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敏拒敵射陽湖,而李寶預求密诏為自安計,擁兵不救。
铨劾奏之曰:“臣受诏命範榮備準,李寶備江,緩急相援。
今寶視敏弗救,若射陽失守,大事去矣。
”寶懼,始出師掎角。
會天大雪,河冰皆合,铨先持鐵錘錘冰,士皆用命,金人乃退。
铨、穑皆挈家以行,為言者所劾,遂與祠。
乙亥,參知政事王之望罷。
先是金人至揚州,或請擊之,楊存中不敢渡江,固壘以自守。
之望與湯思退表裡,專以割地啖金為得計。
至是帝以金人且退,诏督府擇利擊之。
時之望視師江上,令諸将不得妄進。
朝廷趣行,之望言王抃既還,不可冒小利,害大計。
言者論之,遂罷。
丙子,以王抃為奉使大金通問國信所參議官,持陳康伯報書以行。
丁醜,金遣張恭愈來迓使者。
十二月,戊子,魏杞始自鎮江渡淮。
辛卯,以錢端禮參知政事,虞允文同知樞密院事,禮部尚書王剛中簽書樞密院事。
丙申,制曰:“比遣王抃,遠抵颍濱,正皇帝之稱,為叔侄之國,歲币減十萬之數,地界如紹興之時。
憐彼此之無辜,約叛亡之不遣,可使歸正之人,鹹起甯居之心。
重念數州之民,罹此一時之難,老稚有蕩析之,丁壯有系累之苦,宜推蕩滌之宥,少慰凋殘之情。
除逃遁官吏不赦外,雜犯死罪情輕者減一等,馀并放遣。
洪适所草也。
論者謂前此之貶損,四方蓋未聞知,今著之赦文,殊失國體。
遣洪适等賀金主生辰,以後遂以為常。
己酉,朝獻景靈宮。
庚戌,朝飨太廟。
是歲,金大有年,斷死罪十有七人。
乾道元年金大定五年
春,正月,辛亥朔,車駕詣圜壇行禮,大赦,改元。
乙卯,金主命于泰州、臨潢接境設邊堡七十,駐兵萬三千。
丁巳,淮西安撫使韓琎,勒停,賀州編管,以部将孔福、頓遇棄城逃避故也。
福伏誅,遇刺配吉陽軍牢城。
己未,通向使魏杞等赍國書至金,書式為“侄宋皇帝沖,謹再拜緻書于叔大金聖明仁孝皇帝阙下”,歲币二十萬。
金人複書“叔大金皇帝”,不名,不書“謹再拜”,但曰“緻書于侄宋皇帝”,不用尊号,不稱“阙下”,自是為定式。
辛酉,召楊存中還。
丁卯,起居舍人王稽中言:“臣每念國朝罕有世家;惟将家子能世其家,有曹彬之子玮,種世衡之子谔,谔之子師道,皆世為良将。
近日将臣子弟,皆以武弁為恥。
”帝曰:“此言甚合朕意。
”稽中曰:“今國家閑暇,正當選将。
萬一用武,倉卒不可得之。
”帝曰:“卿言甚當。
”稽中請于大将之家,選武勇能世其家者尊顯之,萬一用武,不至無将;若其無虞,不妨陰壯國勢。
帝曰:“此論深得今日之切務。
”稽中又言:“陛下留意北人,然北人皆負陛下。
如賀允中老不知退,遭陛下簡罷;王之望謀國,前後反覆異詞;尹穑好邪,與湯思退陰結死黨,使季南壽往來傳遞言語,士大夫目之為‘肉簡牌’,其為欺君誤國,弛去邊備,鈎緻敵人渡淮,幾危社稷!”帝曰:“如尹穑尤可罪。
朕切以腹心待之,乃奸邪至于如此!”稽中又曰:“如王逨雖未甚有施設,然多與尹穑屏人切切細語,士大夫皆謂之邪奸,賴陛下先知其奸,乃并逐之,士大夫尤服聖聰。
”
以王抃使金有勞,加五官,抃由是見知于帝。
後與曾觌、甘昪相結,時論惡之。
庚午,诏曰:“館職所以招延天下之英俊,以待顯擢,苟不親吏事,知民情,則将來何以備公卿之任!今後更疊補外,曆試而出,以稱朕樂育真才之意。
”
辛未,立兩淮守令勸民種桑賞格。
金以和議成诏中外;複命有司,旱、蝗、水溢之處,與免租賦。
壬申,诏兩浙振流民;以紹興流民多死,罷守臣徐喆及兩縣令。
癸酉,蠲沿邊殘破州軍賦一年。
金命元帥府諸新舊軍,以六萬人留戍,馀并放還。
以宋國歲币賞諸軍。
甲戌,貶劉寶瓊州安置。
乙亥,罷兩淮招撫司及陝西、河亦宣撫招讨司。
召提舉太平興國宮陳俊卿入對,帝勞撫之。
因極論朋黨之弊,且論人材當以氣節為主,氣節者少有過差,當容之,邪佞者甚有才,當察之,帝善其言。
除吏部侍郎,同修國史。
二月,庚辰朔,朝德壽宮,從太上皇、太上皇後如四聖觀。
帝親扶上皇上馬,都人歡呼,以為所未嘗見。
癸巳,移濠州戍兵于藕塘。
庚子,以楊存中為甯遠、昭慶軍節度使。
壬寅,金罷納粟補官令。
甲辰,以久雨,避殿,減膳,蠲兩淮災傷州縣身丁錢絹,決系囚。
命鎮江、建康、鄂州、荊南都統并兼提舉措置屯田,兩淮、湖廣總領、淮南、湖北、京西帥漕兼提舉措置屯田,守臣兼管内屯田事。
丁未,尚書左仆射陳康伯薨。
紹興末,有與子之意,康伯密贊大議;及行内禅禮,以康伯奉冊。
帝即位,禮遇優渥,但呼丞相而不名。
嘗謂輔臣曰:“陳康伯有氣量,朕扈從太上在金陵,其從容不迫,可比晉謝安。
”至是奏事出,至殿廬而疾作,輿至第,薨。
贈太師,谥文恭,禦書“旌忠顯德之碑”表其墓。
三月,庚申,以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