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靖,字道卿,興化軍莆田縣人。
好學習,頗通古今,父親陳仁壁,仕陳洪進,擔任泉州别駕。
陳洪進稱臣,豪猾者有的依險作亂,陳靖步行拜谒轉運使楊克巽,陳請讨伐賊寇的方策。
被召還,授予陽翟縣主簿。
契丹進犯邊境,北宋政府的軍隊多次處于不利,陳靖遣從子上書朝廷,請求入奏他的謀略。
诏令随之詢問此事,上奏五策,說:明令賞罰;安撫士衆;持重示弱,等待機會舉兵;允許将帥自找謀士幕僚;而将帥能夠專制境外。
宋太宗對他感到驚異,改任為将作監丞,不久,擔任禦史台推勘官。
當時,殿試進士,多選擇文章先完成而送到的人為高等第,士大夫都因習浮華,崇尚敏捷快速。
陳靖請求把試文交付考官來決定甲、乙等級,等到唱名,有的果然是知名之士,即置于上科。
為父服喪,後複起任秘書丞,直史館,判三司開拆司。
淳化四年(993),出使高麗而還,提點在京百司,遷升太常博士。
宋太宗務興農事,诏令有司議行均田法,陳靖議論說:“法很難突然推行。
應該先命大臣或三司使擔任租庸使,或兼任屯田制置使,仍诏令三司判官選用通曉民事的二個人擔任副官。
東京、西京兩地相隔千裡,檢查荒地及逃民田産籍之為官府所有,招募耕作,賞賜耕田的人房屋、耕牛、耙犁農具、糧食種籽,不足的則給以庫錢。
别其租課為十分,責令州縣地方官勸課農桑,給印紙寫在上面。
劃分高低等級為三等:凡縣管墾田,一年得租課三分,二歲六分,三歲九分,為下等;一年四分,二年七分,三年達到十分,為中等;一年五分,沒有三年達到十分的,為上等。
其最上一等者,守令、副官免選或超額發給獎資;最下一等者,就增選又降低獎資。
每州通以各個縣田為十分,看其高低等級予以賞罰。
等數年以後,全部罷除官府屯田,全部分給民衆收取田賦,然後按照人口授給土地,丈量土地,平均賦稅,大緻按井田之制,以此為授田原則,頒行四方,不過如此罷了。
”宋太宗對呂端說:“我想恢複井田,擔心怕不行,陳靖的這個奏策正合乎我的心意。
”于是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