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陽縣七都高坪坂有一富戶,姓魏名仁。
家中有一女瓊英,年方二八。
男家約定,十月初一日完親。
魏乃謂妻李氏曰:「親家書來,約十月初一日歸親。
今已七月到了。
我明日到府内,去買些绫羅緞匹,換得幾兩金子,歸來打發女兒。
」李氏曰:「此也是時候,爾可作速去來。
」晚間乃收拾紋銀六十餘兩。
用包袱展起。
清早吃飯,起身入府,行至海亭埂上,看看日子,趕店不上,隻見一人挑酒路上賣,魏仁口渴肚饑,即叫住與他買吃。
身上又無零碎銀,乃展開包袱,取銀一分,與他買酒。
不覺被一短路劫賊周靈看見。
魏仁吃罷酒,背了包袱,往前忙行。
行到十裡,又有一松林,前後無人。
周靈即走在後面。
一刀把魏仁砍死,取了包袱。
又見魏仁頭上有一根镏銀金簪,極是奇巧,亦拔之前去。
棄屍林下。
後有四五個過路客人,見死屍殺在地上,吃了一驚,連忙走去。
走到前途,隻見秦嶺朱巡檢,帶有十數名弓兵來到。
客人即禀曰:「後面松林下,謀死一人,暴屍在地,乞老爺着落地方,收貯屍首,擒捉劫賊。
庶使屍不朽爛,地方不遭連累。
」朱巡檢得知,即差弓兵蔣深、孟杞,前去看取。
二人走到林中,果見屍橫在地,賊已無蹤。
隻見一後生挑酒來到,蔣深與他買酒止渴。
其人曰:「我酒已賣盡了。
」孟杞曰:「你不把酒賣我?爾在此謀死了人,就拿你去見老爺!其人曰:「人在那裡?」蔣深曰:「這裡不是。
」其人一看,連忙歎曰:「此人先在海亭埂上,與我買酒,我親見他包袱内有五六十兩紋銀,怎麼被人殺了?」蔣深曰:「你果真見?」其人曰:「不多時買我酒吃。
」蔣深曰:「你既知得,且請你去見老爺。
」二弓兵即把其人,扭到朱巡檢面前。
禀道:「林内殺人,此人知情。
」朱巡檢曰:「既是此人知情,叫綁了。
」即時解到府中,來見郭爺。
郭爺問曰:「你是那裡人氏,怎麼林中謀人?」其人曰:「小的東門口戴恩,素年賣酒營生。
父親店中賣酒,小的挑酒四鄉去賣。
今日挑酒在海亭埂上,遇見一客人與小的買酒。
展開包袱,取銀一分買酒,内有紋銀五六十兩。
不知後來甚人謀死他在松林内。
小的挑擔轉來,遇見這兩個弓兵,強要與小的買。
小的酒已賣盡了,怪小的不肯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