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像——攝影術的發達與流行,大約是十九世紀後期的事,雪芹是十八世紀早期的人,哪裡談得上攝影錄像之類的手段?然而說也奇怪,在他手中,真好像有一架高性能的攝影機,拍下了無數的“相片”和鏡頭,并且能夠“剪接”組織,成為一部“片子”,有靜有動,有遠有近,有全景有“特寫”……。
他似乎早就懂得“拍”的、“攝”的、“錄”的事情和本領。
任何“打比方”、“做譬喻”的修辭法,都是帶有缺陷的,因作比的雙方隻能有一兩點、某部分相似可構成比照,而永遠不會是全部能“入比”。
我把雪芹的筆法比為拍照錄像,不過是一個“善巧方便”的辦法,所以在這兒不必過于拘泥,一味死講。
我打這個比方,是在1981年在濟南舉行全國紅學會議時首次提出的。
那時候,或在此以前,是沒有人敢多談《紅樓夢》的藝術特色的(因為那時的規矩是,一談藝術,仿佛就等于是忽視輕視了文學的“思想性”了,是錯誤而該批判的)。
我在會議上提出了這個譬喻,大家覺得“聞所未聞”,很感興趣。
但我打這比方的目的,隻不過是要說明一個藝術問題,姑名之曰“多角度”。
在中國傳統小說中,寫人物時,多是“正筆”法,罕見“側鋒”法。
所謂“正筆”,就是作者所取的“角度”,是正對着人物去看去寫。
譬如照相,他是手執相機,正面對着人物去拍的,而不大會來取别的角度。
而雪芹則不然。
中國繪畫藝術,講究“三遠”,即:平遠、高遠、深遠。
這就相當于“角度”和“透視”的道理。
但又與西洋的透視學不同。
後者總是以一個固定的“立足點”為本,而還要尋求科學的“焦距”,然後方能展示全畫面。
中國則不然,是采用“分散立足點與焦點”的特殊表現法則。
這在山水畫中最為明顯。
“平遠”與“高遠”,角度有了差别了,但“正筆”是不變的。
它無法“轉動”——做不到像蘇東坡說的“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
雪芹對此,深有所悟,他在小說人物的寫法上,創造出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多點”、“多角”的筆法。
但是雪芹的悟,又在于善從悟中得“翻”法:東坡是強調,觀察的角度不同,遂成各異,而非真面雪芹則由此悟出:正因“多角”,合起來方更能得到那對象的全部真貌。
“多角”不是為求異,而是歸同。
這是極重要的一點。
我拿拍照攝像來比喻,首先是為了說明這個要點。
手執相機的人,他可以從高低遠近和俯仰斜正種種的角度距離去取影。
今天的人,對此當然覺得無甚稀奇,但在清代乾隆初期的雪芹來說,他如何能悟到這個妙理妙法?非特異天才奇迹而何?豈不令人稱奇道異?
在此,讓我回顧一下1981年事後追記濟南會議發言的“提要”,以讨其源,蓋非讨其源,則無以暢其流,而且十多年前的見解,今日重提,也可以糾補昔時的疏略或不盡妥恰之處。
我那時說的是——
魯迅先生對紅學貢獻最大,他在小說研究專著和專講中的那些論述《紅樓夢》的話,都是帶有根本性、綱領性的重要概括和總結。
研究(紅樓夢》,必須向先生的真知灼見去學習,去領會。
先生說:“至于說到《紅樓夢》的價值,可是在中國底小說中實在是不可多得的。
其要點在敢于如實描寫,并無諱飾,和從前的小說叙好人完全是好,壞人完全是壞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
總之自有《紅樓夢》出來以後,傳統的思想和寫法都打破了。
—它那文章的旖旎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