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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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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擠羊奶,做奶油,制乳酪。

     總之,我把自己的經曆詳詳細細地告訴了他們。

    我還對他們說,我要勸船長再給他們留下兩桶火藥與一些菜種。

    我對他們說,菜種一直是我所求之不得的東西。

    我還把船長送給我的一袋豆子也留給了他們,囑咐他們作種子播下去繁殖起來。

     這些事情辦完後,第二天我就離開他們上了大船。

    我們本來準備立即開船,可是直到晚上都沒有起錨。

    第二天一大早,那五個人中有兩個人忽然向船邊泅來。

    他們訴說那三個人怎樣歧視他們,樣子甚為可憐。

    他們懇求我們看在上帝份上收留他們,不然準會給那三個人殺死。

    他們哀求船長收留他們,就是馬上把他們吊死也心甘情願。

     船長看到這種情形,就假裝自己無權決定,要征得我的同意才行。

    後來,經過種種留難,他們也發誓痛改前非,才把他們收容上船。

    上船後,每人結結實實地挨了一頓鞭子,打完後再用鹽和醋擦傷處。

    從那以後,他們果然成了安份守己的人了。

     過了一會兒,潮水上漲了。

    我就命令把我答應給那三個人的東西,用小船運到岸上去。

    我又向船長說情,把他們三人的箱子和衣服一起送去。

    他們收到後,都千恩萬謝,感激不荊我又鼓勵他們說,如果将來我有機會派船來接他們,我一定不會忘記他們。

     離開小島時,我把自己做的那頂羊皮帽、羊皮傘和我的鹦鹉都帶上船,作為紀念。

    同時,我也沒有忘記把錢拿走。

    這些錢一共有兩筆,一筆是從自己所剩的破船上拿下來的;另一筆是從那條失事的西班牙船上找到的。

    這情況我在前面都已交待過了。

    這些錢由于一直存放在那裡沒有使用的機會,現在都已生鏽了。

    若不經過一番磨擦和處理,誰也認不出是銀币。

     這樣,根據船上的日曆,我在一六八六年十二月十九日,離開了這個海島。

    我一共在島上住了二十八年兩個月零十九天。

    我第二次遇難而獲救的這一天,恰好和我第一次從薩累的摩爾人手裡坐長艇裡逃出來,是同月同日。

     我乘這條船航行了半年多,終于在一六八七年七月十一日抵達英國。

    計算起來,我離國已經三十五年了。

     我回到英國,人人都把我當外國人,好像我從未在英國住過似的。

    我那位替我保管錢财的恩人和忠實的管家,這時還活着。

    不過她的遭遇非常不幸。

    她再嫁之後又成了寡婦,境況十分悲慘。

    我叫她不要把欠我的錢放在心上,并對她說,我決不會找她麻煩。

    相反,為了報答她以前對我的關心和忠誠,我又盡我微薄的财力給了她一點接濟。

    當然,我現在财力有限,不能對她有多少幫助。

    可是,我向她保證,我永遠不會忘記她以前對我的好處,并告訴她,隻要我将來有力量幫助她,我決不會忘記她。

    這是後話了。

     後來,我去了約克郡。

    我父親已經過世,我母親及全家也都成古人了。

    我隻找到了兩個妹妹和我一位哥哥的兩個孩子。

    因為大家都以為我早已不在世上了,所以沒有留給我一點遺産。

    一句話,我完全找不到一點接濟和資助,而我身上的一點錢,根本無法幫助我成家立業。

     萬萬沒有料到的是,在我這樣窘迫的時候,卻有人對我感恩圖報。

    我意外救了船長,也救了他的船和貨物。

    這時,船長把我怎樣救了全船和船上的人,詳詳細細地報告了那些船主。

    他們就把我邀請去,和他們以及幾個有關的商人會面。

    他們對我的行為大大地贊揚了一番,又送了我兩百英鎊作為酬謝。

     我對自己當前的處境反複考慮,感到實難安身立命,就決定到裡斯本去一趟,看看能不能打聽到我在巴西的種植園和那合股人的情況。

    我相信,我那合股人一定以為我死了多年了。

     抱着這一希望,我搭上了開往裡斯本的船,于第二年四月份到達了那裡。

    當我這樣東奔西跑的時候,我的星期五一直跟着我,誠實可靠,并證明無論何時何地,他都是我最忠實的仆人。

     到了裡斯本,我幾經打聽,找到了我的老朋友,也就是把我從非洲海面上救起來的那位船長。

    這真使我高興極了。

    船長現在年事已高,早就不再出海了;他讓兒子當了船長,而兒子也已近中年了,仍舊做巴西生意。

    那老人家已經不認得我了;說實在話,我也一樣認不出他了。

    但不久我就記起了他的面貌。

    當我告訴他我是誰之後,他也記起了我的面貌。

     老友重逢,交談之際,言詞熱切。

    不用說,我接着就詢問了我的種植園和合股人的情況。

    老人家告訴我,他已有九年沒有去巴西了。

    但他可以向我保證,當他離開那裡的時候,我的合股人還在人世。

    我曾委托他和另外兩位代理人照管我的産業。

    盡管那兩位代理人已經過世,但他相信,關于我那種植園的收益,我還是不難收到一份種植園這幾十年來發展的詳細報告。

    因為,當時人們以為我出事淹死之後,我的幾位産權代理人就把我在種植園股份内應得的收入,報告給稅務官。

    稅務官怕我永遠也回不來接受這筆财産,就作了如下的處理:收入的三分之一劃歸國王,三分之二撥給聖奧古斯丁修道院,作為救濟災民以及在印第安人中傳播天主教之用。

     但如果我回來,或有人申請繼承我的遺産,我的财産就能還給我,不過已經分配給慈善事業的曆年收入,是不能發還的。

     但他向我保證,政府征收土地稅的官員和修道院的司事,一直在監督着我的合股人,叫他把每年的收入交出一份可靠的賬目,并把我應得的部分上繳。

     我問他是否知道種植園發展的情況?又問他,在他看來,是否還值得經營下去?如果我去巴西,要把我應得的部分收回來,是否會有什麼困難? 他對我說,種植園發展的具體情況,他實在也不清楚。

    可是他知道,我那合股人盡管隻享有種植園一半的收入,但已成了當地的巨富。

    他又告訴我,現在回憶起來,他曾聽說,僅僅政府收到我所應得的三分之一,每年就達二百葡萄牙金币以上;這部分錢好像撥給了另一個修道院或什麼宗教機構去了。

    要收回這筆财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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