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馬官二員。
法駕,同。
宣和,無鈞容直,開道旗内增押班一人,殿侍二人。
皂纛旗十二,(殿侍十二人執。
)引駕人員二人,長行六十人。
五方色吉字旗,殿侍三人,管押十人。
門旗,殿侍二人,管押四十人,叉八,門旗六十,禦龍直一十二人,骨朵直十二人,禦龍弓箭直、弩直各十八人,禦龍直仗劍六人,執麋旗殿侍二人,管押龍旗人員二人,都知、副都知各一人,執骨朵殿侍十六人,内大将軍改為千牛衛大将軍,(朝服步從。
)将軍二人,(朝服陪乘。
)掌辇四人。
皇帝乘玉辂,駕青馬六,駕士一百二十八人,扶駕八人,骨朵直一百三十四人,行門三十五人,分左右,陪乘将軍二員。
法駕,同。
宣和,駕士增為二百三十四人。
次奉宸隊。
禦龍直,左廂骨朵子直、右廂弓箭直,弩直,禦龍四直,并以逐班直所管人數列為五重。
天武骨朵、大劍三百一十人。
次駕後東第五班。
大黃龍旗一,鈞容直三十一人。
扇筤下天武二十人,茶酒班簇辇三十一人,招箭班三十三人。
法駕,同。
宣和,止用黃龍旗,餘并無。
次副玉辂一,駕青馬六,駕士四十人。
法駕,無。
宣和,駕士一百人,内人員二人。
次大辇一,掌辇四人,應奉人員十二人,十将、将、虞候、節級共十人,長行三百五十五人。
尚辇奉禦二人,殿中少監、供奉職官二員,令史四人,書令史四人。
法駕,同。
宣和增奉辇為九十人。
次太仆禦馬二十四,為十二重。
法駕,減八,為八重。
宣和。
無太仆。
次持鈒後隊。
左右武衛旅帥二人。
法駕,同。
宣和,改為神勇都指揮使。
次重輪旗二,大傘二,大雉尾扇四,小雉尾扇、朱團扇各十二,華蓋二,叉二,睥睨十二,禦刀六,真武幢一,绛麾二,叉一,細槊十二。
法駕,小雉尾扇、朱團扇、睥睨、槊各減四,華蓋減一,禦刀減二。
宣和,真武幢改為玄武。
次左右金吾衛果毅都尉二人,(并騎。
)總領大角一百二十。
法駕,減四十。
宣和改都尉為骁騎都指揮使。
次大晟府後部鼓吹。
丞二人,典事四人,管轄指揮使一人,羽葆鼓十二,(帥兵官四人領。
)歌工、拱宸管、箫、笳各二十四,(帥兵官二人領。
)铙鼓十二,(帥兵官四人領。
)歌工、箫、笳各二十四,小橫吹一百二十,(帥兵官八人領。
)笛、箫、觱篥、笳、桃皮觱篥各二十四。
法駕,羽葆鼓減四,箫、笳、笛、觱篥、桃皮觱篥各減八,铙鼓減四,小橫吹減四十。
(帥兵官并減二人。
)宣和,帥兵官改為天武、神勇、宣武、虎翼四都頭。
次黃麾一,(執、纟斥人數同前部,法駕亦同,有殿中侍禦史二員在黃麾前。
)芳亭辇一,(奉辇六十人。
)鳳辇一,(奉辇五十人。
)法駕,去鳳辇。
宣和,芳亭奉辇六十二人。
次金、象、革、木四辂,并有副辂。
金辂踏路赤馬二,正副各駕赤馬六,駕士六十人。
餘辂正副駕馬數同而色異,象辂以赭白,革辂以骝,木辂以黑,駕士各四十人。
法駕,無副辂。
宣和,駕馬之色又異,金以骝,象以赤,革以赭白,木以烏;駕士五百五十人,副一百人,管押人員各二人。
耕根車一,駕青馬六,駕士四十人。
法駕,同。
宣和,無。
進賢車一,駕士二十四人;明遠車一,駕士四十人。
法駕,無。
宣和,各增駕馬四。
次屬車十二乘,每乘駕牛三,駕士十人。
法駕,減四乘。
宣和,增衙官二人,管押節級一人。
次門下、中書、秘書、殿中四省局官各二員。
法駕,同。
次黃钺車、豹尾車各一,各駕赤馬二,駕士十五人。
法駕,除進賢、明遠車外,并同。
宣和,有黃钺天武副都頭及神勇副都頭各一。
次掩後隊。
左右威衛折沖都尉二人領隊,大戟、刀盾、弓矢、槊各五十。
法駕,各減十六。
宣和,押隊改用宣武都指揮使二人。
次真武隊。
金吾衛折沖都尉一人,犦槊二,仙童旗一,真武旗一,螣蛇、神龜旗各一,槊二十五,弓矢二十,弩五。
法駕,槊減六,弓矢減五,弩減一。
宣和,改為玄武隊。
改真武為玄武,又聖仙童、龜、蛇旗,改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