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司不得與聞。
”至是,伊啰斡齊恥不得自專,俾所屬誣敏以流言,敏出手诏示之,乃已。
蒙古主聞之,遣使诘問得實,罷伊啰斡齊,仍令敏獨任。
十一月,丁亥,蒙古主将出獵,耶律楚材以太乙數推之,亟言其不可。
左右皆曰:“不騎射,何以為樂?”出田四日,庚寅,還至烏特古呼蘭山,溫都爾哈瑪爾進酒,蒙古主歡飲極夜,乃罷。
翌日,辛卯,殂于行殿,年五十六。
葬起辇谷,廟号太宗,谥英文皇帝。
太宗性寬恕,量時度力,舉無過事。
境内富庶,旅不赉糧,時稱治平。
初,有旨以孫實勒們為嗣。
實勒們,太宗第四子庫春之子也。
至是皇後尼瑪察氏召楚材問之,楚材曰:“此非外姓臣所敢知,自有先帝遺诏,幸行之。
”後不從,遂稱制于和林。
蒙古塔爾海部汪世顯複入蜀,進圍成都。
制置使陳隆之固守彌旬,誓與成都存亡。
部将田世顯,潛送款于蒙古,夜開北門,納蒙古兵,隆之舉家數百口皆死,檻送隆之至漢州,命招守将王夔降,隆之大呼曰:“大丈夫死則死爾,勿降也!”遂見殺。
城中出兵三千,戰敗,夔夜驅火牛突圍出奔,漢州遂為蒙古所屠。
己酉,诏:“内地州縣官阙,以見任官兼,毋得以待次及白帖人攝職。
”
十二月,丙寅,太學博士劉應起言:“大有為之君,常使近幸畏宰相,今宰相畏近幸;使宰相畏台谏,今台谏畏宰相。
願陛下官府事一以付之中書,而言官勿專用大臣所引,則權一歸于公上矣。
”帝然之。
丁卯,觀文殿學士緻仕餘天錫卒。
贈太師,谥忠惠。
帝之得立,天錫實始其事,故恩禮為優。
丁醜,左司谏方來,言嶽珂比已罷斥,乃蔔居吳門,蔑棄君命;監察禦史謝公旦,又言珂創增鹽額,國課益虧,況作俑言利,請重镌削;诏更镌一秩。
侍禦史金淵,言彭大雅貪黩殘忍,蜀人銜怨,罪大罰輕;诏除名,贛州居住。
蒙古東平萬戶嚴忠濟,請以宋子貞參議東平路事,兼提舉太常禮樂;從之。
時經曆商挺,亦勸忠濟興學養士。
忠濟尤敬子貞,聽其言。
子貞作新廟學,延前進士康昱及王磐為教官,招緻生徒幾百人,出粟贍之,俾習經藝;每季程試,必親臨之。
齊、魯儒風,為之一變。
蒙古伊埒默色來議和,從行者七十馀人。
伊埒默色曰:“吾與汝等奉命南下,楚人多許,倘遇變,當死焉,毋辱君命。
”已而馳抵淮上,守将以兵脅之曰::爾命在我,死生頃刻間耳!若能降官爵可立緻;不然,必不汝貸!”伊埒默色慷慨誓曰:“吾持節南來,以通國好,反誘我以不義,有死而已!”守将知其不可逼,乃囚之長沙飛虎寨。
淳祐二年蒙古太宗皇後稱制元年
春,正月,丙申朔,诏省刑、薄征。
戊戌,右丞相史嵩之等進呈《四朝史》。
嵩之改校勘官高斯得所草《甯宗紀》,于濟王及帝潛邸事,妄加毀譽,斯得等争之不能得。
李心傳藏斯得所草,題其末曰:“官史官高斯得撰”而已。
嵩之等又進孝宗《經武要略》、《甯宗玉牒》、《日曆》、《會要》、《實錄》、《皇帝玉牒》。
庚戌,上《淳祐重修敕令格式申明》。
诏史嵩之等進秩有差。
壬戌,别之傑人觐,帝問邊境曾無加備,之傑言當修複壽春,又言上流之勢全在于蜀。
帝又問金陵兵糧及居巢屯兵幾何,之傑言金陵見屯三萬,錢糧僅給;居巢所系甚重,見屯不過三千,遇秋增戍至二萬方足用;帝并然之。
甲子,軍器監兼尚書左郎官範應旍進對,言宗社大計,舉嘉祐、紹興事。
帝曰:“兩朝自有典故,非不知之,但難得其人。
”應旍言:“與賢與子,天實為之。
天若祐宋,必有其人,以俟采擇。
”
以遊侶為資政殿大學士、知紹興府、浙東安撫使,尋提舉洞霄宮,從所請也。
蒙古後稱制,崇信奸回,庶政多紊。
溫都爾哈瑪爾以貨得政柄,廷中悉畏附之。
耶律楚材面折廷争,言人所難言,人皆危之。
二月,甲戌,以範鐘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徐榮叟參知政事,趙葵賜進士出身、同知樞密院事,别之傑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己卯,權兵部侍郎、淮東安撫制置使兼知揚州李曾伯朝辭,言今若主必守之規,宜谕大臣,明示意向。
帝曰:“當為必守之規。
趙葵久任淮東,且有規畫。
”曾伯曰:“敢不循其成規!”
三月,戊子,诏:“沿江、丙淮,唇齒相依,其和州、無為軍安慶府,聽沿江制置司節制。
”
丙申,诏:“刑部戒饬諸道帥阃、邊戎司,今後州且官犯罪,毋加杖責。
”
癸卯,經筵進讀《孝宗聖政》終篇,講讀、修注、說書官各進一秩,馀補轉賞犒有差。
侍禦史兼侍講金淵言:“請明谕宰輔近臣,謹選宗姓之賢德,參稽仁宗、孝宗之典故,次第舉行。
”
夏,四月,癸亥,倉部郎官趙希塈,言蜀自易帥之外,未有他策。
帝曰:“今日救蜀為急,朕與二三大臣無一日不議蜀事。
孟珙亦欲竭力向前。
”希塈曰:“當擇威望素著之人當夔、峽要害,建一大阃。
”帝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