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二
二年春正月丙戌朔,帝在揚州。
丁亥,錄兩河流亡吏士。
沿河給流民官田、牛、種。
戊子,金人陷鄧州,安撫劉汲死之。
辛卯,置行在榷貨務。
壬辰,金人犯東京,宗澤遣将擊卻之。
癸巳,複明法新科。
甲午,詣壽甯寺,谒祖宗神主。
乙未,金人破永興軍,前河東經制副使傅亮以兵降,經略使唐重、副總管楊宗闵、提舉軍馬陳迪、轉運副使桑景詢、判官曾謂、提點刑獄郭忠孝、經略司主管機宜文字王尚及其子建中俱死之。
東平府兵馬钤轄孔彥舟叛,渡淮犯黃州,守臣趙令{山成}拒之。
丙申,诏:"自今犯枉法自盜贓者,中書籍其姓名,罪至徒者,永不錄用。
金人陷均州,守臣楊彥明遁去。
丁酉,金人陷房州。
己亥,張遇焚真州。
秘閣修撰孫昭遠為亂兵所害。
庚子,遣主客員外郎謝亮為陝西撫谕使兼宣谕使,持诏賜夏國。
張遇陷鎮江府,守臣錢伯言棄城走。
辛醜,内侍邵成章坐辄言人臣除名、南雄州編管。
金人陷鄭州,通判趙伯振死之。
癸卯,金帥窩裡嗢陷濰州,又陷青州,尋棄去。
丁未,诏谕流民、潰兵之為盜賊者,釋其罪。
己酉,禁諸将引潰兵入蜀,置大散關使以審驗之。
庚戌,遣考功員外郎傅雱為淮東京東西撫谕使。
辛亥,王淵招降張遇,以所部萬人隸韓世忠。
改授顯谟閣直學士孟忠厚為常德軍承宣使。
诏凡後族毋任侍從官,著為令。
金人焚鄧州。
是月,以中奉大夫劉豫知濟南府。
金人陷颍昌府,守臣孫默為所殺。
經制司僚屬王擇仁複永興軍。
金人陷秦州,經略使李複降;又犯熙河,經略使張深遣兵馬都監劉惟輔與戰于新店,敗之,斬其帥黑鋒。
二月丙辰,金人再犯東京,宗澤遣統制閻中立等拒之,中立戰死。
戊午,移耿南仲于臨江軍。
金人陷唐州。
壬戌,安化軍節度副使宇文虛中應诏使絕域,複中大夫,召赴行在。
癸亥,罷市易務。
甲子,金人犯滑州,宗澤遣張捴救之,戰死。
乙醜,澤遣判官範世延等表請帝還阙。
河北賊楊進等詣澤降。
丁卯,複延康、述古殿直學士為端明、樞密直學士。
辛未,诏自今犯枉法自盜贓罪至死者,籍其赀。
壬申,赦福州叛卒張員等。
癸酉,金人陷蔡州,執守臣閻孝忠。
丙子,金人陷淮甯府,守臣向子韶死之。
丁醜,遣王贶等充金國軍前通問使。
戊寅,責降知鎮江府趙子崧為單州團練副使、南雄州安置。
己卯,奪秘書正字胡珵官,送梧州編管。
朝奉大夫劉正彥應诏使絕域,授武德大夫、威州刺史,尋為禦營右軍副統制。
庚申,以王淵為向德軍節度使。
辛巳,武功大夫、和州防禦使馬擴奔真定五馬山砦聚兵,得皇弟信王榛于民間,奉之總制諸砦。
壬午,诏京畿、京東西、河北、淮南路置振華軍八萬人。
是月,成都守臣盧法原修城成。
三月辛卯,金人陷中山府。
壬辰,诏諸路安撫使許便宜節制官吏。
丁酉,初立《大小使臣呈試弓馬出官格》,先閱試,然後奏補。
粘罕焚西京去。
庚子,河南統制官翟進複西京,宗澤奏進為京西北路安撫制置使。
丙午,遙授尚書右仆射何{鹵木}為觀文殿大學士,中書侍郎陳過庭為資政殿大學士,同知樞密院事聶昌為資政殿大學士,并主管宮觀。
時{鹵木}已卒于金,昌為人所殺,朝遷未之知。
過庭亦在金軍中。
丁未,罷内外權局官之不應法者。
遣楊應誠為大金、高麗國信使。
己酉,張員等複作亂,擁衆突城出,命本路提點刑獄李芘讨捕之。
辛亥,以範瓊權同主管侍衛步軍司公事,屯真州。
是月,金人陷鳳翔府,守臣劉清臣棄城去;又犯泾原,經略使統制官曲端遣将拒戰,敗之,金兵走同、華。
石壕尉李彥仙舉兵複陝州。
夏四月丙辰,诏文臣從官至牧守、武臣管軍至遙郡,各舉所知二人。
戊午,禁州縣責鄰保代輸逃戶稅役。
宗澤遣将趙世興複滑州。
乙醜,翟進以兵襲金帥兀室于河南,兵敗,其子亮死之。
進又率禦營統制韓世忠、京城都巡檢使丁進等兵戰于文家寺,又敗,世忠收餘兵南歸。
兀室複入西京,尋棄去。
隴右都護張嚴及金人戰于五裡坡,敗績,死之。
丁卯,金人入洺州。
壬辰,軍賊孫琦焚随州。
癸未,入唐州。
信王榛遣馬擴來奏事。
是月,以榛為河外兵馬都元帥,擴為元帥府馬步軍都總管。
五月乙酉,許景衡罷。
孫琦犯德安府。
丙戌,命參酌元祐科舉條制,立詩賦、經義分試法。
戊子,以翰林學士朱勝非為尚書右丞。
辛卯,以金兵渡河,遣韓世忠、宗澤等逆戰。
甲午,曲赦河北、陝西、京東路。
福建轉運判官謝如意執張員等六人,誅之。
丙申,複命宇文虛中為資政殿大學士,充金國祈請使。
賊靳賽寇光山縣。
戊戌,河北制置使王彥部兵渡河,屯滑州之沙店。
癸卯,張悫薨。
甲辰,金帥婁宿陷绛州。
丁未,複置兩浙、福建提舉市舶司。
己酉,秀州卒徐明等作亂,執守臣朱芾,迎前守趙叔近複領州事。
命禦營中軍統制張俊讨之。
癸醜,罷借諸路職田。
六月乙卯,權罷邛州鑄錢,增印錢引。
癸亥,建州卒葉濃等作亂,寇福州。
甲子,親慮囚。
乙醜,張俊至秀州,殺趙叔近,執徐明斬之。
甲戌,葉濃陷福州。
丁醜,诏江、浙沿流州軍練水軍,造戰艦。
京畿、淮甸蝗。
是月,以知延安府王庶節制陝西六路軍馬,泾原經略使統制官曲端為節制司都統制。
永興軍經略使郭琰逐王擇仁,擇仁奔興元。
秋七月甲申,葉濃入甯德縣,複還建州,命張俊同兩浙提點刑獄趙哲率兵讨之。
丙戌,诏吏部審量京官,非政和以後進書頌及直赴殿試人,乃聽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