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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四十 列傳第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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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罷不遣。

    令與劉忱使契丹,議代北地,會遭父喪。

    起複,知代州。

    契丹使蕭素、梁颍至代,設次,據主席,大忠與之争,乃移次于長城北。

    換西上閣門使、知石州。

    大忠數與素、颍會,凡議,屢以理折之,素、颍稍屈。

    已而複使蕭禧來求代北地,神宗召執政與大忠、忱議,将從其請。

    大忠曰:"彼遣一使來,即與地五百裡,若使魏王英弼來求關南,則何如?"神宗曰:"卿是何言也。

    "對曰:"陛下既以臣言為不然,恐不可啟其漸。

    "忱曰:"大忠之言,社稷大計,願陛下熟思之。

    "執政知不可奪,議卒不決,罷忱還三司,大忠亦終喪制。

    其後竟以分水嶺為界焉。

     元豐中,為河北轉運判官,言:"古者理财,視天下猶一家。

    朝廷者家,外計者兄弟,居雖異而财無不同。

    今有司惟知出納之名,有餘不足,未嘗以實告上。

    故有餘則取之,不足莫之與,甚大患也。

    "乃上生财、養民十二事。

    徙提點淮西刑獄。

    時河決,飛蝗為災,大忠入對,極論之,诏歸故官。

     元祐初,曆工部郎中、陝西轉運副使、知陝州,以直龍圖閣知秦州,進寶文閣待制。

    夏人自犯麟府、環慶後,遂絕歲賜,欲遣使謝罪,神宗将許之。

    大忠言:"夏人強則縱,困則服,今陽為恭順,實懼讨伐。

    宜且命邊臣诘其所以來之辭,若惟請是從,彼将有以窺我矣。

    " 時郡籴民粟,豪家因之制操縱之柄。

    大忠選僚寀自旦入倉,雖鬥升亦受,不使有所壅阏。

    民喜,争運粟于倉,負錢而去,得百餘萬斛。

     馬涓以進士舉首入幕府,自稱狀元。

    大忠謂曰:"狀元雲者,及第未除官之稱也,既為判官則不可。

    今科舉之習既無用,修身為己之學,不可不勉。

    "又教以臨政治民之要,涓自以為得師焉。

    謝良佐教授州學,大忠每過之,聽講《論語》,必正襟斂容曰:"聖人言行在焉,吾不敢不肅。

    " 嘗獻曰:"夏人戍守之外,戰士不過十萬,吾三路之衆,足以當之矣。

    彼屢犯王略,一不與校,臣竊羞之。

    "紹聖二年,加寶文閣直學士、知渭州,付以秦、渭之事,奏言:"關、陝民力未裕,士氣沮喪,非假之歲月,未易枝梧。

    "因請以職事對。

    大抵欲以計徐取橫山,自汝遮殘井迤逦進築,不求近功。

     既而鐘傅城安西,王文郁亦用事,章惇、曾布主之,大忠議不合;又乞以所進職為大防量移,惇、布陳其所言與元祐時異,徙知同州,旋降待制緻仕。

    卒,诏複學士官,佐其葬。

     大鈞字和叔。

    父蕡,六子,其五登科,大鈞第三子也。

    中乙科,調秦州右司理參軍,監延州折博務。

    改光祿寺丞、知三原縣。

    請代蕡入蜀,移巴西縣。

    蕡緻仕,大鈞亦移疾不行。

     韓绛宣撫陝西、河東,辟書寫機密文字。

    府罷,移知候官縣,故相曾公亮鎮京兆,薦知泾陽縣,皆不赴。

    丁外艱,家居講道。

    數年,起為諸王宮教授。

    求監鳳翔船務,制改宣義郎。

     會伐西夏,鄜延轉運司檄為從事。

    既出塞,轉運使李稷饋饷不繼,欲還安定取糧,使大鈞請于種谔。

    谔曰:"吾受命将兵,安知糧道!萬一不繼,召稷來,與一劍耳。

    "大鈞性剛直,即曰:"朝廷出師,去塞未遠,遂斬轉運使,無君父乎?"谔意折,強謂大鈞曰:"君欲以此報稷,先稷受禍矣!"大鈞怒曰:"公将以此言見恐邪?吾委身事主,死無所辭,正恐公過耳。

    "谔見其直,乃好謂曰:"子乃爾邪?今聽汝矣!"始許稷還。

    是時,微大鈞盛氣诮谔,稷且不免。

    未幾,道得疾,卒,年五十二。

     大鈞從張載學,能守其師說而踐履之。

    居父喪,衰麻葬祭,一本于禮。

    後乃行于冠昏、膳飲、慶吊之間,節文粲然可觀,關中化之。

    尤喜講明井田兵制,謂治道必自此始,悉撰次為圖籍,可見于用。

    雖皆本于載,而能自信力行,載每歎其勇為不可及。

     大臨字與叔。

    學于程頤,與謝良佐、遊酢、楊時在程門,号"四先生"。

    通《六經》,尤邃于《禮》。

    每欲掇習三代遺文舊制,令可行,不為空言以拂世駭俗。

     其論選舉曰:"古之長育人才者,以士衆多為樂;今之主選舉者,以多為患。

    古以禮聘士,常恐士之不至;今以法待士,常恐士之競進。

    古今豈有異哉。

    蓋未之思爾。

    夫為國之要,不過得人以治其事,如為治必欲得人,惟恐人才之不足,而何患于多?如治事皆任其責,惟恐士之不至,不憂其競進也。

    今取人而用,不問其可任何事;任人以事,不問其才之所堪。

    故入流之路不勝其多,然為官擇士則常患乏才;待次之吏曆歲不調,然考其職事則常患不治。

    是所謂名實不稱,本末交戾。

    如此而欲得人而事治,未之有也。

    今欲立士規以養德厲行,更學制以量才進藝,定試法以區别能否,修辟法以興能備用,嚴舉法以核實得人,制考法以責任考功,庶幾可以漸複古矣。

    " 富弼緻政于家,為佛氏之學。

    大臨與之書曰:"古者三公無職事,惟有德者居之,内則論道于朝,外則主教于鄉。

    古之大人當是任者,必将以斯道覺斯民,成己以成物,豈以爵位進退、體力盛衰為之變哉?今大道未明,人趨異學,不入于莊,則入于釋。

    疑聖人為未盡善,輕禮義為不足學,人倫不明,萬物憔悴,此老成大人恻隐存心之時。

    以道自任,振起壞俗,在公之力,宜無難矣。

    若夫移精變氣,務求長年,此山谷避世之士獨善其身者之所好,豈世之所以望于公者哉?"弼謝之。

     元祐中,為太學博士,遷秘書省正字。

    範祖禹薦其好學修身如古人,可備勸學,未及用而卒。

     劉摯,字莘老,永靜東光人。

    兒時,父居正課以書,朝夕不少間。

    或謂:"君止一子,獨不可少寬邪?"居正曰:"正以一子,不可縱也。

    "十歲而孤,鞠于外氏,就學東平,因家焉。

     嘉祐中,擢甲科,曆冀州南宮令。

    縣比不得入,俗化凋敝,其賦甚重,輸絹匹折稅錢五百,綿兩折錢三十,民多破産。

    摯援例旁郡,條請裁以中價。

    轉運使怒,将劾之。

    摯固請曰:"獨一州六邑被此苦,決非法意,但朝廷不知耳。

    "遂告于朝。

    三司使包拯奏從其議,自是絹為錢千三百,綿七十有六。

    民歡呼至泣下,曰:"劉長官活我!"是時,摯與信都令李沖、清河令黃莘皆以治行聞,人稱為"河朔三令"。

     徙江陵觀察推官,用韓琦薦,得館閣校勘。

    王安石一見器異之,擢檢正中書禮房,默默非所好也。

    才月餘,為監察禦史裡行,欣然就職,歸語家人曰:"趣裝,毋為安居計。

    "未及陛對,即奏論:"亳州獄起不止,小人意在傾富弼以市進,今弼已得罪,願少寬之。

    "又言:"程昉開漳河,調發猝迫,人不堪命。

    趙子幾擅升畿縣等,使納役錢,縣民日數千人遮訴宰相,京師喧然,何以示四方?張靓、王廷老擅增兩浙役錢,督賦嚴急,人情嗟怨。

    此皆欲以羨餘希賞,願行顯責,明朝廷本無聚斂之意。

    " 及入見,神宗面賜褒谕。

    因問:"卿從學王安石邪?安石極稱卿器識。

    "對曰:"臣東北人,少孤獨學,不識安石也。

    "退而上疏曰:"君子小人之分,在義利而已。

    小人才非不足用,特心之所向,不在乎義。

    故希賞之志,每在事先;奉公之心,每在私後。

    陛下有勸農之意,今變而為煩擾;陛下有均役之意,今倚以為聚斂。

    其有愛君之心,憂國之言者,皆無以容于其間。

    今天下有喜于敢為,有樂于無事。

    彼以此為流俗,此以彼為亂常。

    畏義者以進取為可恥,嗜利者以守道為無能。

    此風浸成,漢、唐黨禍必起矣。

    惟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臣願陛下虛心平聽,審察好惡,前日意以為是者,今更察其非;前日意以為短者,今更用其長。

    稍抑虛嘩輕僞、志近忘遠、幸于苟合之人,漸察忠厚慎重、難進易退、可與有為之士。

    收過與不及之俗,使會于大中之道,則施設變化,惟陛下号令之而已。

    " 又論率錢助役、官自雇人有十害,其略曰:"天下州縣戶役,虛實重輕不同。

    今等以為率,則非一法所能齊;随其所宜,各自立法,則紛擾散殊,何以統率?一也。

    新法謂版籍不實,故令别立等第。

    且舊籍既不可信,今何以得其無失?不獨搔擾生事患,将使富輸少,貧輸多,二也。

    天下上戶少,中戶多。

    上戶役數而重,故以助錢為幸。

    中戶役簡而輕,下戶役所不及。

    今概使輸錢,則為不幸,三也。

    有司欲多得雇錢,而患上戶之寡,故不用舊籍,臨時升降,使民何以堪命?四也。

    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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