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東將軍、相州刺史,有惠政。
徵為太常卿,遷尚書右僕射,固辭,詔不許。
肇於吏事,斷決不速。
主者諮呈,反覆論敘,有時不曉,至於再三,必窮其理,然後下筆,雖寵勢幹請,終無回撓。
方正之操,時人服之。
及領軍元叉之廢靈太後,將害太傅、清河王懌,乃集公卿會議其事。
於時群官莫不失色順旨,肇獨抗言以為不可,終不下署。
正光元年八月卒,年六十九。
詔給東園祕器、朝服一襲,賵帛七百匹。
肅宗舉哀於朝堂。
贈使持節、散騎常侍、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冀州刺史,諡文貞公。
肇外寬柔,內剛直,耽好經傳,手不釋書。
治周易、毛詩,尤精三禮。
為易集解,撰冠婚儀、白珪論,詩賦表啟凡七十五篇,皆傳於世。
謙廉不競,曾撰儒碁,以表其志焉。
清貧寡欲,資仰俸祿而已。
肇之為廷尉也,世宗嘗私敕肇,有所降恕。
肇執而不從,曰:「陛下自能恕之,豈足令臣曲筆也!」其執意如此。
及肅宗初,近侍群官豫在奉迎者,自侍中崔光已下並加封邑,時封肇文安縣開國侯,邑八百戶。
肇獨曰:「子襲父位,今古之常,因此獲封,何以自處?」固辭不應。
論者高之。
子祥,字宗良,頗有學。
歷祕書郎,襲爵新泰伯。
遷通直郎、國子博士,領尚書郎中。
肅宗以肇昔辭文安之封,復欲封祥,祥守其父意,卒亦不受。
又追論肇前議清河,守正不屈,乃封祥高邑縣開國侯,邑七百戶。
孝昌元年卒,年三十六。
贈征虜將軍、給事黃門侍郎、幽州刺史,諡曰文。
子皓,字賓多,襲。
侍禦史。
早卒。
皓弟安居,襲爵新泰伯。
武定中,司空墨曹參軍。
齊受禪,爵例降。
明根叔父矯,中書博士,濮陽、鉅鹿二郡太守。
卒,贈冠軍將軍、相州刺史。
矯孫馥,國子博士。
馥弟思進,尚書郎中。
劉芳,字伯文,彭城人也,漢楚元王之後也。
六世祖訥,晉司隸校尉。
祖該,劉義隆征虜將軍、青徐二州刺史。
父邕,劉駿兗州長史。
芳出後伯父遜之,遜之,劉駿東平太守也。
邕同劉義宣之事,身死彭城。
芳隨伯母房逃竄青州,會赦免。
舅元慶,為劉子業青州刺史沈文秀建威府司馬,為文秀所殺。
芳母子入梁鄒城。
慕容白曜南討青齊,梁鄒降,芳北徙為平齊民,時年十六。
南部尚書李敷妻,司徒崔浩之弟女;芳祖母,浩之姑也。
芳至京師,詣敷門,崔恥芳流播,拒不見之。
芳雖處窮窘之中,而業尚貞固,聰敏過人,篤志墳典。
晝則傭書,以自資給,夜則讀誦,終夕不寢,至有易衣併日之弊,而澹然自守,不汲汲於榮利,不慼慼於賤貧,乃著窮通論以自慰焉。
芳常為諸僧傭寫經論,筆跡稱善,卷直以一縑,歲中能入百餘匹,如此數十年,〔五〕賴以頗振。
由是與德學大僧,多有還往。
時有南方沙門惠度以事被責,未幾暴亡,芳因緣關知,文明太後召入禁中,鞭之一百。
時中官李豐主其始末,知芳篤學有志行,言之於太後,太後微愧於心。
會蕭賾使劉纘至,芳之族兄也,擢芳兼主客郎,與纘相接。
尋拜中書博士。
後與崔光、宋弁、邢產等俱為中書侍郎,俄而詔芳與產入授皇太子經,遷太子庶子、兼員外散騎常侍。
從駕洛陽,自在路及旋京師,恒侍坐講讀。
芳才思深敏,特精經義,博聞強記,兼覽蒼、雅,尤長音訓,辨析無疑。
於是禮遇日隆,賞賚豐渥,正除員外散騎常侍。
俄兼通直常侍,從駕南巡,撰述行事,尋而除正。
王肅之來奔也,高祖雅相器重,朝野屬目。
芳未及相見。
高祖宴群臣於華林,肅語次雲「古者唯婦人有笄,男子則無」。
芳曰:「推經禮正文,古者男子婦人俱有笄。
」肅曰:「喪服稱男子免而婦人髽,男子冠而婦人笄。
如此,則男子不應有笄。
」芳曰:「此專謂兇事也。
禮:初遭喪,男子免,時則婦人髽;男子冠,時則婦人笄。
言俱時變,而男子婦人免髽、冠笄之不同也。
又冠尊,故奪其笄稱。
且互言也,非謂男子無笄。
又禮內則稱:『子事父母,雞初鳴,櫛纚笄總。
』以茲而言,男子有笄明矣。
」高祖稱善者久之。
肅亦以芳言為然,曰:「此非劉石經邪?」昔漢世造三字石經於太學,學者文字不正,多往質焉。
芳音義明辨,疑者皆往詢訪,故時人號為劉石經。
酒闌,芳與肅俱出,肅執芳手曰:「吾少來留意三禮,在南諸儒,亟共討論,皆謂此義如吾向言,今聞往釋,頓袪平生之惑。
」芳理義精通,類皆如是。
高祖遷洛,路由朝歌,見殷比幹墓,愴然悼懷,為文以弔之。
芳為注解,表上之。
詔曰:「覽卿注,殊為富博。
但文非屈宋,理慚張賈。
既有雅緻,便可付之集書。
」詔以芳經學精洽,超遷國子祭酒。
以母憂去官。
高祖南征宛鄧,起為輔國將軍、太尉長史,從太尉、鹹陽王禧攻南陽。
蕭鸞將裴叔業入寇徐州,疆埸之民,頗懷去就,高祖憂之,以芳為散騎常侍、國子祭酒、徐州大中正,行徐州事。
徙兼侍中,從征馬圈。
高祖崩於行宮。
及世宗即位,芳手加兗冕。
高祖自襲斂暨于啟祖、山陵、練除,始末喪事,皆芳撰定。
鹹陽王禧等奉申遺旨,令芳入授世宗經。
及南徐州刺史沈陵外叛,徐州大水,遣芳撫慰賑恤之。
尋正侍中,祭酒、中正並如故。
芳表曰:「夫為國家者,罔不崇儒尊道,學校為先,誠復政有質文,茲範不易,諒由萬端資始,眾務稟法故也。
唐虞已往,典籍無據;隆周以降,任居虎門。
周禮大司樂雲:〔六〕『師氏,掌以〈女微〉詔王。
居虎門之左,司王朝,掌國中失之事,〔七〕以教國子弟。
』蔡氏勸學篇雲:『周之師氏,居虎門左,敷陳六藝,以教國子。
』今之祭酒,即周師氏。
洛陽記:國子學官與天子宮對,太學在開陽門外。
案學記雲:『古之王者,建國親民,教學為先。
』鄭氏注雲:『內則設師保以教,使國子學焉,外則有太學、庠序之官。
』由斯而言,國學在內,太學在外,明矣。
案如洛陽記,猶有仿像。
臣愚謂:今既徙縣崧瀍,皇居伊洛,宮闕府寺,僉復故趾,至於國學,豈可舛替?校量舊事,應在宮門之左。
至如太學,基所炳在,仍舊營構。
又去太和二十年,〔八〕發敕立四門博士,於四門置學。
臣案:自周已上,學惟以二,或尚西,或尚東,或貴在國,或貴在郊。
爰暨周室,學蓋有六。
師氏居內,太學在國,四小在郊。
禮記雲周人『養庶老於虞庠,虞庠在國之四郊』,〔九〕禮又雲:『天子設四學,當入學而太子齒。
』注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