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必願,字立夫,是廣西經略安撫趙崇憲的兒子。
他不到二十歲時,遭祖母喪,因悲哀他骨瘦如柴。
服喪期滿後,因祖父趙汝愚的遺表,他被補官為承務郎。
開禧元年(1205),他铨試後為監平江府糧料院,調為常熟丞。
嘉定七年(1214),他被推舉參知進士考試,任崇安縣知縣,辨别各種事情都很清楚,官吏不能阻撓他。
他整頓學政,定征收租稅的法令條目,把戶名列為三等,以三期為限,交足的給以表彰,沒交足的給以寬限,過期不交的裡胥負責監督,百姓都很高興願意交納。
趙必願革除了胥吏賣鹽的弊政。
趙必願擅自發放光化社倉的糧食救活饑民,統帥大怒,抓起小吏想懲治他,趙必願說:“這是守臣的職責,小吏有什麼罪?”他就收拾行裝等着受責備,統帥沒有什麼理由能責問他就結束了這件事。
原來有個均惠倉,倉中沒什麼儲備,趙必願捐錢增買了糧食,使倉儲達二千石。
他極力主張實行義役法,在鄉裡間選擇善良的人,讓他們負責推排,他拿出錢财買田助役,勸勉有資産的人家,有受到感化的人,拿出自己的土地進行倡導,這個風氣在這個地區流行起來,上下都很方便。
台府聽說後,在八郡四十八縣頒布了這個辦法。
趙必願任職年滿,當地百姓共同建立祠堂,刻上碑文紀念他。
趙必願被授予湖、廣總所幹辦公事。
遭父喪,他為父親守喪完全符合禮節,他給黃幹寫信請教學術問題。
守喪期滿後,趙必願被差派為兩浙運司主管文字,再次考核他為官的政績後,他被特差派為提領安邊所主管文字。
趙必願被差遣為全州知州,他向皇上辭别時,上奏請求去道州、江州尋訪周敦頤的後代。
趙必願任常州知州,改為處州知州,他向朝廷陳述折帛交納銀子的弊病,他的建議都被采納。
趙必願調到泉州任職,罷去白土課稅并免除了差吏榷鐵,勸各縣實行義役。
秋季天旱,他極力講求救災的事,請求調撥永儲、廣儲兩處糧倉的米赈濟災民。
趙必願被差派為主管官告院。
過了五天,皇上下诏讓他仍舊主管官告院并兼任台州知州,他完全繼承祖父的為政作風,訪察百姓的疾苦,撫恤貧困的人,修養濟院,建陳馞祠,政事和教化都取得了成績。
端平元年(1234),趙必願以直秘閣的身份任婺州知州。
他到婺州後,免去了紹定六年(1233)小戶人家承擔的三萬多缗绫羅錢。
設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