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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章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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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 本章論述的重點是“盈”和“功成身退”。

    貪慕權位利祿的人,往往得寸進尺;恃才傲物的人,總是鋒芒畢露,耀人眼目,這些是應該引以為戒的。

    否則,富貴而驕,便會招來禍患。

    就普通人而言,建立功名是相當困難的,但功成名就之後如何去對待它,那就更不容易了。

    老子勸人功成而不居,急流勇退,結果可以保全天年。

    然而有些人則貪心不足,居功自傲,忘乎所以,結果身敗名裂。

    比如秦國丞相李斯即是如此。

    李斯在秦國為官,已經做到丞相之職,可謂富貴功史于一身,權大勢重不可一世。

    然而最終卻做了階下囚。

    臨刑時,他對兒子說,“吾欲與若複牽黃犬,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不僅丞相做不成了,連做一個布衣百姓與兒子外出狩獵的機會也沒有了,這是多麼典型的一個事例啊!然而,對普通人而言,如果他沒有身敗名裂之時,是不大可能領會“功成身退”的真谛的。

     作為普通人要做到淡泊名利與地位,才有可能“功成身退”。

    事物的發展本來就是向着自己的反面在一定條件下轉化的,否泰相參、禍福相位,古今中外的曆史上常盛不衰能有幾人?“功成名就”固然是好事,但其中卻也含有引發禍水的因素。

    老子已經悟出辯證法的道理,正确指出了進退、榮辱、正反等互相轉化的關系,否則便會招緻災禍。

    因而他奉勸人們急須趁早罷手,見好即收。

    在事情做好之後,不要貪婪權位名利,不要屍位其間,而要收斂意欲,含藏動力。

    宋代著名文學家歐陽修有這樣的詩句:“定冊功成身退勇,辭榮辱,歸來白首笙歌擁”(《漁家傲》),這正體現了“功成身退”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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