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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卷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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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略,令景融專典,竟無所成。

    元象中,儀同高嶽以為錄事參軍。

    弟景顏被劾廷尉獄。

    景融入選,吏部擬郡,為禦史中丞崔暹所彈,雲其貪昧苟進,遂坐免官。

    武定四年冬,病卒,年五十二。

    景融卑退廉謹,無競於時。

    雖才不稱學,而緝綴無倦,文詞汎濫,理會處寡。

    所作文章,別有集錄。

    又造鄴都、晉都賦雲。

    景顏,頗有學尚。

    起家汝南王開府行參軍。

    孝莊初,為廣州防蠻別將,行漢廣郡事。

    〔五〕元顥入洛,與刺史鄭先護據州起義,事寧,賜爵保城子。

    以軍功稍遷太尉從事中郎,轉諮議參軍。

    孝靜初,徙司空長史,在官貪穢。

    武定二年,為中尉崔暹所劾,事下廷尉,遇疾死於獄,年四十五。

    仲規弟子伯珍,歷襄威將軍、員外散騎郎、河西太守。

    孝靜初,為平東將軍、滎陽太守,卒官,時年三十二。

    贈本將軍、雍州刺史。

     延雋族子禮和,解褐員外散騎侍郎,遷謁者僕射。

    身長九尺,腰帶十圍,於群眾之中,魁然有異。

    出為陳留太守。

    卒於金紫光祿大夫。

     延雋族兄聿,字外興。

    以操尚貞立,為高祖所知。

    自著作佐郎出為北中府長史。

    時高祖以聿與中書侍郎崔亮並清貧,欲以幹祿優之,乃以亮帶野王縣,聿帶溫縣,時人榮之。

    轉尚書郎,遷太尉諮議參軍,出為平秦太守。

    卒,贈冠軍將軍、洛州刺史。

    子子袖,歿關西。

     延雋族人瑗,字珍寶。

    太和中,析屬河北郡。

    少孤貧,而清苦自立,太守司馬悅召為中正。

    悅為別將,軍征義陽,引為中兵參軍。

    瑗夙夜恭勤,為悅所知。

    軍還,除奉朝請,轉給事中、汝南王悅郎中令。

    悅散費無常,每國俸初入,一日之中分賜極意。

    瑗每隨例,恒辭多受少,伺悅虛竭,還來奉貢。

    悅雖性理不恒,然亦相賞愛。

    悅遷太尉,請為從事中郎,轉驍騎將軍。

    肅宗末,出為汝南太守,不行,轉太原太守。

    屬肅宗崩,尒朱榮初謀赴洛,瑗豫其事,封五原縣開國子,邑三百戶。

    尋行并州事,轉平北將軍、殷州刺史。

    孝靜初,除衛將軍、東雍州刺史。

    興和元年卒,年七十三。

     子夷吾,武定末,徐州驃騎府長流參軍。

     袁翻,字景翔,陳郡項人也。

    父宣,有才筆,為劉彧青州刺史沈文秀府主簿。

    皇興中,東陽平,〔六〕隨文秀入國。

    而大將軍劉昶每提引之,言是其外祖淑之近親,令與其府諮議參軍袁濟為宗。

    宣時孤寒,甚相依附。

    及翻兄弟官顯,與濟子洸、演遂各淩競,洸等乃經公府以相排斥。

     翻少以才學擅美一時。

    初為奉朝請。

    景明初,李彪在東觀,翻為徐紇所薦,彪引兼著作佐郎,以參史事。

    及紇被徙,尋解。

    後遷司徒祭酒、揚烈將軍、尚書殿中郎。

    正始初,詔尚書門下於金墉中書外省考論律令,翻與門下錄事常景、孫紹,廷尉監張虎,律博士侯堅固,治書侍禦史高綽,前軍將軍邢苗,奉車都尉程靈虯,羽林監王元龜,尚書郎祖瑩、宋世景,員外郎李琰之,太樂令公孫崇等並在議限。

    又詔太師、彭城王勰,司州牧、高陽王雍,中書監、京兆王愉,前青州刺史劉芳,左衛將軍元麗,兼將作大匠李韶,國子祭酒鄭道昭,廷尉少卿王顯等入預其事。

    後除豫州中正。

     是時修明堂辟雍,翻議曰: 謹案明堂之義,今古諸儒論之備矣,異端競構,莫適所歸,故不復遠引經傳、傍採紀籍以為之證,且論意之所同,以詶詔旨耳。

    〔七〕蓋唐虞已上,事難該悉;夏殷已降,校可知之。

    謂典章之極,莫如三代,郁郁之盛,從周斯美。

    制禮作樂,典刑在焉,遺風餘烈,垂之不朽。

     案周官考工所記,皆記其時事,具論夏殷名制,豈其紕謬?是知明堂五室,三代同焉,配帝象行,義則明矣。

    及淮南、呂氏與月令同文,雖布政班時,有堂、個之別,然推其體例,則無九室之證。

    既而世衰禮壞,法度淆弛,正義殘隱,妄說斐然。

    明堂九室,著自戴禮,探緒求源,罔知所出,而漢氏因之,自欲為一代之法。

    故鄭玄雲:「周人明堂五室,是帝一室也,合於五行之數。

    周禮依數以為之室。

    德行於今,〔八〕雖有不同,時說昞然,本制著存,而言無明文,欲復何責。

    」本制著存,是周五室也;於今不同,是漢異周也。

    漢為九室,略可知矣。

    但就其此制,猶竊有懵焉。

    何者?張衡東京賦雲:「乃營三宮,布教班常,複廟重屋,八達九房。

    」此乃明堂之文也。

    而薛綜注雲:「房,室也,謂堂後有九室。

    」堂後九室之制,非巨異乎?裴頠又雲:「漢氏作四維之個,不能令各處其辰,就使其像可圖,莫能通其居用之禮,此為設虛器也。

    」甚知漢世徒欲削滅周典,捐棄舊章,改物創制,故不復拘於載籍。

    且鄭玄之詁訓三禮,及釋五經異義,並盡思窮神,故得之遠矣。

    覽其明堂圖義,皆有悟人意,察察著明,確乎難奪,諒足以扶微闡幽,不墜周公之舊法也。

    伯喈損益漢制,章句繁雜,既違古背新,又不能易玄之妙矣。

    魏晉書紀,亦有明堂祀五帝之文,而不記其經始之制,又無坦然可準。

    觀夫今之基址,猶或髣彿,高卑廣狹,頗與戴禮不同,何得以意抑必,便謂九室可明?且三雍異所,復乖盧、蔡之義,進退亡據,何用經通?晉朝亦以穿鑿難明,故有一屋之論,並非經典正義,皆以意妄作,茲為曲學家常談,不足以範時軌世。

     皇代既乘乾統曆,得一馭宸,自宜稽古則天,憲章文武,追蹤周孔,述而不作,四彼三代,使百世可知。

    豈容虛追子氏放篇之浮說,徒損經紀雅誥之遺訓,而欲以支離橫議,指畫妄圖,儀刑宇宙而貽來葉者也。

     又北京制置,未皆允帖,繕修草創,以意良多。

    事移禮變,所存者無幾,理苟宜革,何必仍舊。

    且遷都之始,日不遑給,先朝規度,每事循古,是以數年之中,悛換非一,良以永法為難,數改為易。

    何為宮室府庫多因故跡,而明堂辟雍獨遵此制,建立之辰,復未可知矣。

    既猥班訪逮,輒輕率瞽言。

    明堂五室,請同周制;郊建三雍,求依故所。

    庶有會經誥,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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