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十一月,壬子,武宗、英宗、明宗三朝皇後升祔入廟,命官緻祭。
丁巳,遣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勒格布哈于西番為僧。
是月,中書平章政事趙世延卒,年七十七,追封魯國公,谥文忠。
世延曆官省、台五十馀年,凡軍國利病,生民休戚,知無不言,而于儒者名教尤拳拳焉。
十二月,江州諸縣饑,總管王大中貸富人粟以赈貧民,免富人雜徭以為息,約年豐還之,民不病機。
陝西行台監察禦史劄實上封事十條,曰法祖宗,攬權綱,敦宗室,禮勳舊,惜名器,開言路,複科舉,罷數軍,一刑章,寬禁網。
時巴延等變亂成憲,帝方虛己以聽,劄實所言,皆一時群臣所不敢言者。
侍禦史趙承慶見之,歎曰:“禦史言及此,天下福也!”威裡有執政陝西行省者,恣為不道,劄實發其罪而按之;棄職夜遁,有诏勿逮問,然猶杖其私人。
是歲,江浙旱,自春至于八月不雨,民大饑。
至元三年丁醜,一三三七年
春,正月,癸卯,廣州增城縣民朱光卿反,其黨石昆山、鐘大明率衆從之,僞稱大金國,改元赤符;命指揮紐薩爾、江西行省左丞錫謗讨之。
辛亥,升祔伊勒哲伯皇帝于太廟,谥曰沖聖嗣孝,廟号甯宗。
豫王喇特納實裡買池州銅陵産銀地一所,請用私财鍛煉,輸納官課,從之。
戊午,帝獵于柳林,凡三十五日。
監察禦史綽迪、宋紹明進谏,帝嘉納之,賜金币。
綽迪等固辭,帝曰:“昔魏征進谏,唐太宗未嘗不賞,汝其受之。
”
二月,壬申朔,日有食之。
棒胡反于汝甯、信陽州。
棒胡本陳州人,名閏兒,好使棒,棒長六七尺,進退技擊如神,故稱“棒胡”。
至是以燒香惑衆,妄造妖言作亂,破歸德府、鹿邑,焚陳州,屯營于杏岡,命河南行省左丞慶圖以兵讨之。
丙子,立船戶提舉司十處,提領二十處。
定船戶科差船一千,料之上者歲納鈔六錠,以下遞減。
甲申,定服色、器皿、輿馬之制。
己醜,汝甯獻所獲棒胡彌勒佛、小旗、僞宣敕并紫金印、量天尺。
時大臣有忌漢官者,取所獻班地上,問曰:“此欲何為耶?”意漢官諱言反,将以罪中之。
侍禦史許有壬曰:“此曹建年号,稱李老君太子,部署士卒以敵官軍,反狀甚明,尚何言!”其語遂塞。
辛卯,發鈔四十萬錠,赈江浙等處饑民四十萬戶,開所在山場、河泊之禁,聽民樵采。
廣西猺賊複反,命湖廣行省平章諾海、江西行省平章圖爾密實哈雅總兵捕之。
庚子,中書參知政事納琳等請立采珠提舉司。
先是嘗立提舉司,泰定間以其煩擾罷之,至是複立之,且以蜑戶四萬賜巴延。
三月,戊午,立鴻吉哩氏為皇後。
因雨辍賀。
後,武宗宣慈惠聖皇後之侄,毓德王博啰特穆爾之女也。
夏,四月,癸酉,禁漢人、南人、高麗人不得執持軍器,有馬者拘入官。
己卯,帝如上都。
辛卯,合州大足縣民韓法師反,自稱南朝趙王。
己亥,惠州歸善縣民聶秀卿、譚景山等造軍器,拜戴甲為定光佛,與朱光卿相結為亂,命江西行省左丞錫迪捕之。
是月,诏:“省、院、台、部、宣慰司、廉訪司及部府幕官之長,并用萱古、色目人。
禁漢人、南人不得習學蒙古、色目文字。
”
五月,辛醜,民間訛言朝廷拘刷童男、童女,一時嫁娶殆盡。
戊申,诏:“汝甯棒胡,廣東朱光卿、聶秀卿等,皆系漢人,漢人有官于省、台、院及翰林、集賢者,可講求誅捕之法以聞。
”
甲寅,西番賊起,殺鎮西王子丹巴。
立行宣政院,以額森特穆爾為院使,往讨之。
壬戌,命四川行省參政舉理等捕反賊韓法師。
丁卯,彗見于東北,大如天船星,色白,約長尺馀,彗指西南,至八月庚午始滅,凡六十三日,自昴至房,凡曆十五宿。
六月,成寅,贈丞相安圖推忠佐運開國元勳、東平忠憲王,于所封城内建立祠廟,官為緻祭。
辛巳,大霖雨,自是日至癸已不止。
禦河、黃河、沁河、渾河水皆溢,沒人畜、廬舍甚衆。
戊子,加封尹子、庚桑子、徐甲、列子、莊子各為真君。
壬辰,彰德府大水,平地深一丈。
秋,七月,癸卯,帝出獵。
丙午,幸實喇鄂爾多。
丁未,幸龍岡,灑馬乳以祭。
庚戌,河南武陟縣禾将熟,有蝗自東來,縣尹張寬仰天祝曰:“甯殺縣尹,毋傷百姓。
”俄有魚鷹群飛啄食之。
庚申,诏:“除人命重事之外,凡盜賊諸罪,不須候五府官審錄,有司依例決之。
”
是月,紐薩爾、錫谛擒朱光卿,尋追擒石昆山、鐘大明。
衛輝府自六月淫雨至是月,平地水深二丈馀,漂沒人民房舍,民皆栖于樹木。
郡守僧嘉努以舟載飯食之,移老弱居城頭,日給糧饷。
月馀,水方退。
八月,辛巳,京畿賊起。
壬午,京師地大震,太廟梁柱裂,各室牆壁皆壞,壓損儀物,文宗神主及禦床盡碎;西湖寺神禦殿壁仆,壓損祭器。
自是累震,至丁亥方止,所損人民甚衆。
癸未,河南地震。
弛高麗執持軍器之禁。
是月,帝至自上都。
九月,己酉,立皮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