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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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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承朕命,應啟請者,拟請令旨施行;應聞奏者,馳奏行在定奪。

    其在密切緊重事情,宜用欽賜印記來聞。

    卿講幄重臣,久懷經濟,朕茲重寄,宜欽承之。

    ” ○在京尚書都禦史特敕 故事,臣僚奉特旨者有敕,若部院大臣,拜命履任而已。

    獨宣德中,于兵部尚書許廓有敕,謂“前尚書張本,能體朕心。

    上汲汲于國事。

    下忄卷忄卷于兵民。

    專意畢慮,夙夜不懈,戋刂弊舉廢,各有條理。

    其卒也,朕念之不忘,眷求賢能以繼其任。

    爾廓久任于朝,谙練政務,特升兵部尚書。

    膺茲重寄,惟秉忠瀝誠,勤以莅事,廉以率下,審察必明,謀慮必固。

    如政有不通,弊有當革,利有當建者,毋憚面陳,朕将擇而行之。

    毋怠,毋忽。

    ”又敕都察院右都禦史顧佐,謂“爾佐剛直廉正,簡在朕心。

    今特畀茲任,其竭誠盡力,必公必明,恪恭夙夜,毋憚勤勞。

    彈劾愆謬,毋避權要,毋枉良善,毋縱奸究。

    其各道見任禦史宜審擇之,凡廉謹公正、老成?厚者,俱留在職;其不達政體、不谙文移、貪淫無恥及犯贓罪者,悉送吏部降黜。

    公差給假丁憂者,亦如之。

    務盡至公之道。

    所阙禦史,即行吏部慎選,自今不許濫授。

    爾其欽哉!”正德敕左都禦史劉宇等,令其“持廉秉公,正己率屬。

    各道禦史,務令奉職守法,清白自律,夙夜匪懈。

    一應政務,悉依《諸司職掌》及憲綱施行。

    言事必存大體,治事必循舊章。

    凡有章奏,必先呈禀,爾等指實奏聞,黜幽陟明,舊典具在。

    仍行南京都察院一體施行”。

    嘉靖敕兵部左侍郎兼學士署掌都察院張璁,謂“禦史論事,不知大體,責人不究虛實,望風捕影,往往失真。

    ”一倡衆和,期于必勝。

    巡按在外又不能正己律下,惟知以聲勢加人。

    激揚官屬,則以喜怒為取舍;鞠問刑獄,則任己情為出入。

    如山西馬錄惑于朋言,欲陷一家無罪之人于死地,勘官轉相附會,釀成大獄。

    一省如此,他處可知。

    爾張璁宜宣揚朕意,昭示各官,痛自懲創,勉圖修省。

    事君以不欺為主,律下以正己為先。

    論事必明大體而抑細故,論人必伸君子而抑小人。

    鞠獄惟平惟允,勿憚五過之疵;當官惟慎惟勤,勿忘三事之訓。

    勿矯抗以要名,勿偏私以玩法。

    庶幾不愧風紀之任,不忝耳目之官。

    仍行南京都察院一體施行”。

    後列款凡五條。

     ○洪熙特旌大臣三敕 敕太子少傅兼謹身殿大學士楊榮:“茲為胡虜梗化,久犯邊疆,我皇考太宗文皇帝為宗社子孫天下臣民長久之計,不得已躬擐甲胄,親率六師,往行天讨。

    豈期醜虜畏威遠遁,班師之際,不幸皇考上賓。

    六軍在外,朕又遠違膝下,及斯崩殂,兒孫亦莫能知。

    惟卿盡忠為國,報先皇帝恩德,獨為果斷,緻有今日。

    家國甯谧,宗社奠安。

    今辰奏告,忽思至此,實感不已,卿當重赉。

    曩者哀悼倉皇之際,報卿甚微,今追前勳加賜白金五十兩、彩币表裡各十、寶鈔二萬貫、白米二十石。

    特升卿為工部尚書,前官如故,三俸俱支,全支尚書本色。

    卿當領受,以慰朕懷。

    ”又敕少師兼吏部尚書蹇義:“曩朕監國之時,卿以先朝舊臣擢兼詹事,日侍左右。

    時肇建兩京,政務方殷,随事籌畫,适中惟艱。

    卿以善翊君,以義殉國,勞心焦思,不遑身家,載曆艱虞,未嘗有咨嗟之意。

    及朕嗣承大統,贊襄治理,用濟斯民。

    喻朕于道,不懈益恭,二十餘年,夷險一節,朕笃不忘。

    茲以己意創制‘蹇忠貞印’一枚賜卿,用藏于家,傳之後世。

    俾爾子孫知前人顯榮于國者,良不易緻,宜加保守。

    朕之子孫亦知卿弼予于艱,體朕愛卿之心,以保爾子孫。

    庶幾上下相安,與國鹹休。

    《書》曰‘惟後非賢不?,惟賢非後不食。

    ’自古君臣相遇難矣。

    往績惟茂,永終是圖。

    欽哉!”又敕少傅、兵部尚書兼華蓋殿太學士楊士奇:“往者,國家肇建兩京,政務方殷,朕膺監國之命,卿以翰林親臣兼職春坊,留侍左右,贊助庶務,敷答章奏,籌畫之際,适中惟艱,朕恒以為慮。

    尚賴卿一二臣僚,合心同德,徇國忘身,屢曆艱虞,曾不易志。

    及朕嗣位以來,嘉謀嘉猷,入告于内,期予于治,以憂黎元。

    正固無二,簡在朕心。

    茲以己意創制‘楊貞一印’一枚賜卿,用藏于家,傳之後世。

    庶卿子孫由是知卿克緻顯榮不易惟艱,思保守之。

    惟朕子孫亦由是知卿弼朕之功,以保全爾子孫,與國鹹休,與世無ル。

    《詩》曰‘無言不酬,無德不報。

    ’又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尚克交修,以成明良之譽。

    欽哉!”按:此皆洪熙元年所賜者,前一敕報榆木功,後二敕報監國功。

    其精切懇至,當非後世可拟,故特志之。

     ○太後還宮賜敕 今上将大婚,慈聖太後還慈甯宮,特以上付托少師張居正,仍賜坐蟒蟒衣各一襲、彩緞八表裡、白金二百兩。

    其敕辭雲:“皇帝大婚禮在迩,我當還本宮,不得如前時常常守着看管。

    恐皇帝不似前向學勤政,有累聖德,為此深慮。

    先生親受先帝付托,有師保之責,比别不同。

    今特申谕,交與先生,務要朝夕納誨,以輔其德。

    用終先帝付托重義,庶社稷蒼生永有賴焉。

    先生其敬承之。

    故谕,外賜坐蟒蟒衣各一襲、彩鍛八表裡,銀二百兩,示??懇切至意。

    ” ○賜敕獎言事 高廟以右司谏石時中、左判錄夏守中言事,各賜鈔十錠。

    巡按陝西禦史淩漢言事,賜其子鈔二百錠、绮衣一襲。

    文廟以鎮守湖廣總兵官、鎮遠侯顧成言事,賜鈔五千貫、文绮帛八匹、彩絹八匹;再以言事,賜鈔一萬貫、銀二百兩、绮絹如前。

    又,以軍人張貞言事,賜鈔千貫、帛衣一襲。

    仁廟以大學士楊士奇言事,賜白米十石、彩币二表裡、鈔二千貫。

    又,以學士楊溥言事,賜彩币一雙、鈔千貫。

    二公及鎮遠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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