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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红楼梦》中的诗词曲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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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聯句之風,在清代比以前任何朝代更為流行。

    (小說中兩次寫到大觀園聯句。

    )如果要把這些生活素材移到小說中去,是不妨把芹圃、松堂等真實名号改為黛玉、湘雲、寶钗之類芳諱的。

    《菊花詩》用一個虛字、一個實字拟成十二題,小說裡雖然說是寶钗、湘雲想出來的新鮮做詩法,其實也是當時已存在着的詩風的藝術反映。

    比如與作者同時代的宗室文人永恩《誠正堂稿》和永嵩山的《神清室詩稿》中,就有彼此唱和的《菊花八詠》詩,詩題有《訪菊》、《對菊》、《種菊》、《簪菊》、《問菊》、《夢菊》、《供菊》、《殘菊》等,小說中幾乎和這一樣,可見并非向壁虛構。

    至于小說中寫到品評詩的高下,論作詩“三昧”,以及談讀古詩的心得體會等等,與其說是為“閨閣昭傳”,毋甯說是為文人寫照。

     史湘雲《對菊》詩有寫傲世情态一聯說:“蕭疏籬畔科頭坐,清冷香中抱膝吟。

    ”試想這是一位公侯小姐的形象嗎?男子讀書的有儒冠,做官的戴紗帽,隻有那些隐逸狂放之士才“科頭”(光着頭),閨閣女子本來就不戴帽子,何必說“科頭”呢?再說,也很少見小姐“抱膝”坐在地下的。

    原來這裡就是一般文人所寫的傲世形象,它取意為王維《與盧員外象過崔處士興宗林亭》詩:“科頭箕踞(即抱膝而坐)長松下,白眼看他世上人。

    ” 探春所作的《簪菊》詩也是如此,它的後半首說:“短發冷沾三徑露,葛巾香染九秋霜。

    高情不入時人眼,拍手憑他笑路旁。

    ”後人以為詩既是女子所寫,“短發”成何體統,遂妄改為“短鬓”,殊不知詩寫“簪菊”,句句切題,這一句是以杜詩“白頭搔更短,渾欲不勝簪”(《春望》)為出典的,正是“短發”,否則,非但“短鬓”不能插簪,即令改為“長鬓”,又何能“勝簪”呢?如果必以女郎詩來衡量,探春也像“葛巾漉酒”的陶淵明裝束,成何模樣!特别是末聯情景,李白作《襄陽歌》說“襄陽小兒齊拍手……笑殺山公醉似泥”,是很自然的,倘若閨房千金喝得酩酊大醉,讓路旁行人拍手取笑,還自以為“高情”,這未免狂得太過份了吧。

     固然,閑吟風月總要有點“為文造情”,也未必都要說自己的,但如果看作是作者有意借此類兒女吟哦的情節,同時曲折地摹寫當時儒林風貌的某些方面,不是更為合适嗎? 按頭制帽詩即其人 曹雪芹深惡那些“不過作者要寫出自己的那兩首情詩豔賦來,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伺撥亂,亦如劇中之小醜然”的“佳人才子等書”,可知他自己必不如此。

    但有一條脂批說:“餘謂雪芹撰此書中,亦為(“有”字的草寫形訛)傳詩之意。

    ”(“甲戌本”第一回夾批)這又如何理解呢?是否脂評所說不确?我以為倘若理解為曹雪芹想把自己平時所創作的詩用假拟的情節串連起來,以便傳世,那是不确的。

    但如果說曹雪芹立志在撰寫《紅樓夢》小說的同時,把在小說情節中确有必要寫到的詩詞,根據要塑造的人物形象的思想性格、文化修養模拟得十分逼真、成功,從而讓這些詩詞也随小說的主體描述文字一道傳世,我以為,這樣理解作者“有傳詩之意”的話是可以的。

    這裡的關鍵在于小說中的詩詞曲賦是從屬于人物形象的塑造和故事情節的描述的需要的,而不是相反,這是《紅樓夢》中的詩詞曲賦不同于一些流俗小說的最顯著、最重要的特點之一,這些詩詞曲賦之所以富有藝術生命力,主要原因也在于此。

    用茅盾同志所作作的比喻來說,叫做“按頭制帽”。

    (見《夜讀偶記》) 要描寫一群很聰明而富有才情的兒女們賦詩填詞已非易事,再要把各人之所作拟寫得詩如其人,都符合他們各自的個性、修養、特點,那必然加倍的困難。

    海棠詩社諸芳所詠,黛玉的風流别緻,寶钗的含蓄渾厚,湘雲的清新灑脫,都各有個性,互不相犯。

    黛玉作《桃花行》,寶玉一看便知出于誰手,寶琴诳他說是自己寫的,寶玉就不信,說“這聲調口氣迥乎不像蘅蕪之體”,還說“姐姐斷不許妹妹有此傷悼語句,妹妹雖有此才,比不得林妹妹曾經離喪,作此哀音。

    ”這些話表明作者在模拟小說中各人所寫的詩詞時,心目之中先已存有每人的“聲調口氣”,“潇湘之稿”絕不同于“蘅蕪之體”。

    而且在賦予人物某些特點時,還考慮到他的為人行事以及與身世經曆之間的聯系。

    寶钗的“淡極始知花更豔”,不但是詠白海棠的佳句,而且完全符合她為人寡語罕言、安分順時、喜歡素樸淡雅、潔淨無華、遇到旁人會見怪的事情她能渾然不覺因而博得賈府上下誇贊的個性特點。

    湘雲的“也宜牆角也宜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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