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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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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現象的唾棄;當你還沉浸在幸福或成功的喜悅中時,或許一場災禍或不幸正悄悄臨近。

     有個哲學家說過:人們講得最多的,卻往往是他最不了解的,人們對部分事物和表面現象的關注,常常會忽視整體的隐藏在深層次的、最本質的東西。

    宋代大詩人蘇東坡在《題西林壁》一詩中寫道:“不識廬山真面目,隻緣身在此山中。

    ”這富于哲理的詩句。

    表述了對事物全體與部分、宏觀與微觀、現象與本質等諸種關系的領悟,這富于啟迪性的人生哲理,與老子的辯證法有異曲同工之妙。

    如果我們站在曆史的高度上,會發現人類文明的進步是在真理與謬誤、美與醜、進步與落後等矛盾鬥争中前進的。

    而辯證法的豐富内涵就包含在全部人類文明史中。

     老子的樸素辯證法,對中國文化的影響是極其深遠的。

    傳統文學藝術中有不少體現辯證思維的範疇,就與之有明顯的淵源聯系。

    例如“有”與“無”,出自老莊哲學,“有無相生”體現了事物對立統一的辯證關系,實際也體現了藝術創作的辯證關系。

    後世的作家、藝術家,他們逐步從老莊哲學中引申出了這樣一種思想:通過“有聲”、“有色”的藝術,而進入“無聲”、“無色”的藝術深層境界,才是至美的境界。

    與之相關,“虛”與“實”的概念也随之應運而生,而“虛實相生”理論也成為中國古代藝術美學中獨具特色的理論。

     “奇”與“正”這對範疇涉及藝術創作中整齊與變化相統一的創造、表現方法,為中國古代作家、藝術家所常用。

    “正”指正常、正規、正統、整齊、均衡,“奇”指反常、怪異、創新、參差、變化,二者在藝術創造中是“多樣統一”規律的具體表現之一。

    在創作者們看來,其意味着事物與事物或形式因素之間既有對稱、均衡、整齊以有參差、矛盾、變化,彼此相反相成,正中見奇,奇中有正,奇正相生,于是産生出和諧的、新穎的藝術美。

    倘若尋根究源,“奇”與“正”作為對立的哲學範疇,正始見于《老子》五八章:“正複為奇”。

    而将這對範疇移用于文學理論中,則始于劉勰《文心雕龍》。

     不容否認,在中國哲學辯證法發展史上,老子的學說及其影響值得大書特書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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