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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六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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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飛曰:"當戮力以圖恢複,豈可為退保計?"俊變色。

     會世忠軍吏景著與總領胡紡言:"二樞密若分世忠軍,恐至生事。

    "紡上之朝,桧捕著下大理寺,将以扇搖誣世忠。

    飛馳書告以桧意,世忠見帝自明。

    俊于是大憾飛,遂倡言飛議棄山陽,且密以飛報世忠事告桧,桧大怒。

     初,桧逐趙鼎,飛每對客歎息,又以恢複為己任,不肯附和議。

    讀桧奏,至"德無常師,主善為師"之語,惡其欺罔,恚曰:"君臣大倫,根于天性,大臣而忍面謾其主耶!"兀術遺桧書曰:"汝朝夕以和請,而嶽飛方為河北圖,必殺飛,始可和。

    "桧亦以飛不死,終梗和議,己必及禍,故力謀殺之。

    以谏議大夫萬俟禼與飛有怨,風禼劾飛,又風中丞何鑄、侍禦史羅汝楫交章彈論,大率謂:"今春金人攻淮西,飛略至舒、蕲而不進,比與俊按兵淮上,又欲棄山陽而不守。

    "飛累章請罷樞柄,尋還兩鎮節,充萬壽觀使、奉朝請。

    桧志未伸也,又谕張俊令劫王貴、誘王俊誣告張憲謀還飛兵。

     桧遣使捕飛父子證張憲事,使者至,飛笑曰:"皇天後土,可表此心。

    "初命何鑄鞠之,飛裂裳以背示鑄,有"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

    既而閱實無左驗,鑄明其無辜。

    改命萬俟禼。

    禼誣:飛與憲書,令虛申探報以動朝廷,雲與憲書,令措置使飛還軍;且言其書已焚。

     飛坐系兩月,無可證者。

    或教禼以台章所指淮西事為言,禼喜白桧,簿錄飛家,取當時禦劄藏之以滅迹。

    又逼孫革等證飛受诏逗遛,命評事元龜年取行軍時日雜定之,傅會其獄。

    歲暮,獄不成,桧手書小紙付獄,即報飛死,時年三十九。

    雲棄市。

    籍家赀,徙家嶺南。

    幕屬于鵬等從坐者六人。

     初,飛在獄,大理寺丞李若樸何彥猷、大理卿薛仁輔并言飛無罪,禼俱劾去。

    宗正卿士〈亻褭〉請以百口保飛,禼亦劾之,竄死建州。

    布衣劉允升上書訟飛冤,下棘寺以死。

    凡傅成其獄者,皆遷轉有差。

     獄之将上也,韓世忠不平,詣桧诘其實,桧曰:"飛子雲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

    "世忠曰:"'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時洪皓在金國中,蠟書馳奏,以為金人所畏服者惟飛,至以父呼之,諸酋聞其死,酌酒相賀。

     飛至孝,母留河北,遣人求訪,迎歸。

    母有痼疾,藥餌必親。

    母卒,水漿不入口者三日。

    家無姬侍。

    吳玠素服飛,願與交歡,飾名姝遺之。

    飛曰:"主上宵旰,豈大将安樂時?"卻不受,玠益敬服。

    少豪飲,帝戒之曰:"卿異時到河朔,乃可飲。

    "遂絕不飲。

    帝初為飛營第,飛辭曰:"敵未滅,何以家為?"或問天下何時太平,飛曰:"文臣不愛錢,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

    " 師每休舍,課将士注坡跳壕,皆重铠習之。

    子雲嘗習注坡,馬踬,怒而鞭之。

    卒有取民麻一縷以束刍者,立斬以徇。

    卒夜宿,民開門願納,無敢入者。

    軍号"凍死不拆屋,餓死不鹵掠。

    "卒有疾,躬為調藥;諸将遠戍,遣妻問勞其家;死事者哭之而育其孤,或以子婚其女。

    凡有頒犒,均給軍吏,秋毫不私。

     善以少擊衆。

    欲有所舉,盡召諸統制與謀,謀定而後戰,故有勝無敗。

    猝遇敵不動,故敵為之語曰:"撼山易,撼嶽家軍難。

    "張俊嘗問用兵之術,曰:"仁、智、信、勇、嚴,阙一不可。

    "調軍食,必蹙額曰:"東南民力,耗敝極矣。

    "荊湖平,募民營田,又為屯田,歲省漕運之半。

    帝手書曹操、諸葛亮、羊祜三事賜之。

    飛跋其後,獨指操為奸賊而鄙之,尤桧所惡也。

     張所死,飛感舊恩,鞠其子宗本,奏以官。

    李寶自楚來歸,韓世忠留之,寶痛哭願歸飛,世忠以書來谂,飛複曰:"均為國家,何分彼此?"世忠歎服。

    襄陽之役,诏光世為援,六郡既複,光世始至,飛奏先賞光世軍。

    好賢禮士,覽經史,雅歌投壺,恂恂如書生。

    每辭官,必曰:"将士效力,飛何功之有?"然忠憤激烈,議論持正,不挫于人,卒以此得禍。

     桧死,議複飛官。

    萬俟禼謂金方願和,一旦錄故将,疑天下心,不可。

    及紹興末,金益猖獗,太學生程宏圖上書訟飛冤,诏飛家自便。

    初,桧惡嶽州同飛姓,改為純州,至是仍舊。

    中丞汪澈宣撫荊、襄,故部曲合辭訟之,哭聲雷震。

    孝宗诏複飛官,以禮改葬,賜錢百萬,求其後悉官之。

    建廟于鄂,号忠烈。

    淳熙六年,谥武穆。

    嘉定四年,追封鄂王。

     五子:雲、雷、霖、震、霆。

     雲,飛養子。

    年十二,從張憲戰,多得其力,軍中呼曰"赢官人"。

    飛征伐,未嘗不與,數立奇功,飛辄隐之。

    每戰,以手握兩鐵椎,重八十斤,先諸軍登城。

    攻下随州,又攻破鄧州,襄漢平,功在第一,飛不言。

    逾年,铨曹辯之,始遷武翼郎、楊麼平,功亦第一,又不上。

    張浚廉得其實,曰:"嶽侯避寵榮,廉則廉矣,未得為公也。

    "奏乞推異數,飛力辭不受。

    嘗以特旨遷三資,飛辭曰:"士卒冒矢石立奇功,始升一級,男雲遽躐崇資,何以服衆?"累表不受。

    颍昌大戰,無慮十數,出入行陣,體被百餘創,甲裳為赤。

    以功遷忠州防禦使,飛又辭;命帶禦器械,飛又力辭之。

    終左武大夫、提舉醴泉觀。

    死年二十三。

    孝宗初,與飛同複元官,以禮祔葬,贈安遠軍承宣使。

     雷,忠訓郎、閣門祗候,贈武略郎。

    霖,朝散大夫、敷文閣待制,贈太中大夫。

    初,飛下獄,桧令親黨王會搜其家,得禦劄數箧,束之左藏南庫,霖請于孝宗,還之。

    霖子珂,以淮西十五禦劄辯驗彙次,凡出師應援之先後皆可考。

    嘉定間,為《籲天辯誣集》五卷、《天定錄》二卷上之。

    震,朝奉大夫、提舉江南東路茶鹽公事。

    霆,修武郎、閣門祗候。

     論曰:西漢而下,若韓、彭、绛、灌之為将,代不乏人,求其文武全器、仁智并施如宋嶽飛者,一代豈多見哉。

    史稱關雲長通《春秋左氏》學,然未嘗見其文章。

    飛北伐,軍至汴梁之朱仙鎮,有诏班師,飛自為表答诏,忠義之言,流出肺腑,真有諸葛孔明之風,而卒死于秦桧之手。

    蓋飛與桧勢不兩立,使飛得志,則金仇可複,宋恥可雪;桧得志,則飛有死而已。

    昔劉宋殺檀道濟,道濟下獄,嗔目曰:"自壞汝萬裡長城!"高宗忍自棄其中原,故忍殺飛,嗚呼冤哉!嗚呼冤哉! 《宋史》 元·脫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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