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城賢,恐自可守。
”希塈曰:“重慶在夔、峽之上,敵若長驅南下,雖城賢如鐵,何救東南之危?”帝然之。
诏:“明堂大禮,惟祀神儀物、諸軍賞給依舊制外,其乘輿服禦,中外大費,并從省約。
”
丙子,考功郎劉漢弼,言吏部考功條法十六事,帝曰:“當付外施行。
”
五月,甲午,知梧州趙時學陛辭,言吳玠守蜀三關,今胥失之,固宜成都難守。
帝曰:“嘉定可守否?”時學曰:“若論形勢,當守重慶。
”帝曰:“若守重太,成都一路便虛。
”時學曰:“重慶亦重地,可以上接利、阆,下應歸、峽。
”
已亥,淮東安撫制置副使餘玠入奏,言事無大小,須是務實;又言:“方今世胄之彥,場屋之士,田裡之豪,一或即戎,則指之為粗人,斥之為哙伍。
願陛下視文武為一,勿令偏重,偏則必激,非國之福。
”帝曰:“卿人物議論皆不尋常,可獨當一面。
”
蒙古兵破遂甯、泸州。
乙巳,郎官龔基先入對,言上流事。
帝曰:“上流可憂。
”基先言:“施、夔國之門戶,蕩無關防,存亡所系,豈可不慮?”帝曰:“屯田今歲如何?”基先曰:“屯田有名無實,牛種既貴,軍耕又惰,所收不償所費。
”
丁未,右正言劉晉之言:“蜀禍五六年間,曆三四制臣,無地屯駐,獨彭大雅城渝,為蜀根本,不然蜀事去矣。
今宜于重慶立阃,庶可運掉諸戍。
願早定至計,料簡邊臣,俾往經理,則蜀可為也。
”
戊申,知建甯府吳潛奪職,以台谏論之也。
己酉,以趙葵為資政殿學士、知潭州、湖南安撫使。
六月,壬子朔,徐榮叟氣歸田裡,從之。
甲寅,倉部郎官李鋂,請廣求備禦之方。
帝曰:“去歲蜀事大壞,今當如何?”鋂曰:“陳隆之因成都城故基增築,未為非是。
第功力苟且,識者逆知其難守。
臣宗問其方略,但雲誓與城存亡而已,未幾,為田世顯所賣,城門夜開,隆之衄焉。
”帝嚬蹙久之。
以餘玠權工部侍郎、四川宣谕使,應事幹機速,許同制臣公共措置,先行後奏。
尋诏四川官吏、軍民等。
悉條陳大計以聞。
以久雨,诏決中外系囚。
癸亥,參知政事徐榮叟罷為資政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
丙寅,錄行在系囚。
以别之傑同知樞密院事兼知政事,翰林學士、知制诰高定子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權禮部尚書兼中書舍人杜範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範既入都堂,凡行事有得失,除授有是非,悉抗言無隐情。
史嵩之外事寬容,心實忌之。
戊寅,诏:“淮西制置大使司,出十七界楮币十萬,米二萬斛,令安豐軍修武備。
”
是月,積雨,浙西大水。
秋,七月,丙申,餘玠陛辭,言外攘本于内修。
帝曰:“今日之事,不必問敵運衰與不衰,但自靠實理會治内規摹。
”玠曰:“聖谕及此,宗社生靈之福。
”帝曰:“卿前所言靠實工夫,玩之有味,此去必能見之行事。
卿宜務忠實以革欺誕,施威信以戢潰衄,廣惠愛以撫流移。
當為四蜀經久之謀,勿為一時支吾之計!”
是月,常、潤、建康大水,兩淮尤甚。
蒙古萬戶張柔,自五河口渡淮,攻揚、滁、和、蕭。
淮東忠勇軍統領王溫等二十四人戰于天長縣東,皆沒。
八月,辛亥朔,诏戶部申嚴州且增收苗米斛面之弊。
丁巳,以秘書省正字陳南一、國子正胡良并兼内學小教授。
辛酉,進知夔州趙武官二秩,将佐王信等各轉一資,酬夔城版築之勞也。
丁卯,诏出封樁庫十七界楮币十萬,赈紹興、外、婺水澇之民。
丁醜,殿中侍禦史濮鬥南,言浙四郡民生蕩折,乞撫集流離,蠲減秋賦;從之。
九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癸未,诏:“進納入官犯贓人,永不許注授。
”
辛卯,大飨于明堂,大赦。
”
丙申,诏:“六曹、館、學、寺、監、院轄倉、庫、務、場官長官,将所管錢谷、貨币、器用、圖書,核實載籍,上之于朝,副在有司。
長阙則次官任責,遷擢報罷,并如外官交承例,聯銜申省。
仍令禦史台覺察。
”
冬,十月,癸醜,敕令所言臣寮世賞不許奏異姓,著為令。
甲寅,進史嵩之永國公。
蒙古攻通州,守臣杜霆載其私帑渡江遁。
乙醜,城破,蒙古屠其民。
十一月,辛卯,诏谕兩淮節制李曾伯:“無以通州被兵之故,不安厥職。
其督勵諸将,勉圖後效!”
甲申,诏:“軍功補授人願就鄉舉者,聽。
”
辛卯,诏實錄院修孝宗、光宗、甯宗禦集。
戊戌,雷。
己亥,日南至,雷電交作。
诏避殿,減膳。
癸卯,诏決中外系囚。
甲辰,先給諸軍雪寒錢,出戍者倍之。
乙巳,蠲三衙、大理寺、臨安府及屬縣點檢贍軍犒賞酒所贓賞錢。
丁未,诏曰:“比者陰陽失和,冬令常燠,日至之日,雷乃發聲,朕甚懼焉。
内而卿士、師尹,外而牧、監、伍、參,其各罄忠嘉,無有所隐,輔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