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可從其前計,使公私並宜,川利無擁。
尚書嚴為禁豪強之制也。
」
詔琛參八座議事。
尋正中尉,常侍如故。
遷侍中,領中尉。
琛俛眉畏避,不能繩糾貴遊,凡所劾治,率多下吏。
於時趙脩盛寵,琛傾身事之。
琛父凝為中散大夫,弟僧林為本州別駕,皆託脩申達。
至脩姦詐事露,明當收考,今日乃舉其罪。
及監決脩鞭,猶相隱惻,然告人曰:「趙脩小人,背如土牛,殊耐鞭杖。
」有識以此非之。
脩死之明日,琛與黃門郎李憑以朋黨被召詣尚書,兼尚書元英、邢巒窮其阿附之狀。
琛曾拜官,諸賓悉集,巒乃晚至,琛謂巒曰:「卿何處放蛆來,今晚始顧?」雖以戲言,巒變色銜忿,及此,大相推窮。
司徒公、錄尚書、北海王詳等奏曰:「臣聞黨人為患,自古所疾;政之所忌,雖寵必誅,皆所以存天下之至公,保靈基於永業者也。
伏惟陛下纂聖前暉,淵鑒幽慝,恩斷近習,憲軌唯新,大政蔚以增光,鴻猷於焉永泰。
謹案:侍中、領禦史中尉甄琛,身居直法,糾摘是司,風邪響黷,猶宜劾糾,況趙脩奢暴,聲著內外,侵公害私,朝野切齒。
而琛嘗不陳奏,方更往來,綢繆結納,以為朋黨,中外影響,緻其談譽。
令布衣之父,超登正四之官;七品之弟,越陟三階之祿。
虧先皇之選典,塵聖明之官人。
又與武衛將軍、黃門郎李憑相為表裏,憑兄叨封,知而不言。
及脩釁彰,方加彈奏。
生則附其形勢,死則就地排之,竊天之功以為己力,仰欺朝廷,俯罔百司,其為鄙詐,於茲甚矣。
不實不忠,實合貶黜。
謹依律科徒,請以職除。
其父中散,實為叨越,雖皇族帝孫,未有此例,既得不以倫,請下收奪。
李憑朋附趙脩,是親是仗,交遊之道,不依恒度,或晨昏從就,或吉兇往來,至乃身拜其親,妻見其子,每有家事,必先請託。
緇點皇風,塵鄙正化。
此而不糾,將何以肅整阿諛,獎厲忠概!請免所居官,以肅風軌。
」奏可。
琛遂免歸本郡,左右相連死黜者三十餘人。
始,琛以父母年老,常求解官扶侍,故高祖授以本州長史。
及貴達,不復請歸,至是乃還供養。
數年,遭母憂。
母鉅鹿曹氏,有孝性,夫氏去家,路踰百裡,每得魚肉菜果珍美口實者,必令僮僕走奉其母,乃後食焉。
琛母服未闋,復喪父。
琛於塋兆之內,手種松柏,隆冬之月,負掘水土。
鄉老哀之,鹹助加力。
十餘年中,墳成木茂。
與弟僧林誓以同居沒齒。
專事產業,躬親農圃,時以鷹犬馳逐自娛。
朝廷有大事,猶上表陳情。
久之,復除散騎常侍、領給事黃門侍郎、定州大中正。
大見親寵,委以門下庶事,出參尚書,入廁帷幄。
琛,高祖時兼主客郎,迎送蕭賾使彭城劉纉,琛欽其器貌,常歎詠之。
纉子晣為朐山戍主,晣死,家屬入洛。
有女年未二十,琛已六十餘矣,乃納晣女為妻。
婚日,詔給廚費,琛深所好悅,世宗時調戲之。
盧昶敗於朐山,詔琛馳驛檢按。
遷河南尹,加平南將軍,黃門、中正如故。
琛表曰:「詩稱『京邑翼翼,四方是則』者,京邑是四方之本,安危所在,不可不清。
是以國家居代,患多盜竊,世祖太武皇帝親自發憤,廣置主司、裡宰,皆以下代令長及五等散男有經略者乃得為之。
又多置吏士,為其羽翼,崇而重之,始得禁止。
今遷都已來,天下轉廣,四遠赴會,事過代都,五方雜沓,難可備簡,寇盜公行,劫害不絕,此由諸坊混雜,釐比不精,主司闇弱,不堪檢察故也。
凡使人攻堅木者,必為之擇良器。
今河南郡是陛下天山之堅木,盤根錯節,亂植其中。
六部裡尉即攻堅之利器,非貞剛精銳,無以治之。
今擇尹既非南金,裡尉鉛刀而割,欲望清肅都邑,不可得也。
裡正乃流外四品,職輕任碎,多是下才,人懷苟且,不能督察,故使盜得容姦,百賦失理。
邊外小縣,所領不過百戶,而令長皆以將軍居之。
京邑諸坊,大者或千戶、五百戶,其中皆王公卿尹,貴勢姻戚,豪猾僕隸,蔭養姦徒,高門邃宇,不可幹問。
又有州郡俠客,蔭結貴遊,附黨連群,陰為市劫,比之邊縣,難易不同。
今難彼易此,實為未愜。
王者立法,隨時從宜,改弦易調,明主所急。
先朝立品,不必即定,施而觀之,不便則改。
今閑官靜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