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其越職。
诏令件析。
禦史周尹又論稷父死二十年不葬,僅徙東路,俄提舉蜀部茶場。
甫兩歲,羨課七十六萬缗,擢鹽鐵判官。
诏推揚其功以勸在位,遂為陝西轉運使、制置解鹽。
秦民作舍道傍者,創使納"侵街錢",一路擾怨,與李察皆以苛暴著稱。
時人語曰:"甯逢黑殺,莫逢稷、察。
"
種谔起興、靈議,稷聞之亦上言:"可令邊面諸将各出兵撓之,使不得耕種,則其國必困,國困衆離,取可決也。
"及出境,稷督饷,民苦折運,多散逸,稷令騎士執之,斷其足筋,宛轉山谷間,凡數十人,累日乃得死。
始,稷受旨得斬郡守以下,于是上下相臨以峻法,雖小吏護丁夫,亦颛戮不請。
軍食竟不繼。
谔謀斬稷,客呂大鈞引義責之,複使還取糧。
既集,谔猶宣言稷乏軍興,緻大功不就,坐削兩秩,貶為判官。
永樂既城,稷悉辇金、銀、鈔、帛充牣其中,欲誇示徐禧,以為城甫就而中已實。
積金既多,故受圍愈急,而稷守之不敢去,以及于難。
李舜舉别有傳。
高永能,字君舉,世為綏州人。
初,伯祖文舉州來歸,即拜團練使,已而棄之北遷,其祖文玉獨留居延州,至永能始家青澗。
少有勇力,善騎射,由行伍補殿侍,稍遷供奉官。
種谔取綏州,發永能兵六千先驅入啰兀,五戰皆捷,轉供備庫副使。
治綏德城,辟地四千頃,增戶千三百,即知城事。
元豐初,為鄜延都監。
秋,大稔,夏人屯二千騎于大會平,将取稼。
永能簡精騎突過其營,騎卒驚潰,獲钤轄二人。
轉六宅使。
夏人患之,令曰:"有得高六宅者,賞金等其身。
"經略使呂惠卿行邊,永能伏騎谷中,以備侵轶。
邊騎果至,馳出擊走之。
夏兵二萬犯當川堡,永能以千騎與相遇,度不能支,依險設疑兵,且鬥且卻,而令後騎揚塵,若援兵至者,奮而前,遂解去。
擢本路钤轄。
四年,西讨,永能為前鋒,圍米脂城。
邊人十萬來援,永能謂弟永亨曰:"彼恃衆集易吾軍,營當大川,宜嚴陳待其至,張左右翼擊之,可破也。
"诘旦,鏖戰于無定河,斬首數千級,得馬三千、橐駝牛羊萬計。
城猶未下,密遣諜說降其東壁守将,衣以文錦,導以鼓吹,耀諸城下,酋令介訛遇乃出降。
進東上閣門使、甯州刺史,以年請老,不許,又進四方館使、榮州團練使。
永樂之役,獻謀皆不用。
城既陷,其孫昌裔欲援之從間道出,永能歎曰:"吾結發從事西羌,戰未嘗挫,今年已七十,受國大恩,恨無以報,此吾死所也。
"顧易一卒敝衣,戰而死。
其子世亮與昌裔求得屍以歸。
诏贈房州觀察使,錄世亮為忠州刺史,諸孫皆侍禁殿直。
永能家世州将,所領多故部曲,拊之有恩惠,遇敵則身先之。
下有傷者,載以己副馬,故能得士死力。
遠近喜言其事,稱之曰"老高"。
及死,邊人無不痛惜。
嘗過其遠祖唐綏州刺史思祥淘沙川廟,得畫像及神道碑上之,诏即所在賜田三十頃,以奉祭祀。
永能之亡,延州将皇城使寇偉亦力戰而沒,贈均州防禦使。
沈起,字興宗,明州鄞人。
進士高第,調滁州判官,與監真州轉般倉。
聞父病,委官歸侍,以喪免,有司劾其擅去。
終喪,薦書應格當遷用,帝謂輔臣曰:"觀過知仁。
今由父疾而緻罪,何以厚風教而勸天下之為人子者。
"乃特遷之,知海門縣。
縣負海地卑,間歲海潮至,冒民田舍,民徙以避,棄其業。
起為築堤百裡,引江水灌溉其中,田益辟,民相率以歸,至立祠以報。
禦史中丞包拯舉為監察禦史。
吏部格,選吏以贓私絓法,無輕重終身不遷。
起論其情可矜者,可限年叙用,遂著為令。
立縣令考課法,設河渠司領諸道水政,乞采漢故事,擇卿大夫子弟入宿衛,選賢良文學高第給事宮省,勿專任宦官,宗室袒免親令補外官,複府兵,汰冗卒,書數十上。
以論興國鐵官事不合,出通判越州,改知蕲、楚二州。
京東歲饑盜起,除提點刑獄。
至,則開首贖法攜其伍,盜内自睽疑,轉相束縛唯恐後。
改開封府判官,為湖南轉運使。
凡羽毛、筋革、舟楫、竹箭之材,多出所部,取于民無制,吏挾為奸。
起會其當用,自與商人貿易,所省什六七。
召為三司鹽鐵副使,直舍人院。
熙甯三年,韓绛使陝西,加起集賢殿修撰、陝西都轉運使。
慶州軍變,将寇長安,起率兵讨平之。
會韓绛城綏州不利,起亦罷知江甯府。
入知吏部流内铨。
奉使契丹,至王庭,其位著乃與夏使等,起曰:"彼陪臣爾,不當與王人齒。
"辭不就列,遂升東朝使者,自是為定制。
六年,拜天章閣待制、知桂州。
自王安石用事,始求邊功,王韶以熙河進,章惇、熊本亦因此求奮。
是時,議者言交阯可取,朝廷命蕭注守桂經略之。
注蓋造謀者也,至是,複以為難。
起言:"南交小醜,無不可取之理。
"乃以起代注,遂一意事攻讨。
妄言密受旨,擅令疆吏入溪洞,點集土丁為保伍,授以陳圖,使歲時肄習。
繼命指使因督餫鹽之海濱,集舟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