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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卷六十八 列傳第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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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聽長兼,況煩劇要務,不得簡能下領?請取武官中八品將軍已下幹用貞濟者,以本官俸恤,領裡尉之任,各食其祿,高者領六部尉,中者領經途尉,下者領裡正。

    不爾,請少高裡尉之品,選下品中應遷之者,進而為之。

    則督責有所,輦轂可清。

    」詔曰:「裡正可進至勳品,經途從九品,六部尉正九品諸職中簡取,何必須武人也?」琛又奏以羽林為遊軍,於諸坊巷司察盜賊。

    於是京邑清靜,至今踵焉。

     轉太子少保,黃門如故。

    大將軍高肇伐蜀,以琛為使持節、假撫軍將軍,領步騎四萬為前驅都督。

    琛次梁州獠亭,會世宗崩,班師。

    高肇既死,以琛,肇之黨也,不宜復參朝政,出為營州刺史,加安北將軍。

    歲餘,以光祿大夫李思穆代之,時年六十五矣,遂停中山,久之乃赴洛。

    除鎮西將軍、涼州刺史,猶以琛高氏之昵也,不欲處之於內。

    尋徵拜太常卿,仍以本將軍出為徐州刺史。

    及入辭肅宗,琛辭以老,詔除吏部尚書,將軍如故。

    未幾,除征北將軍、定州刺史,衣錦晝遊,大為稱滿。

    治體嚴細,甚無聲譽。

    崔光辭司徒之授也,琛與光書,外相抑揚,內實附會也。

    光亦揣其意,復書褒美以悅之。

    徵為車騎將軍、特進,又拜侍中。

    以其衰老,詔賜禦府杖,朝直杖以出入。

     正光五年冬卒。

    詔給東園祕器、朝服一具、衣一襲、錢十萬、物七百段、蠟三百斤。

    贈司徒公、尚書左僕射,加後部鼓吹。

    太常議諡「文穆」。

    吏部郎袁翻奏曰:「案禮:諡者,行之跡也;號者,功之表也;車服者,位之章也。

    是以大行受大名,細行受細名。

    行生於己,名生於人,故闔棺然後定諡。

    皆累其生時美惡,所以為將來勸戒,身雖死,使名常存也。

    凡薨亡者,屬所即言大鴻臚,移本郡大中正,條其行跡功過,承中正移言公府,下太常部博士評議,為諡列上。

    諡不應法者,博士坐如選舉不以實論。

    若行狀失實,中正坐如博士。

    自古帝王莫不殷勤重慎,以為褒貶之實也。

    今之行狀,皆出自其家,任其臣子自言君父之行,無復相是非之事。

    臣子之欲光揚君父,但苦跡之不高,行之不美,是以極辭肆意,無復限量。

    觀其狀也,則周孔聯鑣,伊顏接衽;論其諡也,雖窮文盡武,罔或加焉。

    然今之博士與古不同,唯知依其行狀,又先問其家人之意,臣子所求,便為議上,都不復斟酌與奪,商量是非。

    緻號諡之加,與汎階莫異,專以極美為稱,無復貶降之名,禮官之失,一至於此!案甄司徒行狀,至德與聖人齊蹤,鴻名共大賢比跡,『文穆』之諡,何足加焉。

    但比來贈諡,於例普重,如甄琛之流,無不複諡。

    謂宜依諡法『慈惠愛民曰孝』,宜諡曰孝穆公。

    自今已後,明勒太常、司徒有行狀如此,言辭流宕,無復節限者,悉請裁量,不聽為受。

    必準人立諡,不得甚加優越。

    復仍踵前來之失者,付法司科罪。

    」從之。

    琛祖載,肅宗親送,降車就輿,弔服哭之,遣舍人慰其諸子。

    琛性輕簡,好嘲謔,故少風望。

    然明解有幹具,在官清白。

    自高祖、世宗鹹相知待,肅宗以師傅之義而加禮焉。

    所著文章,鄙碎無大體,時有理詣,磔四聲、姓族廢興、會通緇素三論,及家誨二十篇,篤學文一卷,頗行於世。

     琛長子侃,字道正。

    郡功曹,釋褐祕書郎。

    性險薄,多與盜劫交通。

    隨琛在京,以酒色夜宿洛水亭舍,毆擊主人,為司州所劾,淹在州獄,琛大以慚慨。

    廣平王懷為牧,與琛先不協,欲具案窮推。

    琛託左右以聞,世宗遣白衣吳仲安敕懷寬放,懷固執治之。

    久乃特旨出之。

    侃自此沉廢,卒於家。

     侃弟楷,字德方。

    粗有文學,頗習吏事。

    太平中,〔二〕上高祖頌十二篇,文多不載,優詔報之。

    琛啟除祕書郎。

    世宗崩未葬,楷與河南尹丞張普惠等飲戲,免官。

    任城王澄為司徒,引為公曹參軍。

    稍遷尚書儀曹郎,有當官之稱。

     肅宗末,定州刺史、廣陽王淵被徵還朝,時楷丁憂在鄉,淵臨發,召楷兼長史,〔三〕委以州任。

    尋值鮮于脩禮、毛普賢等率北鎮流民反於州西北之左人城,屠村掠野,引向州城。

    州城之內,先有燕恒雲三州避難之戶,皆依傍市廛,草廬攅住。

    脩禮等聲雲欲收此輩,共為舉動。

    既外寇將逼,恐有內應,楷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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