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太常,越人。
總角時,晝卧榻上。
忽陰晦,巨霆暴作,一物大于貓,來伏身下,展轉不離。
移時晴霁,物即徑出。
視之非貓,始怖,隔房呼兄。
兄聞,喜曰:“弟必大貴,此狐來避雷霆劫也。
”後果少年登進士,以縣令入為侍禦。
生一子名元豐,絕癡,十六歲不能知牝牡,因而鄉黨無于為婚。
王憂之。
适有婦人率少女登門,自請為婦。
視其女,嫣然展笑,真仙品也。
喜問姓名。
自言:“虞氏。
女小翠,年二八矣。
”與議聘金。
曰:“是從我糠-不得飽,一旦置身廣廈,役婢仆,厭膏梁,彼意适,我願慰矣,豈賣菜也而索直乎!”夫人大悅,優厚之。
婦即命女拜王及夫人,囑曰:“此爾翁姑,奉侍宜謹。
我大忙,且去,三數日當複來。
”王命仆馬送之,婦言:“裡巷不遠,無煩多事。
”遂出門去。
小翠殊不悲戀,便即奁中翻取花樣。
夫人亦愛樂之。
數日婦不至,以居裡問女,女亦憨然不能言其道路。
遂治别院,使夫婦成禮。
諸戚聞拾得貧家兒作新婦,共笑姗之;見女皆驚,群議始息。
女又甚慧,能窺翁姑喜怒。
王公夫婦,寵惜過于常情,然惕惕焉惟恐其憎子癡,而女殊歡笑不為嫌。
第善谑,刺布作圓,蹋蹴為笑。
着小皮靴,蹴去數十步,給公子奔拾之,公子及婢恒流汗相屬。
一日王偶過,圓然來直中面目。
女與婢俱斂迹去,公子猶踴躍奔逐之。
王怒,投之以石,始伏而啼。
王以告夫人,夫人往責女,女俯首微笑,以手-病<韌耍憨跳如故,以脂粉塗公子作花面如鬼。
夫*見之怒甚,呼女诟罵。
女倚幾弄帶,不懼亦不言。
夫人無奈之,因杖其子。
元豐大号,女始色變,屈膝乞宥。
夫人怒頓解,釋杖去。
女笑拉公子入室,代撲衣上塵,拭眼淚,摩挲杖痕,餌以棗栗。
公子乃收涕以忻。
女阖庭戶,複裝公子作霸王,作沙漠人;己乃豔服,束細腰,婆娑作帳下舞;或髻插雉尾,撥琵琶,丁丁縷縷然,喧笑一室,日以為常。
王公以子癡,不忍過責婦,即微聞焉,亦若置之。
同巷有王給谏者,相隔十餘戶,然素不相能;時值三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