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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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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勉,字強父,富陽人。

    考中開禧元年(1205)進士。

    曆任黃州教授、浙西茶鹽司、江西轉運司幹官。

    嘉定十四年(1221),他主管吏部架閣,不久改任太學正。

    第二年為博士,第三年升為國子博士。

    寶慶初年,添差通判嘉興府。

    寶慶三年(1227),他被召用為秘書郎。

     紹定元年(1228),他升為著作郎。

    入朝廷奏對,說邊事應該時刻警惕,以消除災禍。

    第二年,他兼任權兵部郎官。

    這時李全反叛的陰謀已暴露,人們都不敢說,李宗勉獨自多次上疏論及此事。

    又說“:想使人們與陛下合謀,不如使下情上達。

    人們大多喜歡谄媚,揣測陛下喜歡的就多說,估計陛下讨厭的就少講。

    上面已被堵塞,下面也欺騙,那麼成敗得失的關鍵、治亂安危的原因,将有誰能向陛下講呢?不知道則不戒備,等事情發生了驚駭并去處理它,已經晚了。

    想财計豐富,不如節省國家開支。

    善于治國的人常使财富多于用度,不使用度多于财富。

    現在山東的軍隊,白白浪費我們的錢、糧,湖南、江右、閩中的寇盜,蹂躏我們的州縣,如果再奢侈浪費,從而侵耗财用,那就會形成漏杯難盈、蠹木易壞的情形。

    如果有緩急,必将因為财用窘困,而失去成事的機會。

    想要鞏固國家的根本,不如寬民力。

    州縣之間,聚斂的人很多,殘酷剝削的風氣,已慢慢形成習慣。

    民生窮困,怨憤不能伸張,他們聚集到山林中反抗,也是勢所難免。

    拯救那些在水深火熱中的人,能不趕快确定辦法嗎?”不久他改兼為侍右郎官。

    第二年入朝奏對,說天災的事十分懇切。

     紹定四年,李宗勉被差遣為台州知州。

    第二年,他為直秘閣、婺州知州。

    紹定六年冬,他被召赴行在,沒成行。

    端平元年(1234),他升為直寶章閣,仍任原職。

    一個月後,他以宗正丞兼權右司的身份被召,改為尚左郎官,兼職仍舊。

    不久兼左司。

    五月,在皇上面前奏對,講四件事“:守公道以悅衆心,行實政以興治功,謹命令以統一認識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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