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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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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春還,元震始覺,複來襲,遇春遣壯士揮雙刀擊之,元震奮鐵撾以拒,且鬥且卻。

    遇春曰:“壯男子也!”舍去之。

     己未,诏皇太子還京師。

     命伊蘇、婁都爾蘇分道總兵。

     十一月,辛酉,吳置湖廣提刑按察司。

     壬申,故鄧克明部卒羅五叛,寇撫州;吳守将金大旺讨平之。

     辛巳,吳命平章湯和率師救長興。

    師至,張士信以兵拒戰,自巳至申,不解,殺傷相當。

    耿炳文自城中出兵,内外夾擊,敗之俘其士卒八千馀人,獲馬二萬馀匹,和乃還。

     十二月,庚寅朔,吳徐達兵克辰州。

     先是辰州為陳友諒左丞周文貴所據,達遣指揮張彬将兵讨之。

    文貴部将張川,據白雲關以拒敵,彬敗之,文貴棄城走湖南,遂克辰州。

     達又遣指揮傅友德攻衡州,守将左丞鄧祖勝棄城退保永州。

    衡州亦平。

     己巳,吳王遣使以書與庫庫特穆爾,約其通好,略曰:“博啰犯阙,古今大惡,此正閣下正義明道、不計功利之時也。

    然閣下居河南四戰之地,承颍川新造之業,而博啰寇犯不已,慮變之術,不可以不審。

    閣下何靳一介之使,渡江相約!予地雖不廣,兵雖不強,然《春秋》恤交之義,常切慕焉。

    且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又何彼此之分哉!英雄相與之際,正宜開心見誠,共濟時艱,毋自猜阻,失此舊好,惟閣下圖之!” 新淦鄧仲謙作亂,襲破州治,殺吳知州王真。

    仲謙,志明從子也。

     是冬,張士誠浚常熟白茆港。

     泰定間,周文英奏記,謂水勢所趨,宜專治白茆、婁江,時莫之省也。

    士誠閱故籍,得文英書,起兵民夫十萬,命呂珍督役,民怨之。

    及役音,頗得其利。

     至正二十五年乙巳,一三六五年 春,正月,己未朔,吳常遇春、鄧愈克贛州。

    遇春等圍城凡五閱月,熊天瑞援絕糧盡,遣子元震出降,天瑞尋亦肉袒詣軍門,盡獻其地,遇春送天瑞于建康。

    呈王聞遇春克贛州不殺,喜甚,遣使褒谕之曰:“予聞仁者之師無敵,非仁者之将不能行也。

    今将軍破敵不殺,是天賜将軍隆我國家,千載相遇,非偶然也。

    捷音至,予甚為将軍喜,雖曹彬之下江南,何以加茲!将軍能廣宣威德,保全生靈,予深有賴焉。

    ” 先是天瑞據贛,常加賦橫斂民财,及其降,有司請仍舊征之,王曰:“此豈呆為額耶!”命亟罷之,并免去年秋糧之未輸者。

     元震,本姓田氏,為天瑞養子,善戰有名;遇春喜其才勇,薦之,授指揮,後複姓田氏。

     吳徐達遣千戶胡海洋取寶慶路,克之,守将唐龍遁去。

    于是靖州軍民安撫司及諸長官司皆來降,達皆賞赉而遣之。

     癸亥,封李思齊為許國公。

     壬申,吳常遇春進師南安,遣麾下危正逾嶺南,招谕韶州諸郡之未下者。

    于是韶州守将同簽張秉彜及南雄守将孫榮祖,各籍其兵糧來降。

    遇春令指揮王嶼守南雄,令秉彜守韶州。

     吳大都督朱文正,遣參政何文輝、指揮薛顯等,讨新淦鄧仲謙,斬之。

     吳王命平章湯和率兵讨江西永新諸山寨。

    參政鄧愈還軍至吉安,遣兵讨饒鼎臣于安福,部卒掠其男女千馀人,安福州判官潘樞告愈曰:“将軍奉揚天威以除禍亂,渠魁未殄而良民先被其害,非吊伐之義也。

    ”愈立起驚謝,趣下令:“掠民者斬!”大索軍中所得子女,盡出之。

    樞因閉置空舍中,自坐舍外,煮糜粥食之,卒有謀夜劫取者,愈鞭之以徇。

    樞因悉護遣還其家,民大悅。

    愈還,至富州,複讨平其山寨。

    捷聞,以愈為江西行省右丞。

     壬午,監察禦史博啰特穆爾、賈彬等,辨明哈瑪爾、舒蘇之罪。

     甲申,吳大都督朱文正,有罪免官,安置桐城縣。

     文正涉傳記,饒勇略,初從渡江取集慶路有功,吳王問:“若欲何官?”文正對曰:“叔父成大業,何患不富貴!爵賞先及私親,何以服衆?”王善其言,益愛之。

    及江西平,文正功居多,王厚賜諸将,念文正前言知大體,錫功尚有待也,文正遂不能無少望。

    性素卞急,至是益暴怒無常,任掾吏衛可達奪部中子女。

    按察使李飲冰奏其驕侈觖望,王遣使诘責,文正懼,飲冰益言其有異志。

    王即日登舟,至南昌城下,遣人召之,文正倉卒出迎。

    王泣謂之曰:“汝何為者?”遂載與俱歸。

    至建康,王妃力解之,曰:“兒特性剛耳,無它也。

    ”群臣請置于法,王曰:“文正固有罪,然吾兄止有是子,若置之法,則傷恩矣。

    ”乃免文正官,安置桐城。

    時其子守謙,甫四歲,王撫其頂曰:“爾父倍訓教,贻吾憂。

    爾它日長成,吾封爵爾,不以爾父廢也。

    ”命王妃育之。

     乙酉,吳王将經理淮甸,親閱試将士,命鎮撫居明率軍士分隊習戰,勝者賞銀十兩,其傷而不退者,亦勇敢士,賞銀有差,且遍給酒馔勞之,仍賜傷者醫藥。

    因谕之曰:“刃不素持,必緻血指;舟不素操,必緻傾覆;若弓馬不素習而欲攻戰,未有不敗者,故使汝等練之。

    今汝等勇健若此,臨敵何優不克!爵賞富貴,惟有功者得之。

    ”顧謂起居注詹同等曰:“兵不貴多而貴精,多而不精,徒累行陣。

    近聞軍中募兵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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