元豐郊廟禮文》及《政和五禮新儀》而已。
乃若圜丘之罷合祭天地;明堂專以英宗配帝,悉罷從祀群神;大蠟分四郊;壽星改祀老人;禧祖已祧而複,遂為始祖;即景靈宮建諸神禦殿,以四孟薦享;虛禘祭;去牙盤食;卻尊号;罷入閣儀并常朝及正衙橫行。
此熙甯、元豐變禮之最大者也。
元祐冊後,政和冠皇子,元符創景靈西宮,崇甯親祀方澤、作明堂、立九廟、鑄九鼎、祀熒惑,大觀受八寶、大祀皆前期十日而戒。
凡此蓋治平以前所未嘗行者。
欽宗即位,嘗诏春秋釋奠改從《元豐儀》,罷《新儀》不用而未暇也。
靖康之厄,蕩析無餘。
南渡中興,銳意修複,高宗嘗謂輔臣曰:"晉武平吳之後,上下不知有禮,旋緻禍亂。
周禮不秉,其何能國?"孝宗繼志,典章文物,有可稱述。
治平日久,經學大明,諸儒如王普、董{分廾}等多以禮名家。
當時嘗續編《太常因革禮》矣,淳熙複有編輯之旨。
其後朱熹講明詳備,嘗欲取《儀禮》、《周官》、《二戴記》為本,編次朝廷公卿大夫士民之禮,盡取漢、晉而下及唐諸儒之說,考訂辨正,以為當代之典,未及成書而沒。
理宗四十年間,屢有意乎禮文之事,雖曰崇尚理學,所謂"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蓋可三歎。
鹹淳以降,無足言者。
今因前史之舊,芟其繁亂,彙為五禮,以備一代之制,使後之觀者有足征焉。
五禮之序,以吉禮為首,主邦國神祇祭祀之事。
凡祀典皆領于太常。
歲之大祀三十:正月上辛祈谷,孟夏雩祀,季秋大享明堂,冬至圜丘祭昊天上帝,正月上辛又祀感生帝,四立及土王日祀五方帝,春分朝日,秋分夕月,東西太一,臘日大蠟祭百神,夏至祭皇地祇,孟冬祭神州地祇,四孟、季冬薦享太廟、後廟,春秋二仲及臘日祭太社、太稷,二仲九宮貴神。
中祀九:仲春祭五龍,立春後醜日祀風師、亥日享先農,季春巳日享先蠶,立夏後申日祀雨師,春秋二仲上丁釋奠文宣王、上戊釋奠武成王。
小祀九:仲春祀馬祖,仲夏享先牧,仲秋祭馬社,仲冬祭馬步,季夏土王日祀中霤,立秋後辰日祀靈星,秋分享壽星,立冬後亥日祠司中、司命、司人、司祿,孟冬祭司寒。
其諸州奉祀,則五郊迎氣日祭嶽、鎮、海、渎,春秋二仲享先代帝王及周六廟,并如中祀。
州縣祭社稷,奠文宣王,祀風雨,并如小祀。
凡有大赦,則令諸州祭嶽、渎、名山、大川在境内者,及曆代帝王、忠臣、烈士載祀典者,仍禁近祠廟鹹加祭。
有不克定時日者,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