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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希言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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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飄風②不終朝,驟雨③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

    天地尚不能久,而況于人乎?故從事于道者同于道④;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⑤。

    同于道者,道亦樂得之;同于德者,德亦樂得之;同于失者,失亦樂得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譯文] 不言政令不擾民是合乎于自然的。

    狂風刮不了一個早晨,暴雨下不了一整天。

    誰使它這樣的呢?天地。

    天地的狂暴尚且不能長久,更何況是人呢?所以,從事于道的就同于道,從事于德的就同于德,從事于失的人就同于失。

    同于道的人,道也樂于得到他;同于德的人,德也樂于得到他;同于失的人,失也樂于得到他。

    統治者的誠信不足,就會有人不信任。

     [注釋] 1、希言:字面意思是少說話。

    此處指統治者少施加政令、不擾民的意思。

     2、飄風:大風、強風。

     3、驟雨:大雨、暴雨。

     4、從事于道者:按道辦事的人。

    此處指統治者按道施政。

     5、失:指失道或失德。

     [引語] 這一章和十七章都是相對應的。

    十七章揭示出嚴刑峻法的高壓政策,徒然使百姓“畏之侮之”。

    因而希望統治者加以改變。

    前面幾章已多次闡明“行不言之教”、“悠兮其貴言”、“多言數窮”等類似的話,本章一開始便繼續闡述“希言自然”的道理。

    這幾個“言”字,按字面解釋,是說話,内含的意思都是指政教法令。

    老子用自然界狂風暴雨必不持久的事實作比喻,告誡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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